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气候变化是人类当前面临的关乎生死存亡的重大危机。自太平洋岛国帕劳总统托里比翁(JohnsonToribiong)于2011年9月的联合国峰会上呼吁联大向国际法院寻求咨询意见"以确定各国是否有法律责任确保其领土上的任何排放温室气体的行为不会危害其他国家"以来,"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损失损害国际机制"成为历次世界气候大会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博弈焦点,终于2013年华沙气候大会上形成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华沙损失损害国际机制,成为了当前应对气候变化国际环境立法领域的一个焦点和难点问题。本文从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客观现实入手,深刻揭示了气候变化不利影响所导致的损失与危害的华沙机制的法律属性,将其界定为"气候变化所致损失损害补偿责任",从国际环境立法的角度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国家责任理论。
简介:当前,医疗单位的投入与产出在很大程度上比例失调,已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具体表现在: 1.国家投入不足,财政拨款有限 国家对卫生单位的投入逐年减少,最先是采用差额预算补助,实行以收抵支补差方针,后来实施定额补助,即按医院的编制床位核算补助。随着财政体制的改革及卫生经营机制的转换,医院的人员及床位不断增加,国家投入相对减少。 2.收费标准不合理,价格低于价值 主要是医疗收费价格未到位,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消耗都未按价值收费,特别是一些检查项目中人次费用较低,但检查次数频繁,导致医院投入与产出比例不相称。 3.卫生资源利用率低,医疗补偿难以实现 例如:缺乏整体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