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物权法建立了一套逻辑严密的概念体系,尤其是以所有权为核心概念的逻辑体系,但事实上,所有权并非天衣无缝的逻辑起点,亦非坚不可摧的话语基石,而是人类理性下的拟制产物或制度事实,是特定历史时期所有制关系的一种法律形式,它以法律的话语来承认或确立现实的经济关系,并承载一定的社会功能。因此,我们必须从社会的经济关系上,才能真正理解所有权及其社会功能。在社会主义的中国,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宪法经济原则下,应当肯定和确立"公的所有权",它区别于私的所有权。因此,应当遵循目的原则与功能原则重新设计物权法的所有权制度,尊重中国现实的经济关系与生产关系,确立公的所有权制度,以期正确引导经济体制改革,而不能一味追求法人话语下的单一"私有化"。
简介:社会募捐纠纷案件近年来不断发生,其中发生在广西横县的一起捐款余额所有权归属纠纷引发了广泛的争论,类似案件对法律规制提出了直接的要求。而我国目前的立法中对社会募捐没有作出明确的法律界定,理论上对社会募捐法律性质及其纠纷的处理也未作出必要回应。因此就募捐引发的纠纷不能仅仅就案件讨论处理办法,因为那只是一种纠纷解决的处理办法,不符合法治——规则之治的要求,不利于人们在纠纷发生之前作出安排,不利于引导人们的行为态势。因此如何规范募捐行为、认定募捐行为的法律性质,明确捐款余额的所有权,必须放在一般层面来讨论,并上升到一般法律规则对此类问题进行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