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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公法私法的划分,始于罗马法时代。而把这种划分经济法联系起来,则是现代社会的产物。我们面临着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重大任务,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重新认识公法私法划分的价值及其对经济法形成的影响。一、划分公法私法的标准1.几种有代表性的见解关于划分公法私法的标准,法学界看法不一,主要有如下几种学说:一为利益说(目的说),即以规定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为公法,规定私人利益的则为私法

  • 标签: 公法与私法 经济法律制度 经济关系 社会主义市场 社会公共利益 现代经济法
  • 简介:这是一个简单的案例。A村、B村是相邻的自然村,A村张某价值6800元的数码相机被盗,后张某发现被盗的数码相机在王某家中。于是张某趁王某不备,将数码相机拿回家里。后二人发生冲突。张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我们从法理角度来分析,透视该案例所反映出来的有关法律问题。

  • 标签: 张某 公法救济 私法 法理 冲突 案例
  • 简介:公法实施过程中,传统意义上的法律类型化结构问题现代意义上的典型问题复合领域的拓展问题并存.公法私法化产生有其错综复杂的原因,总体来说包括以下四个重点:形式理性的内在缺陷与国家法治综合水平、公法价值目标相冲突并造成的空白、隐性公法维权人显性私权益人不一致性、有效约束的私法化实施方式更具优势.从现实国情来看,公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理性瓶颈制约可通过学习私法化实施经验来解决,本文从制度设计角度提出了促进公法私法化的对策和建议.

  • 标签: 公法 私法化 问题 研究
  • 简介:公司法的制度生成有着明显的私法属性,但是过于强调私法属性则可能忽略私法的限度以及公法对公司法制度演进的影响。现代公司法的制度演进着眼于解决公司治理中的集体行动困境,以及解决公司行为外部性的社会责任问题。在公法规制政策的影响下,传统的私法效率价值需要与社会整体收益进行平衡。事实上在全球竞争的背景下,政府控股或参股的公司往往受到政府规制政策的影响,而跨国公司也会积极通过门厅艺术争取有利的公法政策,这些都成为当代公司法演进的现实图景。

  • 标签: 公司 公司法 私法 公法 公司治理
  • 简介:对中国“宪法第一案”的讨论集中于宪法司法化而少有注意宪法的私法化问题.宪法第一案中反映出的宪法私法化倾向因为“有权利必有救济”而正当化了。实际上,在坚持公法私法的区分的基础上也可以给宪法第一案当事人的权利提供必要的救济。应当区分两种不同的公法私法化,宪法第一案所代表的公法私法化背后隐藏着令公私法混淆的危险。

  • 标签: 宪法第一案 公法私法化 权利救济
  • 简介:首先本文概括了传统的日本法学理论中关于公法私法的关系的相关学说,在此基础上全面总结了新情势下出现的公法私法的交错以及互动的典型情况:景观利益的私法保护、环境法以及都市土地法中的交错、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合同的效力、民营化,并认为这些现象的出现是以下日本民法的新理论是不无关系的:即"外廓秩序"论、市民社会公序论以及基本权利保护义务论等,而这些理论都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公私法二分论或者融合论所能涵盖的了。最后,本文以公共性为切入点,分析了"私法公法化""公法私法化"以及公私交错的社会背景以及意义。

  • 标签: 公法与私法 交错与互动 民法理论 公共性 社会构造
  • 简介:随着社会的发展,各领域的多元化趋势直接形成人类价值观的多元化构成.正因为社会的多元化,才需要构筑和谐社会.因此,和谐社会要求有一个共同的理念,即表现'现代'这一时代空间的共同法作为其构筑的前提.这就要求将传统意义上的公法私法整合为不排除公法理念的私法和不排除私法理念的公法的共同法.

  • 标签: 和谐社会 公法 私法 共同法
  • 简介:<正>依大陆法系传统分类,法律常被分为公法私法。与此相对应,权利也有公权和私权之分,传统的民事权利(包括财产权和人身权)均属私权范畴,民法也即调整私权关系的私法。这一分类模式沿用至今,虽存在不少理论争议,但仍牢不可破。英美法系则不存在严格的公法私法、公权私权的划分,英美法系的法学家并不认为此种区分十分重要,财产权制度整体地融合在普通法和衡平法之中。在现代和当代,随着"公法

  • 标签: 财产权 罗马私法 公法化 法律权利 罗马法学家 公共利益
  • 简介:一、导言在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以下简称南斯拉夫),与国际因素相联系的法律关系受冲突法规范、直接适用规范和特别实体规范的调整。这些规范被规定在联邦法令和国际条约中。南斯拉夫的国际私法大多被编篡进1982年《国际私法法令》(以下简称“PILA”(见《南斯拉

  • 标签: 实体规范 国际条约 法律关系 外国法 法院地法 外国公法的适用
  • 简介:公法之债和私法之债的竞合发生在税收债权普通私法债权之间,竞合结果是税收优先权的确立.以公法之债有限度的不平等性和对等性为标准,对纳税人和国家的原有地位是否失衡和这种失衡是否可以被容忍进行分析,得出了税收优先权制度设立的正当性不足这一检视结果.

  • 标签: 公法之债 私法之债 竞合 债务关系
  • 简介:目前生态环境损害救济模式主要有行政处理损害赔偿两种。基于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通过对民法理论进行适当扩张化解释,通过损害赔偿模式实现对生态环境损害的救济是可行的。从国家所有权社会化的限度、社会利益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以及自然资源的特性角度衡量,行政处理模式并不适合我国国情。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构建应以私法为根基,同时注重发挥公法的作用,做好“公”“私”的衔接。

  • 标签: 生态环境损害 行政处理 损害赔偿 自然资源所有权
  • 简介:公物是指由政府提供的直接用于公用目的之物,包括公务用公物和公众用公物。公物上的权利(力)关系纵横交错,既包括公法性质上的公物管理权和使用权及其下属权能,也包括私法性质上的物权及其下属权能。两类不同性质的各种权利(力)相互区分,相互交融和作用,共同组成了公物上的权利(力)约束。

  • 标签: 公物 权利(力)构成 公权 私权
  • 简介:目次引言一、中国的美浓部理论(一)频繁引用及其价值(二)引用的倾向及其理由(三)小结:以"公法私法"为契机二、公法私法关系论的现状(一)公法私法关系论的沿革(二)"物权法违宪争论"和"公私法融合论"(三)"公私法融合"和"公法私法的区分"(四)寻求对应现实状况的理论框架(五)小结:"公法学"的问题三、"统一公法学"的课题和可能性(一)"统一公法学"的样态(二)"民主集中制"和"统一公法学"(三)共产党和"公权力"结语——对"美浓部"含义的再思考

  • 标签: 美浓部理论 公法私法区分论 公私法融合论 统一公法学
  • 简介:公法私法化是传统的公法私法的二元区分从近代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过程中出现的一种新趋势,是公法私法之间相互渗透、相互融合的必然产物.公法私法化的产生有其深层的法律价值观和政治经济制度上的原因.在公法私法化潮流中,出现了私法原则引入公法关系和公益事业的私营化管理,这种现象的出现反映了现代政府行使经济管理职能手段的多样化,它的理论基础仍然以坚持公法私法的划分为前提,但同时肯定了私法公法的渗透、私法原则对公法原则的影响.正是这种意义上的“融合”、“渗透”,反映了社会关系的复杂化以及由此带来的法律调整手段的多样化.行政法作为公法的典型代表,私法化的表现最为明显.

  • 标签: 公法 私法 公共行政改革 公法私法化
  • 简介:刑事和解协议是刑事和解最集中的体现也是最关键的结果,它记录并反映了刑罚权主体控制、被害人实现有限处分权和加害人刑罚轻缓化诉求三种因素之间的博弈。刑事和解协议从性质上讲,属于公法领域内的刑事契约;从效力上看,具有民事和刑事双向规制的特点。民事赔偿和刑事责任处理是刑事和解协议的主要内容,其中民事赔偿部分可定性为单务合同、刑事责任处理部分可理解为效力待定的双务合同,这一公法契约的效力可以运用私法契约的分析模式来解读。

  • 标签: 刑事和解协议 效力 合同 拘束力
  • 简介:刑事和解协议是刑事和解最集中的体现也是最关键的结果,它记录并反映了刑罚权主体控制、被害人实现有限处分权和加害人刑罚轻缓化诉求三种因素之间的博弈。刑事和解协议从性质上讲,属于公法领域内的刑事契约;从效力上看,具有民事和刑事双向规制的特点。民事赔偿和刑事责任处理是刑事和解协议的主要内容,其中民事赔偿部分可定性为单务合同,刑事责任处理部分可理解为效力待定的双务合同,这一公法契约的效力可以运用私法契约的分析模式来解读。

  • 标签: 刑事和解协议 公法领域刑事契约 私法解读
  • 简介:中国的股权分置改革一方面要使非流通股股东取得流通权,另一方面也要让流通股股东获得合理补偿以求改革能够稳定推进。传统观点下的契约理论和行政征收理论均不能适切解释中国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在公、私法融合背景下,美国学者新近提出的行政授予(regulatorygivings)学说,可大陆法上的行政行为附款理论相互协力,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提供正当性基础。应须指出,中国的改革方案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协商的方式进行估价和实现补偿,采用财产法则而非补偿法则保障流通股股东的权益,实属符合经济效率之举。然而,本方案仍有诸多值得改进之处。

  • 标签: 股权分置改革 流通权 行政授予 补偿协商 财产法则
  • 简介:法律关系是源于私法领域的基本概念,我国法理界之所以将其列为法学的基础概念,就是因为,在现代社会它不仅代表了私法方面的法律效力,而且也囊括了公法上的法律作用及其实效性,因此成为法的实施与实现的核心问题,它在守法,执法、司法等一系列私法公法领域都显现着法治的基本精神。

  • 标签: 法律关系 私法 公法
  • 简介:公共利益的法律意义,是关系到个人权利与国家权力划分的宪政问题。以公法私法之区分理论为分析框架,是实现公共利益含义具体化的重要进路。在公法私法两个法域中,公共利益分别体现为:价值定位上的内在根据外部界线,规范模式上的命令性规范禁止性规范,法律后果上的法律制裁行为无效。

  • 标签: 公共利益 公法 私法 国家权力 私人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