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也在不断地调整:西周井田制、战国授田制、西汉限田制、东汉(后期)屯田制、西晋占田制一直到北魏时期形成了均田制,直至唐德宗建中元年,在宰相杨炎的建议下,两税法颁布,均田制瓦解。均田制存在了大约三百年左右的时间。 尤其是在北魏和唐朝前期极大的促进了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但是北魏和唐朝两个朝代的均田制各有其特点。
简介:均田制首创于北魏,后为北齐、北周、隋唐所继承和发展.从北魏孝文帝太和九年(485年)颁布均田令起,直至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两税法的实行为止.均田制从施行于一个割据政权而扩展到全国范围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形式,历时近三百年,其作用与影响是不可低估的.然而,多年来,史学界发表了不少有关北魏均田制的论著、教材,基本上认为北魏均田制是在不触动豪强地主土地所有制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具备限制豪强地主无限占田的性质.此说很值得商榷.本文试通过对北魏均田令颁布前的土地分布情况、均田令的具体内容、颁行目的等方面的分析论证,以说明北魏均田制是一部限制与触动豪强地主利益的土地法.
简介:<正>我国古代西北高昌地区(今新疆吐鲁番),在麴氏高昌王朝统治的一百四十一年(499—640)期间,其土地制度如何?对我们来说几乎还是一个未知数。从土地所有制问题入手,这是揭示麴朝社会形态以及种种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然而,无论当时的土地买卖,还是土地租佃关系,特别是关于麴氏高昌时期是否推行了均田制度,我们都知道得很少。吾师唐长孺教授曾这样指出:“关于麴氏高昌时期的土地制度尚未开展研究,目前还难以断言是否曾实行均田制度。”现依据敦煌、特别是新发现的吐鲁番出土文书,就麴氏高昌时期是否曾推行均田制度问题,试作如下探讨,以就正于大家,并作引玉之砖。
简介:<正>由鲜卑拓跋部创建的均田制,不仅在鲜卑族居支配地位的北朝时期被推行,而且随后继起的隋唐汉族政权也继续实施,直至唐中叶以后,才逐渐消失于历史舞台。为什么由一个比较后进的民族推行的土地制度,竟能为封建文化十分发达的汉族乃至汉族建立的政权所接受,在中原地区(有的学者认为后来还推广到南方)存在三百年呢?均田制的产生和推行,有它的历史原因和客观条件,学者们对此作过大量有说服力的探索和论证,这里不再复述。但除此之外,我觉得还应该注意均田制度自身的不断变化,它的私有化倾向。其中,从桑田、麻田到永业田的演变,永业田的扩大,则是关键之一。本文试图从这一角度作初步探讨,借以揭示均田制久施不断的一个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