简介:贵州是多民族的省份,是全国8个民族省区之一。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施行以来,在中共贵州省委的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民族自治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按照法律赋予的职权,加强民族立法工作。特别是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西部大开发和新阶段扶贫开发的新形势,贵州制定配套法规的步伐明显加快,取得较好成效。截至今年9月,由省人大常委会制定或批准的决议、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规定等配套法规共99件,仍然有效的70件。制定了《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批准14个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修改自治条例的决定。
简介:<正>宽甸满族自治县位于辽宁省东南部的鸭绿江畔,北与桓仁、集安县接壤;西与本溪、凤城县毗邻;南接丹东市;东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隔江相望。边境线长215.5公里。幅员6200多平方公里。辖22个乡镇,252个村街,总人口45万人。宽甸县是少数民族聚居之地。有满、朝鲜、蒙古、回、壮、苗、锡伯等14个少数民族,其中满族占总人口的44.6%。宽甸地形略呈三角形,地势为西北高东南低,平均海拔400米。全县总面积929万亩。突出特点是山多耕地少,自然地貌构成为“九山半水半分田”,是较典型的山区,林产、矿产资源丰富,加之温带半湿润气候,四季分明,雨量充沛,适于粮食、特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