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音乐创作与音乐分析如同“镜子”内外的两个侧面,相互辉映出主客观的互补性认识。音乐分析的本体性技法分析及其综合意义决定了它首先要同音乐创作的实践相关联,杜绝脱离创作实践的推理式的概念堆积。对于作曲的简要的抽象化理解应当是:在一定结构逻辑设计中的“灵感”(主题)+变形能力。从作曲的写作过程来理解音乐分析就会更加直接贴近创作的实际。创作思维决定分析角度;要在听觉能力、读谱能力诸方面,具备应有的素质,才能谈到音乐分析的合理性。“通过完整的音乐作品来进行完形分析”是必要的分析理念和实施过程。如果说音乐作品的“完形分析”是要求对于作品的完整理解;那么“综合分析”则要求在学习的各个不同层次中,力求在形成音乐作品的全方位枝法因素基础上理解作品。
简介:(2)无D组和弦的功能性进行。这是指由ST或变ST组成和弦组的模进。由于这种进行对调性的明确远不如含D组的DT、SD,所以,相对地更富于色彩性一些。例12包含几个不同和弦组的模进(以向上小三或增二度为主),先是K→b3DD-7(前面几个小节的原型未列出),然后是DD-7→K及含D组的#ii-7→K→V9,以后和弦组变得比较自由而接近于“线性思维”;最后回到主调E大调的功能性进行,构成长大的、低音半音上行的离调变音体系(这段变音体系共16小节,因篇幅关系这里只摘录了开始的5小节)。(3)一般色彩性进行及简单的色彩序列。在拉氏作品中,有时以一般色彩性进行及简单的色彩序列作为模进的和弦组,其中主要是色彩性交替、大小七或大三类和弦的连续进行以及少数双插入。例13(1)是以加装饰的大小七和弦连续进行为和弦组(两小节为一组),连续向上大二度模进(第5—6小节是变化模进),构成低音半音上行、高音隐伏平滑下行的变音体系。这里色彩对比较强的是在和弦组内部,根音成半音及大三度关系的大小七和弦之间,而组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