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目的分析孕前检查对象潜在危险因素接触水平及妊娠结局相关影响因素。方法对某地区2014年1月至12月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325名对计划妊娠夫妇进行随访调查,包括潜在危险因素接触情况及妊娠结局情况。结果随访对象有效共292对,共有246名妻子怀孕,妊娠率为84.2%(246/292),其中怀孕后危险因素接触水平明显低于怀孕前,比较差异显著(P<0.05);合计不良妊娠结局率为14.2%(35/246),随访人员在年龄(以妻子为准)和接触有害物质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P<0.05)。结论孕前检查能够筛查出高危人群,通过对妊娠夫妇潜在危险因素接触进行控制,有助于减少不良妊娠结局的发生。
简介:摘要目的调查分析孕前检查对象的防治出生缺陷知识知晓率。方法将2013年1月—2017年1月参与孕前医学检查的1800对夫妻作为研究的对象(一共3600人),采取现场问卷调查的方法,调查分析孕前检查对象的防治出生缺陷知识知晓率。结果(1)孕前检查对象不知晓率为71.97%,显著要比知晓率28.03%高,两组数据差异具备统计学意义(P<0.05)。(2)此次孕前检查3600名对象中,防治出生缺陷知识知晓1009名;其中,由网络途径知晓511名(50.64%)、电视途径知晓218名(21.61%)、书籍途径知晓186名(18.43%)、报刊途径知晓68名(6.74%)、广播途径知晓26名(2.58%)。由数据可知网络途径知晓排在最前,和电视、数据、报刊以及广播途径知晓率相比,均具备显著统计学差异(P<0.05)。(3)①女性对象的防治出生缺陷知识知晓率为36.06%,明显高于男性的13.06%,两组数据差异显著统计学差异(P<0.05);②在各年龄段上,研究对象的防治出生缺陷知识知晓率无明显差异(P>0.05);③本科及以上的知晓率明显高于高中及专科、初中及以下(P<0.05);高中及专科的知晓率明显高于初中及以下(P<0.05);受教育水平越高,防治出生缺陷知识知晓率越高。结论目前孕前检查对象在防治出生缺陷知识知晓率上偏低,需加强宣传,针对孕前检查对象进行相关知识宣教,进一步使孕前检查对象的防治出生缺陷知识知晓率得到有效提高。
简介:询问初查对象与讯问犯罪嫌疑人有所区别.具体体现在是否具有强制性、适用的程序规则以及被调查人的身份和权利。部分检察机关通过询问初查对象即获取了被调查人的口供,并存在限制初查对象人身自由的现象,其询问活动也没有按照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要求进行。为了询问而限制初查对象人身自由超过二十四小时属于非法羁押,通过初查询问规避法律限制性规定,则会架空《刑事诉讼法》对侦查讯问的规制。应当明确侦查机关可以传唤初查对象到案接受询问,但不得超过十二小时,询问初查对象所获材料不能作为被告人供述使用.如果询问初查对象过程中存在应当排除所获供述的非法取供行为.侦查机关之后讯问所获得的口供也应当排除。
简介:摘要目的对比分析胃镜检查、病理检查对胃癌的诊断价值。方法选取50例胃癌或疑似胃癌患者作为此次研究的对象,选取时间段为2011年1月~2015年1月,对这50例患者的临床资料进行回顾性的总结分析。对所有患者进行胃镜检查,并记录其胃镜表现。对患者进行病理检查,并将胃镜检查结果与病理检查结果相对比。结果胃镜检查结果中,有35例患者被诊断为胃癌,15例患者被诊断为疑似胃癌。病理检查结果中,有27例患者被诊断为胃癌,有23例患者被诊断为疑似胃癌或良性病变。与胃镜检查结果相比,病理诊断的符合率为77.14%。结论在胃癌的诊断中,胃镜检查和病理检查均具有优势和局限性,临床上应结合两种检查方法进行诊断,并不断提高胃镜检查和病理诊断的确诊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