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研究普通法上的代理关系理论,首先表明代理关系缘何成为法律上的专门条目,其次告诉读者:要说明代理关系一出现就会引发的那一系列反常操作,或者背离通则之处,就必须诉诸纯粹常识所不解的某种原因;该原因其实就是古代准则的残留物,这些准则的早期形态体现着家长(基于早已消逝的实质理据)的特定权利和责任,到了现时代,这些准则已被概括为一种拟制,这拟制除了词语形式之外在世界上一无所是,却反作用于法律,并倾向于进一步发扬自己造成的反常操作。本文随后考察主题所涉各分支——侵权、契约、占有、追认——在早期英格兰法上的规定,并表明拟制在每个分支中的效用。最后,本文表明法律的整个轮廓都源于逻辑和常理在一切要点上的冲突。
简介: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关于土地的利用与总体规划,以及城市的总体规划,都会具体到对一定范围内的土地进行配置与使用,从而实现对区域内土地资源的合理使用。这当中的前者在具体工作中是对于土地用量多少的管理和控制;后者则是对土地数量进行使用多少的管理和控制,这两种具体的工作开展对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的建设至关重要。从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相关工作开展,要符合一定的技术标准和流程,并且两者在技术标准与流程方面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尤其对于城市建设用地在规模上进行互相协调的过程,切实使得土地的使用得到控制和合理配置。所以,对于两者具体工作中存在的差异性以及主要问题,要进行解决和控制,从而优化土地的利用、推动城市化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