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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债务人不归还到期债务,并将自己的财产转移,致使债权人即使是通过诉讼也无法收回自己应得的权益,是一个令债权人大伤脑筋的问题。例如甲方欠乙方20万元货款,但是甲方一边声称无钱还款,一边又将自己仅有的价值30万元的设备以5万元卖给了与其共谋的丙方,致使乙方...
简介:摘要:随着债权人撤销权制度被广泛适用,该制度的目标定位为“共益性”还是“私益性”,应否对“债权人”“诈害行为”“主观恶意”方面作出适当限制等被反复讨论、观点各异。下文主要从条文释义和司法实践角度阐述浅薄观点。
简介:债的保全制度中的债权人撤销权起源于古罗马法,发展至今已有近两千年的历史。1999年3月15日通过的统一合同法也对债权人撤销权进行了详细明确的规定。该法第74条第1款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但是,自从债之相对性在一些国家的司法实践中受到挑战后,债权的不可侵性便逐渐被确立了。在我国学术界对债权具有不可侵性也基本上持肯定态度。
简介:我国《合同法》规定确立了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它是我国合同保全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在于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但是,在附担保债权中债权人撤销权行使问题我国《合同法》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因此,对于附担保债权中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相关问题的探讨有着重大的理论和司法实践价值。
简介:摘要本文着重从实践方面对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与行使效力展开论述,通过对国外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先进规定的借鉴,并通过对体系的统一性及公平原则等因素的考量,确立自己的观点,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应具有优先受偿权,以期充分发挥债权人维权积极性,更好地发挥该制度的作用。
简介: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具备债务人的处分行为有害于债权之客观要件,其判断应从债务人是否无资力以及债务人无资力与其处分行为是否具备相当因果关系两方面进行。债权人应当对客观要件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不应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简介:摘要:债权人撤销权制度旨在保障债权人实现其债权,在一定条件下赋予债权人撤销权以干涉债务人处分其财产的自由,但必须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客观来说,我国对债权人撤销权制度的研究成果已经比较丰富,但主要从实体法角度进行研究。民法学说就债权人撤销权的性质并未形成真正意义上的“通说”,不仅长期存在形成权说、请求权说、折中说和责任说等多种学说的分歧,各派理论也都未如其所愿就债权人撤销权制度预设功能(撤销诈害行为和回复债务人责任财产)的实现提供逻辑自洽的解释方案。本文对民法典视域下的债权人撤销权性质进行分析,以供参考。
简介:摘要:当今社会经济的日益繁荣,大家生活日渐富裕,财产的继承和债务的清算日渐成为法律实践中的重要内容。放弃继承与债权人撤销权作为民法领域中的两个重要制度,它们在法律实践中的交互作用不容忽视。本篇文章通过研究放弃继承与债权人撤销权的交互作用机制,旨在为解决相关法律问题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
简介:债权人代位权制度是我国合同法规定的一项重要民事制度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在代位权诉讼案件中,第三人的诉讼地位应根据不同的案情而确定,一般情况下应作为被告、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三种情况;在实践中应允许债权人享有直接受偿的权利;在举证责任上应允许债权人采用推定的方式举证。
简介:代位权制度可谓合同保全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针对债务人消极地不行使权利而危及债权时,由法律赋予债权人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以保持债务人的责任财产的一种制度。代位权体现的是债的对外效力,其所对抗的是债权与债务关系之外的次债务人取得债务人的财产。法律赋予债权人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保持了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保障了债权人利益实现。符合了代位权立法精神和目的。
简介:债权人的代位权为债的一般担保方式之一.代位权制度突破了传统的债的相对性原则,突破了传统代位权制度的"入库规则",对保障交易安全及债权人权利实现有重要意义.代位权的成立应具备一定的条件.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以诉讼方式进行.代位权的客体应是合法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非专属于债务人的到期债权.代位权的范围应当以债务人的债权为限.
简介: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实体权利,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实体权利,代位权是债权人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简介::债权人的代位权在我国统一的《合同法》上首次作了规定,但规定得很原则,缺乏操作性。本文从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性质、成立要件、行使方式、行使效力等方面进行了分析,提出了一些自己的主张,以便于债权人代位权在司法实践中的操作与运用
简介:合同法对撤销权的适用范围采取列举式的方法具有法律适用上的局限性。随着社会的发展,债务人处分财产的方式更加多样化,而这些行为是否能被债权人撤销直接对合同法列举式的规定产生了巨大冲击。基于此,对撤销权的适用范围进行扩大化解释成为一种必然。抛弃继承在本质上是一种财产行为,在恶意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下,应当允许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使其效力归于消灭。
简介:业主撤销权诉讼,是指在物业管理区域治理活动中业主因其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被侵害而提起的诉讼.业主撤销权诉讼是解决物业管理区域纠纷的最后屏障,事关社会稳定,但我国业主撤销权诉讼制度不甚完善.为了使业主撤销权诉讼撤销权制度有效实施,我们应当明确业主撤销权诉讼的原告和被告.同时,业主撤销权诉讼具有其特殊性,我们应当为其建立特别配套机制.
简介:撤销权制度是债权人保全自己债权的重要制度,但我国撤销权制度存在着法律规定不够细致,司法实践经验积累不够丰富,理论探讨不够深入等问题,影响了我国撤销权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在现实生活中发挥作用。故做此文,抛砖引玉,以期引起讨论之风。
债权人如何行使撤销权
债权人撤销权及其运用
邹议债权人撤销权制度
论民事领域的债权人撤销权
试论债权人撤销权的重新定位
刍议附担保债权中债权人撤销权行使问题
论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
论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与行使效力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及其举证责任分配
民法典视域下的债权人撤销权性质探讨
放弃继承与债权人撤销权的交互作用机制探析
撤销权浅论
论债权人的代位权
浅析债权人的代位权
论债权人撤销权适用范围的扩大化——以合同法第74条的解释为中心
论业主撤销权诉讼
检讨我国撤销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