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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我国侵权法在增加规定多种形态的多数人侵权之外,还规定了较多的连带责任、不真正连带责任等相互重合的样态。这是侵权法领域不常见的问题,可称为侵权并合。这是更多的侵权人对同一损害承担同一种或者不同种侵权并相互重合的责任形态。侵权并合主要适用于产品、服务致害消费者或者他人的营销参与者实施的侵权行为。立法者增加侵权并合的规定,目的在于更好地保障被侵权人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实现,制裁实施违法行为的营销参与者,阻吓和警示他人预防侵权行为。侵权并合发生后,应当依照相应的规则在原有的和新增加的侵权人之间进行责任分担。

  • 标签: 多数人侵权 侵权责任并合 营销参与者 责任分担规则
  • 简介:举证责任规则是法院裁判事实真伪不明案件的法律依据,体现立法者对诉讼风险分配的价值取向。多年来,我国医疗侵权举证分配的演变充分体现了这一立法政策的转变。早期立法采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分配规则,严重损害了广大患者的权益;之后采用的"举证责任倒置"规则又导致大量不合理医疗行为的发生,并在更大范围内损害了患者的权益。《侵权法》及时进行了矫正,该法第54条把医疗侵权举证责任原则上分配给患者的同时,又辅之以第58条"附条件过错推定"等缓和制度以平衡医患关系。然而,《侵权法》对举证责任规定的粗疏,导致举证责任的适用面临种种困境。

  • 标签: 医疗侵权 举证责任 医疗过错 因果关系
  • 简介:摘要随着新兴医疗科技的发展,因医疗器械引起的侵权纠纷不断增加。《侵权法》第59条首次规定了医疗产品侵权,但在医疗器械致损的统一定性和医疗器械侵权划分等方面均尚待完善。

  • 标签: 医疗器械 侵权 责任分担
  • 简介:《民法总则》"民事责任"一章对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形态作出一般性规定,吸收了《侵权法》对多数人侵权行为责任分担方式的立法经验,写入了多数人侵权的连带责任和按份责任,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但是结合《侵权法》等单行法在适用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应当承认民事责任形态类型的归纳,需要充分考虑到司法实践中还存在对部分连带责任和不真正连带责任责任形态的现实需要,在立法设计和司法解释上既要维护民法体系的完整性,又要兼顾本土实用性和立法前瞻性的要求,实现民法总则与现行法内容的现实对接,也为民法典侵权编等分则内容的立法设计提供科学指引。

  • 标签: 民事责任形态 按份责任 连带责任 部分连带责任 不真正连带责任
  • 简介:推定被广泛应用于案件的因果关系考量之中,经验法则在其中起到关键性作用,但各个案件的考量标准不一,判决难以产生公信力。故从因果关系作为侵权的构成要件出发,分析因果关系的内部构造,经验法则贯穿了因果关系本身。为解决因果关系的举证困难,我国设置事实推定,但事实推定适用的经验法则混乱,造成其本身受到诸多质疑。因此,表见证明制度取代事实推定的建议得到主张,虽然对责任成立和责任范围的因果关系提出了不同证明度的要求,但表见证明通过盖然性较高的经验法则达到减轻举证的目的,从而在不转换客观证明责任的前提下使得当事人的权利得到保护。

  • 标签: 因果关系 经验法则 举证困难 推定 表见证明
  • 简介:市场经济引发雇佣关系的普遍化和常态化,雇员的活动特别是致害行为会因雇员的身份而变得复杂化。各国侵权行为法对雇员的侵权行为做了不同于一般侵权行为的规定,并逐渐形成了所谓的雇主替代责任。雇主替代责任并非只要一出现雇员的致害行为,雇主就得承担替代责任,为雇员的侵权行为“埋单”,相反,这一致害行为会因不同条件和特殊情况而导致不同的责任分配后果。本文从雇主替代责任的概念和性质出发,探究了雇员致害行为所引起的侵权的属性,并对雇主责任进行了详细剖析。

  • 标签: 雇员致害行为 雇主责任 免责 侵权
  •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法》(以下简称《侵权法》)第七章是政治正确的产物,而不是深思熟虑的结果。立法者既于医疗民事立法的国际趋势深为隔膜,更对法的技术因素无所措意,遂致创作难谓成功。第七章在证明责任上没有特别设计,否定了其存在的合法性。第七章屡屡僭越医事法,多处规范构成表述错误,不少条款无法充任裁判规范。对医患关系的规制,应从契约法入手;对医疗便权领域的特别证明规则,以置于医事法中为宜。

  • 标签: 医疗损害责任 医疗过失 说明过失 知情同意
  • 简介:随着计算机用户对互联网的了解,越来越多的互联网用户已经不再局限于从网络上了解信息、传播信息,而是变成了参与者、发布者,这为网络侵权行为营造了广阔的平台。其中最为常见的就是视频分享网站的著作权侵权问题。视频分享网站应致力于履行自己的注意义务,在法律规定的义务范围内尽快获悉网站内可能存在的涉嫌侵权视频的情形,并积极做出必要措施。司法机关在处理视频分享网站著作权侵权案件时,还应充分考察视频分享网站的过错程度,合理地判定其应当承担的相应责任

  • 标签: 视频分享网站 著作权 侵权 免责条款
  • 简介:网络交易侵权纠纷不断,网络交易服务平台提供者究竟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成为大家关注的问题。本文在分析我国网络交易服务平台提供者侵权相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对比国际上相关国家与地区的法律发展进程,总结出我国目前相关法律规定的不足,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

  • 标签: 网络交易服务平台 侵权责任 法律规制
  • 简介:视频聚合APP采用深层链接技术,无须经过网页的跳转即可以将分散在各个视频网站上的内容聚合在某个APP之中,用户得以在某款产品中搜索到来自不同视频服务商的资源。但其在赢得市场的同时,因行为的不规范,也造成了各方利益失衡的局面。讨论视频聚合APP采用深层链接技术将链接定向至版权方网站的侵权问题,过去"服务器标准"和"用户感知标准"均不足以适应网络环境的巨大变化,应当适用"直接提供权利人作品"的法律标准,将视频聚合APP提供者的行为与传统的网络链接服务提供者相区分,定义为直接侵权行为,适用法律标准亦可缓解利益失衡的局面,促进权利人、链接服务提供者和社会公众利益的平衡。

  • 标签: 视频聚合APP 深层链接 直接侵权
  • 简介:随着代驾在社会中的广泛运用,机动车代驾已经成为一种较常见的服务行为,对于代驾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失谁来承担,现有立法对此规定不够明确,造成实践中法院处理案件存在同案不同判的情况。结合《合同法》、《侵权法》等有关规定,认为在有偿代驾中,代驾人是运行利益的实际支配人,对机动车实际支配,因此应当承担代驾中造成交通事故的侵权;在无偿代驾中,要结合代驾人是好意施惠还是无因管理、被代驾人是否存在过错等不同情形,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如果代驾人确有运行利益,则被代驾人与代驾人承担连带责任或补充责任

  • 标签: 机动车代驾 交通事故 侵权责任 有偿代驾 无偿代驾
  • 简介:玩家游戏直播包括游戏操作、解说、录制、剪辑和上传等系列行为,其中部分行为落入游戏作品著作权范围。游戏直播视频虽然构成转换性使用,但是随着游戏开发者努力将游戏直播纳入其演绎市场范围,转换性合理使用适用空间会越来越小。玩家游戏直播属于重混创作,可以获得著作权法保护,但低商业价值与高侵权风险阻碍实现其商业价值。有必要引入默示许可规则弥补合理使用规制带来的不确定性,同时通过游戏直播平台建立三方利益分享机制促进游戏直播产业健康发展。

  • 标签: 游戏直播 重混创作 转换性使用 默示许可
  • 简介:互联网平台提供商的民事侵权边界关乎"互联网+"经济的健康发展。互联网平台提供商侵权承担有主动介入与被动应对两种不同的应对模式。互联网平台提供商的民事侵权承担必须符合技术与商业发展现实,不能要求其承担一般的普遍监控民事侵权行为的义务,但其应承担一定的管理平台以及与权利人合作的义务。互联网平台提供商违反管理与合作的注意义务并不必然承担民事侵权。互联网平台提供商必须对具体的民事侵权行为存在过错才应承担侵权

  • 标签: 互联网平台提供商 侵权责任 注意义务 过错
  • 简介:随着近年来高校扩招政策的出台,进入到高校学习的人才也越来越多。然而,问题也随之而来,高校学生之间的伤害事故发生几率也逐年在增加,而作为特殊的责任主体的高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侵权,我国却没有明文规定,只是在《民法通则》和《侵权法》等法律中有模糊的规定,唯有教育部2002年8月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有相关规定,但是在实际处理问题的过程中,仍有不足之处。本文主要针对目前这一情况,对高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侵权作出分析,并提出建议。

  • 标签: 高校 学生伤害事故 侵权责任
  • 简介:我国关于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类型不明与举证责任分配不合理的规定,已实际将新用人单位排除在竞业责任的承担范围之外。新用人单位竞业责任之本质系侵权。新用人单位故意侵犯他人商业秘密应赔偿权利人实际遭受的损失和所有因商业秘密侵权行为遭受的不利益。构建竞业禁止关系下新用人单位的侵权制度,应完善商业秘密的侵权行为类型,同时辅之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与惩罚性赔偿制度.以实现商业秘密权与劳动权的双重救济。

  • 标签: 竞业禁止 新用人单位 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 惩罚性赔偿
  • 简介:对危险责任的规制,以非穷尽列举加上小的一般条款为宜。高度危险责任的一般条款与诸如《侵权法》第7条这样的指导性条款隐含冲突。对“高度危险”这个不确定概念,应以例示方式或说明性法条加以束缚。危险物责任与危险活动责任没有区别规制的必要。相较《民法通则》第123条,由《侵权法》第69条、第72条、第73条构成的高度危险责任规整,不能算是成功的改造。

  • 标签: 高度危险 一般条款 危险作业 危险物 危险活动
  • 简介:在生态文明语境下,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损害法律责任制度至关重要。为此,就需要厘清生态环境法律责任的性质、承担方式和救济途径。为此,我们选择了一组论文就此展开专题讨论。《论(侵权法)第68条之部分连带责任性质》一文从((侵权法》第68条性质之争议谈起,分析了“部分连带责任”说的合理性以及环境侵权司法解释与《侵权法》之契合之处。《生态修复法律责任之偏见与新识》一文则认为,生态修复法律责任与环境法律责任存在显著区别,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其法律性质和承担方式。《美国水污染损害评估法制及其借鉴》一文则以比较法视角分析了美国水污染损害评估法律实践及其借鉴意义,进而从法律救济的角度提出了健全和完善我国水污染损害评估法制的对策建议。

  • 标签: 环境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法 责任性质 第68条 生态文明 救济途径
  • 简介:高空坠物法律规制的核心问题是在抛掷人不明的情况下如何处理保护受害人利益和维护居住人自由之间的关系。罗马法上的抛掷或倒泼之诉,将受害人利益视为公共利益,让居住人承担了一种不要求其过错的客观责任。由于时代背景的变迁、过错责任的坚持以及私法与公法的划分等原因,后世绝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典中都没有做出类似于罗马法的规定,只有少数沿袭了其相关规定,我国《侵权法》第87条也是属于此等少数派。通览我国学者从各个视角的分析论证可知,我国高空坠物的法律规定过于偏向利益保护,极大压制了行为自由,其正当性、合理性和实效性都值得反思。鉴于此条已为成文的立法,现在唯一的办法是尽量在适用地点、对象、方式等方面限缩其消极影响,一定程度软化其规定,而最终的解决办法是在将来的修法中删除之,并加强其相关的配套制度的建设。

  • 标签: 高空坠物 抛掷或倒泼之诉 利益保护 行为自由
  • 简介:主客观多种因素使得中医临床上超《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简称药典)剂量用药的行为普遍存在。现行的医疗侵权认定标准没有兼顾中医药的特殊性,暴露出诸多缺陷。为了充分发挥中医药治病救人的优势,制定针对超剂量用药致人损伤行为的侵权认定原则势在必行。本文通过评析一具体案例,进而探讨超剂量用药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认定。

  • 标签: 中医 超剂量用药 医疗侵权责任 责任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