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本文主要探讨了农产品品牌针对不同的情况或要达到的不同的销售目标采用的定价策略。在农产品品牌定价过程中不要过于看重一次性农产品品牌价格的设定,而忽视日常价格定位管理的过程,要有农产品品牌价格定位的管理组织保障,切实做好农产品品牌价格定位的基础工作,加强农产品品牌价格定位的沟通工作。
简介:基于独特的自然地理环境或传统的地域人文环境的农产品品牌化,是由政府、农业专业协会、农业企业、农户、农产品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组织等责任主体共同参与的复杂系统工程。农户、农业企业和农业专业协会作为农产品品牌化直接责任主体,承担农产品品牌建设与管理责任,政府、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组织作为间接责任主体,是农产品品牌化重要补充力量。各责任主体在农产品品牌化过程中各司其职,在整体规划下明确分工,在分工基础上有效综合。通过联席会议协商机制、品牌信息沟通机制、主体效益补偿机制以及品牌绩效考核机制,各责任主体间沟通协作良好,可形成农产品品牌化“轮动效应”,共同推进农产品品牌化优质高效发展。
简介:农产品品牌是农业产品进入国内市场的"流通名片",参与国际贸易的"经济护照"。我国入世以来,以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为主要内容的农产品品牌,正为农业转型增效、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市场竞争力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业已成为国家及地方农业、商标行政管理部门,特别是理论界研究探索的热点问题。然而,由于部分历史和现实原因,农产品品牌及其相关权益法律层面的保护和救济仍存在诸多应完善的方面,亟需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尽快构建一整套农产品品牌法律保障体系,确保农产品品牌权利义务主体依法进行品牌的占有、使用和保护,为我国农产品品牌发展保驾护航。
简介:近年来,在推进农业两个根本性转变中,我们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围绕主导产业的升级,制定实施农业名牌战略,在实践中积极进行探索,取得一定的成效。目前,全县已注册农产品品牌39个,覆盖粮、桔、猪、竹等产业。其中,“一品红”牌Peng柑被全国第三届和第四届农博会认为为名牌产品,并获第二届全国名特优农产品展示会“中华名果”桂冠;“衢三元”牌瘦肉型猪、“大山”牌衢州玉露茶,被’99中国国际农博会认定为名牌产品;孟棕竹炭在’99中国国际竹文化节上,一举夺得金奖。品牌的连动效应,有力地促进了我县效益农业的发展。我们在实践中,引发了一些更深、更广、更实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