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目的:分析2021-2022年我院药品使用前10排名情况,为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提供参考依据。方法:从我院信息管理系统药品统计功能集成平台,收集我院2021-2022年药品使用数量和金额排名前10位的药品进行数据统计,并对其使用合理性进行分析和评价。结果:本院2021-2022年使用数量排名前10位的药品依次为维生素C片、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干混悬剂、阿奇霉素颗粒、维生素C注射液、百令胶囊、氨酚麻美干混悬剂、蓝芩口服液、磷酸奥司他韦颗粒、苯磺酸氨氯地平片、克洛己新干混悬剂;使用金额排名前10位的药品依次为小儿青翘颗粒、猪肺磷脂注射液、重组人生长激素注射液、注射用人干扰素α1b、地屈孕酮片、百令胶囊、注射用头孢他啶、低分子肝素钙注射液、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复方氨酚美沙糖浆、地佐辛注射液。药品使用科室多为妇科、儿科、内科(老年医学科门诊)。结论:我院用药情况基本合理,药物类型与科室相关,符合我院作为妇女儿童专科医院用药性。
简介:罪名是指犯罪的名称,是对某种犯罪行为的最本质特征的简明概括。现代各国刑法确定罪名的方式主要有两类,一是明示式,即在分则条文中明确规定罪名,因而使罪名法定化。二是包含式,即在分则条文中不规定罪名,只规定罪状,将罪名包含在罪状之中,经过对罪状的分析获取罪名。在刑法修改中,罪名法定化的呼声甚高,但新刑法仍然未能实现罪刑法定。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对新刑法中的罪名进行学理概括,并在条件成熟的时候以司法解释的形式统一罪名。从新刑法颁布后已经出版的各种版本的新刑法论著(我已经见到不下10种)来看,罪名概括可以说是五花八门,众说纷法。为此,迫切需要对新刑法中的罪名加以研究。本文试图对罪名问题提出本文的一己之见
简介:〔摘要〕本文通过对直译和意译两种翻译方法的介绍及对几种翻译类型的列举,有针对性的对具体文学作品进行分析,确定最合适的翻译方式,并进行分类及总结,从而对译者和读者双方的研究与学习起到帮助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