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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当前城市中的卖淫嫖娼呈出出一些新的特点,表现在:一、卖淫女的成分由以困待业的人员及农村外来人员为主,向在职女工和下岗女工为;二.卖淫嫖娼人员的文化程度呈提高趋势。三、既卖少嫖娼又介绍卖淫嫖娼的人员增多。四、卖淫嫖娼活动大多发生在宾馆、1饭店,其中以住“钟点房”为多。

  • 标签: 社会问题 治安 卖淫嫖娼 人员成分 动机 地点
  • 简介:实践告诉我们,在卖淫嫖娼等社会丑恶现象蔓延泛滥的今天,必须尽快制订完备的法律,运用法的力渣去推动查禁工作的持续开展。下面,笔者就打击查禁卖淫嫖娟立法问题,谈些粗浅看法。

  • 标签: 卖淫嫖娼 立法问题 查禁 持续开展 法律
  • 简介:对待卖淫嫖娼这一社会现象,[关键词] 卖淫嫖娼现象 卖淫嫖娼的实质 卖淫卖淫嫖娼现象的治理与控制,在整个卖淫嫖娼现象系统中已经形成了分流和不同的层次

  • 标签: 卖淫嫖娼现象 现象思考
  • 简介:卖淫嫖娼是一个多维的社会现象,其蔓延主要有认识层面、价值取向层面、管理层面和社会制度层面的因素。卖淫嫖娼现象的存在有其社会土壤,只有改变某些社会存在,卖淫嫖娼现象才会彻底根除。现阶段,卖淫嫖娼的违法性是不容置疑的。治理卖淫嫖娼的对策选择只能是加大执法力度,推行综合治理,充分发挥警察的“抑犯因素”的作用。

  • 标签: 卖淫嫖娼 相关因素 综合治理 警察作用
  • 简介:日本的卖淫业被揶揄为“不知萧条的成熟产业”,每年产值高达10万亿日元。可是,日本的法律却明文规定禁止卖淫,日本警方也采取种种对策来取缔卖淫。这种相互矛盾的现象说明了资本主义制度对取缔卖淫问题的虚伪,也说明日本打击卖淫嫖娼的策略存在明显的漏洞。排除政治腐败和荫庇的因素外,认真研究日本取缔卖淫具体过程的失误,对我国更好地打击卖淫嫖娼活动是有益的。一、立法不能互相抵触,法律、法规条文

  • 标签: 卖淫问题 政治腐败 旅店业 汽车旅馆 法规条文 大饭店
  • 简介:艾滋病群体属于特殊的弱势群体.卖淫嫖娼行为则常常为道德所不耻,在中国法律体系中,一般属于行政违法行为.特殊主体与一般违法行为的不当结合,产生了严重危害社会的结果,也使其进入了刑法的视野.但是对这-行为在刑法上应当如何评价,在理论和实务中却存在着各种争论与冲突.总结各种观点,大多认为其可能构成传播性病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当然也有学者提出增设传播艾滋病毒罪的主张.笔者则认为该类行为宜认定为危害公共安全罪.

  • 标签: 艾滋病人 卖淫嫖娼行为 刑法评价
  • 简介:卖淫嫖娼是一个异常复杂的社会问题,它是衡量一个国家社会精神文明程度的一把尺子,同时也是反映社会治安状态的一面镜子。取缔消灭娼妓还是让其合法化,历来是社会主义国家与资本主义国家两种不同社会制度以及文明与腐败的分水岭。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性质决定了它不能容忍卖淫嫖娼现象的滋生和蔓延。新中国建立之初,在党的领导下采取坚决措施,取缔了娼妓制度,铲除了这一旧中国遗留下来的丑恶现象。我们曾为此自豪。但是,在目前改革开放形势

  • 标签: 社会治安 改革开放形势 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因素 丑恶现象 精神文明程度
  • 简介:如何从根本上治理卖淫嫖娼这一社会丑恶现象的滋生蔓延,是公安机关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试对卖淫嫖娼的社会危害和滋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供参考。一、卖淫嫖娼的社会危害从调查了解的情况看,卖淫嫖娼有四大危害:(一)性病蔓延成灾。据自贡市第一教育所统计,该所收教的99名卖淫妇女中,患有淋病、梅毒、尖锐

  • 标签: 社会丑恶现象 犯罪研究 路边店 治安管理 司法解释 情节严重
  • 简介:<正>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根据卖淫嫖娼的新情况,在增设有关新罪名的同时,对刑法的有关条款作了修改和补充。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广泛调查研究: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作出了《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以下简称《解答》)。笔者试结合理解《决定》和《解答》,就《决定》中的罪名及相关问题作些探讨。

  • 标签: 卖淫行为 组织他人卖淫罪 行为人 引诱 卖淫嫖娼 客观方面
  • 简介: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有些地方,卖淫嫖娼活动有所蔓延。虽然公安部门采取措施,多次进行取缔打击,但是屡禁不止。究其原因就是打击处理的力度不够。而造成打击处理力度不够的主要因素有两个:一是存在错误和模糊认识;二是以罚代拘、以罚代收、以罚代教比较普遍。因此,要查禁取缔卖淫嫖娼色情活动,必须突破这两大难点。

  • 标签: 卖淫嫖娼现象 治理措施 社会危害性 治安管理
  • 简介:一个公安民警伙同派出所聘用的司机,将一名年仅19岁的少女带到派出所轮流单独讯问一整夜后,竟然认定该少女“嫖娼”并作出对该女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裁定,炮制出了荒唐惊人的“处女嫖娼”。此后,受害女一纸诉状将市、县两级公安局告上法庭。经过法院依法进行一审、二审,受害女打赢了官司,告倒了公安局。该案审理过程中和结案后,在社会上,在法院系统,在法学理论界,引起了巨大的反响,使我国现行相关法律特别是《国家赔偿法》显得非常尴尬……

  • 标签: 嫖娼 派出所 公安局 诉状 一审 裁定
  • 简介:临潼县查处一批嫖娼卖淫人员临潼县在全县范围内集中进行了一场严厉打击嫖娼卖淫丑恶现象的联合行动,一举查出参与嫖娼卖淫人员130多人。这些人员中,有本县干部、职工、农民及个体户,其中有党员14人。目前,对参与嫖娼属纪检、监察对象的16人分别按照程序做了党...

  • 标签: 嫖娼卖淫 开除留用察看 临潼 监察对象 开除党籍 联合行动
  • 简介:<正>全国人大常委会1991年9月4日通过的《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5条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五千元以下罚金。嫖宿不满十四岁的幼女,依照刑法关于强奸罪的规定处罚。"《决定》增设严重性病患者卖淫嫖娼罪的罪名,是我国刑法规范的补充和完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第一,它解决了严重性病患者卖淫嫖娼的正确定罪量刑问题。在

  • 标签: 性病患者 卖淫者 严重性 梅毒 淋病 嫖娼罪
  • 简介:【案情】顾某、雍某经预谋后,以嫖娼为名联系被害人李某并获知其住址。顾某、雍某遂结伙至李的住处,诱骗李开门、进入室内,对李实施捂嘴、捆绑双手的暴力行为,并以喷雾剂喷瞎双眼相威胁,李某被迫将全部现金交出。

  • 标签: 入户抢劫 嫖娼 卖淫女 住所 暴力行为 被害人
  • 简介:强迫他人卖淫罪是一种严重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利和性的自由权利的犯罪。这种犯罪规定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2条。过去,刑法笫140条规定有强迫妇女卖淫罪,为了适应新形势下严厉打击这种犯罪的需要,《决定》把强迫妇女卖淫罪修改为强迫他人卖淫罪,扩大了犯罪对象的范围,并根据不同的犯罪情节,分别规定了三档量刑幅度,提高了该罪的法定刑,为有效地严惩强迫他人卖淫的罪行提供了锐利的法律武器。

  • 标签: 强迫他人卖淫罪 组织他人卖淫罪 行为人 介绍他人卖淫罪 卖淫者 强迫妇女卖淫罪
  • 简介:卖淫嫖娼行为,是我国法律严厉禁止的行为,查处卖淫嫖娼,也是治理社会丑恶现象的重要内容。为了能够准确认定卖淫嫖娼行为,严格履行法定程序,防止在查处卖淫嫖娼行为实践中,出现违法办案、滥用职权等现象,我们有必要专门研究一下如何办理卖淫嫖娼的问题。

  • 标签: 公安派出所 民警 基本业务考试辅导 中国 卖淫行为 嫖娼行为
  • 简介:熊庆平栽了,栽在一个“三陪女”手里,栽得很惨。熊庆平何许人也’熊庆平,男,1946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文化程度。1964年参加工作,历任人民银行会计、县交通局副局长、县农委副主任。1996年被任命为襄樊市樊城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堂堂一名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从政几十年,经历了无数艰难坎坷,经受过多少风风雨雨,却为何栽在一个“三陪女”手里?大江大海亦无恙,小河阴沟里翻了船。

  • 标签: 湖北 熊庆平 嫖娼案 中国 反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