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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同一构成要件内的具体事实错误,是指教唆犯、帮助犯所认识的犯罪与实行犯所实施的犯罪,在行为的事实情况方面虽然不符,但二者的犯罪构成要件相同。就这一问题而言,法定符合说相对合理。有关不同构成要件之间的错误,教唆犯只有在实行犯的实行行为与其所教唆之间存在紧密关联性时,才应对实行犯的既遂负责。针对实行犯所造成的过剩结果,教唆犯并不负责。不同的共犯形式虽然分属于不同的行为规范,但是,当它作为行为规范发生作用时,作为一种故意,在一般人的认识层面上发生重合,因此,可以在有责的违法限度内,成立其中较轻的共犯形式。

  • 标签: 构成要件 事实错误 教唆犯 间接正犯
  • 简介:关于共犯立法体系,我们不必在区分制与单一制之间“选边站队”,只需根据形式的客观说首先区分正犯(即实行犯)与共犯,然后根据作用大小区分主犯与从犯。我国《刑法》第29条第2款是关于教唆未遂的注意性规定。因果共犯论中的混合惹起说具有合理性,根据限制从属性说和实行行为性原理,教唆、帮助自杀行为不符合故意杀人罪构成要件。过失共同正犯问题是个假命题,既然能够肯定共同注意义务的违反,完全可以以过失同时犯处理。根据行为共同说和因果共犯论,应当肯定片面共同正犯。承继共犯否定说是因果共犯论的当然归结。以“因果关系切断说”处理共犯的脱离,是因果共犯论的当然结论。因果性只是共犯成立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必要条件。片面对向犯的不处罚根据是缺乏违法性(包括实质的违法性)或者有责性。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规定,通常应否定中立行为的帮助的可罚性。

  • 标签: 共犯体系 因果共犯论 承继的共犯 共犯的脱离中立行为的帮助
  • 简介:一、问题的提出按照笔者的看法,我国共犯制度采取的是以主体间的'共犯关系'为核心范畴的区分制制度模式[1],即借助'共犯关系'这一核心范畴为所有的犯罪参与行为设定统括式的处罚条件和处罚原则。概括地讲,这里的'共犯关系'包括犯罪参与人处罚条件设计上的'共同关系'和处罚原则设计上的'主从关系'两个方面。具体而言,即以'多元犯罪参与者之间存在客观和主观上相互协同的犯罪性联系'为犯罪参与人受刑罚处罚的

  • 标签: 共犯制度 制度历史 历史误读
  • 简介:承继共犯的成立问题主要是聚焦于承继共同正犯予以讨论的。在日本,承继共犯的成立问题存在承继共犯肯定说、承继共犯否定说与承继共犯中间说的分歧,而在我国当下则主要是承继共犯肯定说与承继共犯中间说的分歧。承继共犯否定说得到国内个别学者的极力推崇。承继共犯否定说的主要立论依据是“因果责任论”和“责任主义”,但其却在各种行为类型中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在暴露出承继共犯否定说“自相矛盾”的同时,集中地说明着该说所犯的无视共同犯罪事实的“分割评价”错误,从而违背罪刑法定原则和罪刑均衡原则,以至于走向“责任主义”的反面。承继共犯肯定说完全可以在直面和恰当把握“因果性”问题和“责任主义”包括“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原则中,通过妥善地解决承继共犯包括承继共同正犯所对应的实践问题而获得“新生”。

  • 标签: 承继共犯肯定说 承继共犯否定说 承继共同正犯 因果性 部分实行全部责任
  • 简介:9月18目,芝罘公安分局经侦大队通过多次走访、劝说亲属等方式,成功规劝一名组织、领导传销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明某某(男,41岁,四川省泸州市人)到该局投案自首。2012年10月至2013年10月,犯罪嫌疑人明某某伙同杨某某等人(已抓获)以出售北京中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虚拟商品"康福德牌珍益胶囊"为名,要求参与者购买并加入北京中绿公司,并以发展下线数量和购买虚拟商品数量为标准,划定等级关系,并按级别等级

  • 标签: 福德 虚拟商品 投案自首 等级关系 案主 四川省泸州市
  • 简介:许多网站为网络用户提供免费存储空间供网民自由上传、下载文档,本身并不直接参与侵权作品的复制、发行,但实际上却提供了发行“帮助”。如果按照共同犯罪理论处罚,存在正犯不构成犯罪、缺乏犯意联络等局限性;用刑法现有罪名评价,又不符合相关罪名的规范性特征。最有效的定罪思路应当是通过“共犯行为正犯化”理论将网站的“帮助行为”直接解释为“实行行为”,按照侵犯著作权罪定罪量刑,或者另定其他罪名。

  • 标签: 侵犯著作权罪 共同犯罪 共犯行为正犯化 扩张解释
  • 简介:贿赂犯罪特别自首制度的设置是基于兼顾司法成本与效率的考虑,但在司法实践中这一制度并未发挥立法的预期作用,因而针对这一问题我国刑法学界出现了完善论与废止论两种不同观点。完善论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贿赂犯罪特别自首制度所存在的问题,不论是从立法理由与司法实践情况来看,还是从“破窗理论”来看,特别自首制度都不应继续存在。当我国刑法中的贿赂犯罪特别自首制度被彻底废止之后,可以在刑事诉讼法中设置证人作证豁免制度。证人作证豁免制度相对于贿赂犯罪特别自首制度而言存在诸多优势,它能够更好地解决贿赂案件办理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

  • 标签: 特别自首制度 贿赂犯罪 证人作证豁免制度 污点证人制度
  • 简介: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走私犯罪中最常见的犯罪,自首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件中最常见的法定量刑情节。司法实践中呈现自首认定比重较大、自然人认定比例较高、处罚较轻以及侦察、公诉、审判各自认定分歧较多等特点。自首认定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实体方面和量刑方面。应加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件自首认定的规范,一是区分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不同类型,统一自首认定标准;二是建立自首从宽处罚阶梯型量刑体系。

  • 标签: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犯罪 自首认定 量刑
  • 简介:信息时代的网络空间中犯罪主观罪过具有特殊性,难以认定是普遍存在的司法难题,但仍应努力求索。基本方法一是直接根据信息技术制度认定行为人至少具有过失;二是根据其他旁证推定行为人具有单独犯罪的故意或帮助犯罪的"明知"。未来需要根据总结的司法解释一般经验,对信息传播行为、网络攻击行为的主观罪过进行具体认定规则的完善,对网络共犯"明知"的具体推定规则进行构建,在罪责原则贯彻方面提升司法解释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 标签: 网络空间 犯罪技术 主观认定 共犯明知 司法解释
  • 简介: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与恐怖活动犯罪是抽象危险犯与侵害犯之间的关系,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行为是刑法分则类型化的犯罪,均属正犯形态。组织、领导者因为以制造抽象危险源的方法分担了侵害犯的正犯行为,无论是否直接参加恐怖活动犯罪,都应当就此承担正犯的刑事责任;恐怖组织的参加者虽然属于参加恐怖组织罪中的正犯,但因为其并非抽象危险的直接制造者,故没有以危险行为分担恐怖活动犯罪的实行,只有在其实际参加了的那部分恐怖活动犯罪中,才应当承担正犯的刑事责任。

  • 标签: 恐怖组织犯罪 正犯 抽象危险犯 侵害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