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是以家庭为单位,以健康管理为目标,通过签约服务的形式,逐步建立起医生与签约家庭间长期、稳定、连续、可及的服务关系,为社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及运动医疗服务。近年来,浙江省、市、县三级政府相继出台了责任医生签约服务文件,明确了签约服务经费标准和经费来源,医保差别化支付措施等,提前实现全省签约服务制度全覆盖。制定下发了《浙江省全科签约和分级诊疗信息化建设需求指南(试行)》,为基层配备移动签约和随访服务包,利用信息化手段畅通预约、双向转诊通道,为签约居民提供更便捷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16年,全省共规范签约1175.9万人,规范签约率24.28%,其中老年人、慢病、儿童、妇女等10类重点人群规范签约808.9万人,占总签约人数的68.79%。
简介:摘要目的对社区护理服务与居民的健康素养进行分析。方法回顾分析社区120名老年人,均给予社区护理服务,对护理干预前后居民健康素养观察比较,并对社区老年人满意度情况比较。结果护理干预后,患者健康知识普及率93.33%(112/120)高于护理干预前83.33%(100/120),遵医服从率95.83%(115/120)高于护理干预前79.17%(95/120),不良生活习惯发生率护理干预后30.00%(36/120)低于护理干预前62.50%(75/120),护理前后比较差异显著(P<0.05),有统计学意义。护理干预后,患者满意度评分(88.25±6.53)分高于护理干预前(60.85±10.50)分,差异显著(P<0.05),有统计学意义。结论社区护理服务模式下,对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可发挥重要作用,应在实践中进一步推广应用。
简介:摘要居民健康档案是医疗卫生机构为城乡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的规范记录,不仅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之一,更是开展其它社区卫生服务的前提性、基础性和关键性工作,只有做好这项工作,才能更好地了解和掌握辖区内居民基本健康状况及其变化和趋势。然而现阶段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仍存在一些问题,档案使用价值显效尚不明显。建立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医疗信息化平台,加强宣传教育、提供居民健康意识及知晓度,加大政府财政支持是提高社区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水平的有效对策。
简介:摘要目的通过对2015年新疆城乡居民开展健康素养监测,了解掌握新疆现阶段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方法采用多阶段分层抽样方法在新疆抽取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博州、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伊犁州、塔城地区的1920名15~69岁城乡居民作为调查对象,采用《2015年中国公民健康素养调查问卷》入户开展现场调查。结果居民健康素养具备率为7.5%,三方面素养的具备率分别是9.1%、14.3%、36.6%;居民六类素养水平由高到低排位安全与急救素养(71.3%),科学健康观素养(56.2%),健康信息素养(48.3%),传染病防治素养(45.1%),慢性病防治健康信息素养(15.9%),基本医疗素养(9.7%)。结论新疆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仍处于较低水平,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差异明显,受教育程度越高,健康素养水平越高。
简介:目的掌握2014年昆山市千灯镇居民健康素养情况.方法2014年采用整群抽样方法调查昆山市千灯镇15-69岁常住居民健康素养.采用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评价健康素养综合得分与诸因素的关系.结果2014年昆山市千灯镇居民具备健康素养的比例为25.56%(95%(1:21.30%-29.82%),基本知识和理念、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基本技能达到合格的居民比例分别为25.81%(95%CI:21.53%-30.08%)、25.48%(95%(:1:30.81%-40.16%)和25.81%(95%(:1:21.53%-30.08%).年龄、性另1_|(女性)、文化程度的标准化回归系数分别为-0.297、0.116及0.173.结论2014年昆山市千灯镇居民健康素养总体偏低,需加大健康促进措施以提升居民健康素养,从而改善健康状况.
简介:摘要目的了解文登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为进一步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供依据。方法采用问卷调查收集资料,进一步进行统计学分析。结果本次调查的2199人中,男女性别比为10.997,平均年龄51.77±13.85岁。我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为6.9%。男性健康素养水平为7.2%,女性为6.6%,性别间无统计学差异。从健康素养三个方面来看,文登区居民基本知识和理念素养水平为13.1%,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素养水平为12.2%,基本技能素养水平为6.8%。讨论本次调查结果显示我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为6.9%,意味着每100个15~69岁的人群中,仅有不到7个人具备了基本的健康素养,基本了解基本健康知识和理念、掌握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内容并具备基本的健康技能,所以我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简介:2014年,济南市开始全面实施居民大病保险制度。该制度按照政府主导、统筹安排、委托商业保险机构专业运作的原则开展,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居民参保人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是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大民生举措。三年来,济南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济南分公司合作不断深入,探索出了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融合互补,促进社保事业发展的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