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一、案情简介江阴丽尔雅针织制衣有限公司(下称丽尔雅公司)为履行其与韩国然宇公司的信用证结算的FOB合同,于2007年1月24日以传真形式向上海风航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下称风航公司)发出订舱通知。该通知单载明:出运货物为棉制针织女式运动套装;托运人为丽尔雅公司;收货人凭韩国工业银行指示;通知人为韩国然宇公司;目的港韩国釜山;运费到付。

  • 标签: 合同纠纷案 运输代理 海上 FOB合同 信用证结算 2007年
  • 简介:<正>案情简介:原告:农业银行A市支行甲办事处。被告:A市乙公司。被告:A市丙公司第三人:A市丁公司。原告甲办事处于1995年6月21日以乙公司和丙公司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称:乙公司于1994年10月8日向甲办事外借款100万元,用于购煤业务,并由丙公司担保。但借款期限届满后,乙公司仅归还本金1万元,支付利息1.5万元。以后虽经多次催收,但乙公司和丙公司均未履行约定的义务。请求判令乙公司立即偿付所欠的本息,并判令丙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乙公司辩称:向甲办事处借款100万元,是应甲办事处的请求,调度给丁公司归还逾期贷款的,后来,甲办事处未履行替丁公司调度100万元给本公司还贷的诺言,属故意转嫁贷款风险的欺诈行为,请求判决驳回甲办事处的诉讼请求。丙公司

  • 标签: 办事处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逾期贷款 无效民事行为 公司担保 诉讼请求
  • 简介:中国法律对保证保险的法律性质未作明确界定。保证保险是一种保险还是一种保证担保的方式,理论界尚有争论。但是中国司法界和保险界对此采取了折衷的态度,认为保证保险是以保险形式出现的保证担保。人民法院在审理借款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件时,应当将借款合同纠纷和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并审理;在适用法律时首先适用保险法的规定,在保险法没有规定或者适用保险法的规定将违背保证保险合同目的的时候,应当适用担保法的规定。在保证保险期间内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不能免除赔偿责任。

  • 标签: 保证保险 保险法 担保法
  • 简介:当事人因占有使用国家基本建设经营性基金而发生的借款合同纠纷,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1996年4月2日法复[1996]4号《关于因政府调整划转企业国有资产引起的纠纷是否受理问题的批复》第一条所规定的“因政府及其所属主管部门在对企业国有资产调整、划转过程中引起相关国有企业之间的纠纷,应由政府或所属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处理,国有企业作为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当事人就上述借款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 标签: 借款合同纠纷案 峰峰集团有限公司 投资公司 最高人民法院 企业国有资产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 简介:原告:陈维礼,男,35岁,四川省中江县人,农民。委托代理人:范军,四川德阳锦秀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赖国发,男,54岁,四川省广汉市人,广汉市连山镇供销合作社职工。委托代理人:蒋培凤,赖国发之妻。委托代理人:唐斌,四川德阳泓法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陈维礼因与被告赖国发发生雇佣合同纠纷,向四川省广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诉称:我在受雇为被告赖国发看管运沙车期间,被汽车摔下夹断左腿,经鉴定为五级伤残。请求判令被告给我赔偿因工致伤的医疗费3944.20元、住院费2800元、住院生活补助费900元、护理费

  • 标签: 雇佣合同 广汉市 被上诉人 法律援助 四川省 委托代理人
  • 简介:备受关注的我省首例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纠纷,近日由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驳回松阳县矿山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松阳铸钢厂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至此,一起长达一年由资产评估委托合同引起的经济纠纷终于尘埃落定。

  • 标签: 浙江 资产评估 合同纠纷 案例
  • 简介:约定违约金的调整问题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无具体规定,而司法实践中违约金的约定标准各有不同,这两种现状的冲突导致相同案情的判决结果在各法院之间、甚至同法院不同法官之间出现不同结果。同时,在调整违约金的主体、缺席审理情形的处理等问题上,尽管已有部分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这些问题作出了一些试行性规定,但仍无法形成统一的规范。笔者拟通过一则民间借贷案件对上述问题作粗浅分析,意图为相关司法解释的出台作参考性建议。

  • 标签: 约定违约金 借款合同纠纷案 高级人民法院 现行法律 司法实践 判决结果
  • 简介:摘要:随着我国社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行业的发展速度得到明显提升,进而导致借贷纠纷越来越多,若干问题出现在人们面前,这些矛盾越来越严重。金融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发展关节点,其发展是否稳定,将会直接影响到整个国家的发展。基于此,本文将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件的审理问题与应对对策进行分析。

  • 标签: 金融借款 合同纠纷案件 审理问题 应对对策
  • 简介:原告塞旺航运有限公司与被告嘉玛·山度士航运有限公司因租船合同纠纷,于1988年5月16日向青岛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该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原告诉称:由于被告未能按照与原告所签订的租船合同的约定提供适航的船舶,致使原告遭受经济损失达228354.82美元。

  • 标签: 租船合同 海事法院 提起诉讼 萨里 纳斯 山度士
  • 简介:摘要:近年来,租房人群日益增多。租房需要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解决房屋租赁问题的重要依据。在现实中,房屋租租赁合同涉及的纠纷件不断增多。为有效解决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要首先要认定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和,对房屋交付加以认定。本文简述了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含义,浅析了房屋租赁合同效力认定,探究了房屋交付认定在租赁合同纠纷中的应用,以期为租赁合同纠纷的处理提供借鉴。

  • 标签: 房屋交付认定 租赁合同 纠纷案案
  • 简介:摘要:随着我国的社会和经济发展,金融市场也在飞速的发展,同时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金融借贷合同纠纷,这也导致了很多的冲突出现,严重地影响到了法院的正常工作。金融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否稳定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的经济是否健康发展,因此,必须充分重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件的审理问题。基于此,本文首先阐述存在的审理问题,其次提出应对措施,以期为该领域的后续研究提供参考。

  • 标签: 金融借款 合同纠纷 审理问题
  • 简介:【裁判摘要】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对未经审批而改建、重建的房屋,可因现实状况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状况不一致.将其认定为附有违法建筑并结构相连的房屋并限制交易。如何认定这类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实践中存在分歧。善意买受人根据不动产登记的公示公信原则.确信登记的权利状态与现实状态相一致,此信赖利益应予保护;根据区分原则,房屋因附有违法建筑而无法过户属合同履行范畴,不应影响合同效力。因此,这类合同如不具备《合同法》第52条的无效情形.应当认定有效。出卖人负有将房屋恢复至原登记的权利状态并消除行政限制的义务。在买受人同意按现状交付并自愿承担恢复原状义务的情况下.出卖人应按诚实信用原则将房屋交付买受人.并于买受人将房屋恢复原状、消除行政限制后协助完成过户手续。

  • 标签: 买卖合同纠纷案 房屋买卖 恢复原状义务 善意买受人 不动产登记簿 石磊
  • 简介:司法实践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纠纷类案件中大多数案件是工程欠款纠纷,在当事人就工程结算难以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只能借助于司法鉴定机构的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以下简称造价鉴定)来确定工程造价,作为裁判工程欠款的依据。为此,针对实践中司法鉴定存在的一些问题,就施工合同纠纷中造价鉴定问题谈点浅显看法。

  • 标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纠纷案 工程造价 鉴定问题 司法鉴定机构 司法实践
  • 简介:摘要文章主要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造价鉴定问题进行分析,结合当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现状,从造价鉴定特征、造价鉴定问题分析方面进行深入研究与探索,主要目的在于更好的推动纠纷中造价鉴定问题解决效率的提升与完善。

  • 标签: 建筑工程 施工合同 纠纷案 造价鉴定
  • 简介:一、案情1993年2月4日,原告福建A公司(卖方)与被告意大利G有限公司在厦门签订一份CNF汉堡,总价款为USD1,245,633的购销蘑菇罐头合同。装运期:1993年3月至5月30日;目的港:汉堡;付款条件:买方须于1993年3月10日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可分割的,允许分机及转船的即期信用证开到卖方,信用证可效期延至装运期后40天在中国到期。1993年3月11日,被告通过瑞士银行香港分行转来由汉堡ABNAMRO银行开立的信用证;金额USD234825;有效期:1993年6月9日;装运期;1993年5月30日以前;允许分批装运、转船;应提交的单据:注明运费预付的一式三份清洁已装船正本

  • 标签: 买卖合同 即期信用证 开证行 瑞士银行 正本提单 原告
  • 简介:

  • 标签:
  • 简介:<正>编辑同志:我是人文函授大学84届秘书系学员,现为工商银行太原市分行义井办事处的工作人员。1987年7月至10月间,太原市华龙实业公司第二批发部曾向我办事处申请了三笔流动资金贷款。该批发部在申请贷款时称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出示了国营商业企业的营业执照、自有资金30万元的财务报表和有关的手续。经我办事处调查,该批发部为华龙实业公司下属

  • 标签: 批发部 工作人员 实业公司 法人资格 太原市 办事处
  • 简介:一、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有违约行为的一方当事人请求解除合同,没有违约行为的另一方当事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当违约方继续履约所需的财力、物力超过合同双方基于合同履行所能获得的利益.合同已不具备继续履行的条件时,为衡平双方当事人利益.可以允许违约方解除合同.但必须由违约方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以保证对方当事人的现实既得利益不因合同解除而减少.二、在以分割商铺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中,买方对商铺享有的权利,不同于独立商铺。为保证物业整体功能的发挥.买方行使的权利必须受到其他商铺业主整体意志的限制。

  • 标签: 买卖合同纠纷案 商铺 当事人利益 公司 解除合同 违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