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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党的十五大首次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我国的社会发展目标,随后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法修正案正式将其写入宪法.此后,党的每一次代表大会都为依法治国方略注入新的思想和活力.十九大报告进一步将法治体系、法治国家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

  • 标签: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制度构建 监察体制 社会主义的本质 留置 社会发展目标
  • 简介:党的十九大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的最大问题就是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问题。之前的党内监督和行政监督在实践运行中存在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因此建立专门的国家监察机构势在必行,它有助于破解先前监察覆盖面过窄、反腐败力量分散、纪法衔接不畅等突出问题.构建党领导下的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进一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体现了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逻辑统一,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政治意义和历史意义。

  • 标签: 党内监督 国家监察制度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依法治国
  • 简介:人民法院监察制度是行政监察制度变迁的产物,内部执纪者是其部门属性,维持审判自律是其制度功能。受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影响,人民法院监察部门虽未转隶至监察委员会,但法官的多源监督格局却由此发生改变,继而致使人民法院监察制度的功能空间变得模糊,尤其体现为内部违纪责任追究的外部化,以及内部纪律规则制定的外部化。鉴于人民法院监察制度的功能乃是国家监察体制无法替代的,因此在继续保留人民法院监察部门的同时,尚需理顺人民法院监察制度国家监察体制的关系,并实现二者在运作过程中的协调衔接,以此完善人民法院监察制度

  • 标签: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人民法院监察制度 审判自律 制度完善
  • 简介: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施行,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续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如何结合《监察法》的立法蕴意打造一支政治站位高、专业程度高的监察官队伍就成为持续推进深化改革、腐败治理的现实命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的颁布,进一步明确了监察官的任职条件、任免以及等级设置等问题,标志着我国监察制度的初步形成。立足于我国基本国情,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推进反腐败治理、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目标引领,依托选任制度完善、常态化、系统化业务培训、加强职业保障等举措,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监察官队伍。

  • 标签: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监察官法 监察官 中国特色
  • 简介: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施行,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续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如何结合《监察法》的立法蕴意打造一支政治站位高、专业程度高的监察官队伍就成为持续推进深化改革、腐败治理的现实命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的颁布,进一步明确了监察官的任职条件、任免以及等级设置等问题,标志着我国监察制度的初步形成。立足于我国基本国情,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推进反腐败治理、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目标引领,依托选任制度完善、常态化、系统化业务培训、加强职业保障等举措,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监察官队伍。

  • 标签: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监察官法 监察官 中国特色
  • 简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近期印发《国家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决定建立特约监察制度,并对特约监察员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自2018年8月24日起施行。办法规定了特约监察员的聘请范围、任职条件、聘请程序及任期、工作职责、权利义务和履职保障等内容。

  • 标签: 监察员 国家 制度 中纪委 监察委员会 中央纪委
  • 简介:监察制度改革以雷厉风行之势在全国推广与试点开来。改革的出发点以及目标设定固然是好,但其中必然伴随着强烈的阵痛和关系的失调。资源整合于监察委,使其权力巨大,如何监督监督者的权力,防止其成为腐败之源,需要通过监察委组织体系的科学建立来控制。同时,此次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涉及公、检、法、纪委等机构,其间职能的衔接,权力的平衡都亟待被程序化和详细化。文章以监察委与各机关的博弈点为基础,在如何实现其平衡上提出相关的设想。

  • 标签: 监察 监督 关系博弈 体制改革
  • 简介:法国对政府及公职人员的监督主要由国会、行政法院等实施,此外,对公职人员的从政行为和职业道德通过法律加以明确约束。  一、国会监督制度  法国的国会依法享有监督、制约政府和官员的权力。除了以法律案审议权、每周一次专门质询权等方式履行监督政府的职责外,还可以通过两种方式监督和制约政府。第一种是通过行使不信任表决权监督政府。法国宪法规定,国会如果对于政府施政纲领或者总政策表示疑议,可通过不信任案追究政府责任。当国会通过不信任案时,内阁必须总辞职或提请总统解散议会,重新大选。第二种是通过弹劾案监督总统和内阁成员。法国现行宪法规定了国民对于危害国家安全和违犯刑法的各级政府官员进行弹劾的权力。弹劾案由

  • 标签: 专门行政法院 公务员 监察制 惩戒委员会 特殊的行政诉讼 法国
  • 简介:摘要:中国自东周以来就逐渐形成了自上而下的监察制度,以加强皇权,监督官员。监察制度到了明代有着比较完善的发展,成为明代监督体系中重要的体系。本文试图通过对明代监察制度的研究,了解明代中央对地方的监察和明代官场的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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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明朝作为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汉族建立的大一统的朝代,是中国历史上的黄金时期。其处在封建社会末端的历史时期,也是封建社会发展的顶峰,明朝所创立的各种制度不仅仅是对之前历朝历代制度的去粗存精,更是实现了开拓性的创设,例如监察制度的创制和完善,这些制度的创立不仅仅维护了传统的封建统治,也为今天各项体制的构建提供了改革经验和历史依据。

  • 标签: 明朝 监察制度 历史借鉴
  • 简介: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中国特色反腐败体制改革的重大创新.人民政协、民主党派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应围绕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积极建言献策,为做好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建议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加强民主监督制度设计.这些制度设计应包括:通过监察委员会平台更好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建议政协整体上不纳入监察对象的范围;建议在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中增设民主党派成员.

  • 标签: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民主党派 民主监督
  • 简介:行政监察专员制度在世界上的影响日盛,发展十分迅速。与西方其他监察制度相比,行政监察专员制度具有更强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有效地弥补了传统监察机制的不足。我国现行行政监察制度既有一定的优势,也有职能交叉、权威缺失等明显劣势,应当在改革和创新中借鉴行政监察专员制度,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监察专员制度

  • 标签: 行政监察专员 行政监察制度创新 比较行政
  • 简介: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胡沧泽教授的新著2004年6月已由方志出版社出版.读罢该书,深感这是中国监察制度史研究领域的又一新成果、新收获.这部著作具有以往监察制度史著作所没有的许多新特点.

  • 标签: 中国 监察制度 新特点 评介 教授 研究领域
  • 简介:明初司法监察制度由独立监察机构的监察、中央行政的监察以及司法体系内部监察三道监察网构成。其对合理司法、提高效率起过一定积极作用,但观其具体实施则弊端重重:司法职能和其他监察职能相混;行政对司法的监察使得司法监察沦为行政的奴婢;宦官、厂卫特务组织干预司法.造成人人自危的社会气氛。而这一切最终症结在于封建专制,它使监察走向了自己的反面。

  • 标签: 司法监察 审判监督 检查监督
  • 简介:中国历代帝王为维护皇权和巩固中央集权制的需要,大多注重官僚体制建设,几千年的监察制度史给我们留下了许多值得借鉴的东西。在中央对地方的监察上,一个显著特点就是皇帝和中央监察机关定期或临时派员巡视地方,这就是巡视制度。与这种制度相似,西方国家普遍设立了相关机构,如监察特使、巡视官、督察专员等,并为此颁布了相关法律,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监察特使制度。对中国古代监察巡视制度与国外监察特使制度的发展历程和制度体系进行深入系统的比较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 标签: 监察巡视制度 监察特使制度 比较与借鉴
  • 简介:推进国家监察立法的研究已比较深入.有些意见已获法学界普遍认同.可以作为进一步讨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领域其他话题的基础,主要包括:第一,全面进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必须有宪法根据。

  • 标签: 国家监察 监察立法 体制改革 法学界 宪法
  • 简介:摘 要:行政监察是制约行政权力的重要机制。 在比较研究的基础上对中国行政监察制度的现状进行分析, 力图找出存在的问题, 在制定中国行政监察制度改革的相应对策时, 要着重明确权力来源、重建监察体制和加强监察工作的法治化。

  • 标签: 行政权力 监察制度 改革
  • 简介:明朝时期,监察制度在借鉴前朝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加之这一时期政治大环境的影响,使得明朝的监察制度与其他朝代相比有着许多的不同之处,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特点,将从七个方面来进行阐述。

  • 标签: 明朝 监察制度 特点
  • 简介:随着政府职能日益多元化,国家行政权力对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干预增强,侵犯公民权利的违法行政、不良行政行为日渐增多。源于瑞典的议会监察专员制度,适应了监督行政权力的需要,在有效治理腐败、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在我国创设人大监察专员制度具有可行性、现实性和操作性,我国也已具备实行人大监察专员制度的思想意识条件和制度生长条件。

  • 标签: 监察专员 专员制度 瑞典议会监察
  • 简介:十道监察区六条巡四方唐代地方政府分州、县两级,州官叫刺史,县官叫县令。唐太宗很重视地方吏治,尤其重视刺史这一级。他把各州刺史的名字写在自己居室的屏风上,把有关他们功过的材料,都注在其名下,作为日后使用的依据。同时,为了加强对他们的监督,唐太宗又根据山川地势,把全国分为十道。道是监察区,专门监察所辖州、县的官吏。十道也就是十大监察区,分别是:关内道、河南道、河东道、河北道、山南道、陇右道、淮南道、江南道、剑南道、岭南道。

  • 标签: 监察制度 唐代 成熟 控制 州刺史 地方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