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我国继承法规定的五种遗嘱形式中,公证遗嘱因不能通过其他四种遗嘱变更或撤销而居于效力领先地位。虽然限定公证遗嘱变更、撤销的方式,以及由此衍生的优先效力均无可厚非,但这一限定的绝对化,在遗嘱人无法通过公证程序变更、撤销公证遗嘱的特殊情况下,必将限制遗嘱人变更、撤销遗嘱的自由,使遗嘱人难以依照自己的意志处分个人财产。据此,有必要对公证遗嘱的效力领先地位予以弹性调整,即在常态情况下认可公证遗嘱的优先效力,遗嘱人只能通过公证形式变更或撤销之前订立的公证遗嘱;而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下,暂时视公证遗嘱与其他遗嘱形式效力等同,允许遗嘱人视情况选择口头或自书、代书、录音等形式遗嘱变更、撤销公证遗嘱。
简介:摘要目的分析血管内介入治疗颈内动脉眼动脉段动脉瘤的临床效果。方法将我院2014年2月~2016年5月收治的40例颈内动脉眼动脉段动脉瘤患者随机分为实验组和对照组各20例,实验组采用血管内介入治疗,对照组采用开颅夹闭术治疗,比较两组的治愈率、并发症发生率。结果实验组治愈率为%,明显高于对照组%,差异显著(P<0.05),具有统计学意义;实验组并发症发生率为%,明显低于对照组37.5%,差异显著(P<0.05),具有统计学意义。结论血管内介入治疗治愈率显著高于开颅夹闭术,并发症发生率更低,更适合用于治疗颈内动脉眼动脉段动脉瘤患者,临床推广价值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