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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民事起诉是当事人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在民事诉讼领域的重要体现。它具有启动民事诉讼程序、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制约法院审判权的滥用等多方面的功能。我国现行的一些制度诸如起诉和受理制度等对于民事起诉的保障还存在许多不足,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 标签: 民事起诉权 功能 保障 当事人
  • 简介: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自诉救济制度",反映了立法者对刑事诉讼本质的理性反思和对被害人私权利保护的彰显.但立法指导思想及立法技术上的缺陷,致使"自诉救济制度"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存在着弊端.为加强对被害人利益的有效保障和对侦查、起诉的监督制约,在借鉴法国刑事诉讼法的被害人民事原告人制度的基础上,完善我国侦查、起诉的构造,引入司法审查机制,赋予被害人申请调查取证的权利并规定其必要的义务.

  • 标签: 被害人 起诉权 公诉权 侦查工作 起诉制度 刑事诉讼法
  • 简介:<正>一、关于检察机关的行政起诉(一)赋予检察机关行政起诉的理由和法律根据。革命导师列宁指出:“检察长的唯一职权和必须作的事情只有一种:监督整个共和国对法制有真正一致的理解,不管任何地方的差别,不受任何地方的影响,检察长的唯一职权是把案件提交法院判决。”这里,列宁把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与提起诉讼的职能统一起来了,其中包含提起诉讼是实行法律监督的形式和手段的涵义。也就是说,当检察长发现违法行为时,他有权把案件提交到法院去判决。其中也包括把行政案件提交法院判决。

  • 标签: 检察机关 《行政诉讼法》 起诉权 人民法院 检察院 行政抗诉
  • 简介:刑诉法第145条的规定,被害人对检察机关决定起诉的案件有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的权利,虽然这一规定出发点是好的,但该规定无论在法理上还是在操作上都存在较为突出的问题。有鉴于此,笔者试图对被害人在起诉案件中享有起诉的弊端及相应对策作几点思考,以期对被害人权利保障制度的完善有所稗益。一在法理上和操作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新刑诉法赋予被害人对于不服检察机关起诉决定有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利,这加强了被害人追究犯罪的权利,使被害人有了诉讼保障的安全感。但是,我们也应看到由于矫枉过正的思维方式和立法技术的粗糙,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享有起诉,无论是在法理上还是在具体操作上都存在着一些问题,具体说:(一)在法理

  • 标签: 被害人 不起诉决定 检察机关 起诉权 检察院 向人民法院起诉
  • 简介:<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实施以来,各级人民法院严格依照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正确、合法及时地审理了大量民事案件,取得了可喜成果。但是,在民事诉讼中不少一审人民法院对一些有起诉而实体上可能败诉的原告人,往往用口头或书面裁定的方式“驳回起诉,不予受理”,使当事人告状无门。有的地方滥用裁定驳回起诉、不予受理的,竟达到应受理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这是民事诉讼中当前亟待解决的“告状难”的问题。出现这种情况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办案人员对程序意义上的诉权与实体意义上的诉权混淆不清,因而

  • 标签: 民事诉讼程序 起诉权 人民法院 原告人 驳回起诉 程序意义
  • 简介:存疑起诉终止了刑事诉讼程序,对被不起诉人的权益造成了影响,因此符合申诉的条件。被不起诉人和被害人都是案件中的当事人,两者参加刑事诉讼的利益是对立冲突的,而且向起诉决定机关申诉成功的可能性较低,因此应当向上级检察机关申诉。检察机关允许所有被不起诉人提出申诉,扩大了被不起诉人的权利救济范围,值得肯定,同时也应当进行立法完善。

  • 标签: 被不起诉人 申诉权 自我授权 权益保障
  • 简介:检察机关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的规定作出的起诉决定,检察机关对某一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公诉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

  • 标签: 起诉制度
  • 简介:一、起诉的概念、特征(一)概念起诉是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或不适宜提起公诉所作出的不将案件移送法院进行审判而终止诉讼的决定。对不起诉制度应把握四个要素:其一,起诉是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起诉审查后所采取的一种法律处置方式:其二,起诉的根据在于案件不具备起诉条件或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不适宜提起诉讼;其三,起诉决定的法律效力在于不将案件交付法院审判而终止刑事诉讼;其四,检察机关的起诉决定具有确定效力,如不具备法律要求的条件,不得改变已发生效力的起诉决定再行提起公诉。

  • 标签: 不起诉 不起诉类型 不起诉制度意义
  • 简介:  (2)法院的监督制约  对于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检察机关对某一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机关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的规定作出的起诉决定

  • 标签: 起诉制度
  • 简介:“刑事起诉起诉”制度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无论在制度的理论研究上,还是在司法实践中,我国刑事起诉起诉制度都存在着不少问题。日前,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同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在河南省郑州联合举办了“刑事起诉起诉”制度理论研讨会。现将研讨的主要问题和观点综述如下。

  • 标签: 刑事诉讼制度 不起诉制度 观点综述 制度研究 中国政法大学 人民检察院
  • 简介:为防止检察机关滥用不起诉,必须通过设置一定的程序对不起诉加以制约。起诉制约程序的性质,是对检察机关起诉量权、侦查监督权和终止诉讼程度权的制约。我们要在对国内外相关立法进行比较研究的基础上,不断发展与完善我国的起诉制约程序。

  • 标签: 检察机关 不起诉 制约程序 比较研究 法律思考 刑事诉讼
  • 简介:法定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者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犯罪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从而作出不将犯罪嫌疑人诉至人民法院审判的一种处理决定,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的三种情况之一。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定起诉适用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案件出现上述应当适用法定起诉的情形,检察官没有自由裁量权,只能严格依法行使,应当不起诉起诉,就是错诉。什么是法定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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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附条件起诉适用对象狭窄,适用条件模糊,欠缺正当适用程序,且既由检察机关决定,又由检察机关负责监督考察,其决定效力处于待定状态,导致有些检察机关不愿适用。立法应当进一步完善,包括适当扩大其适用对象,将附加条件分为负担和指示两部分,适用程序从仅仅听取意见到举行公开听证,并取得被害人同意,监督考察从检察机关负责转为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同时,应明确附条件起诉决定具有确定的法律效力。

  • 标签: 附条件不起诉 犯罪嫌疑人 被害人 适用
  • 简介:  一、存疑起诉的原因  (一)侦查阶段收集证据不及时、不全面,造成案件存疑起诉的原因还有检察机关内部的自侦部门与起诉部门对证据是否充分认识不尽相同,导致案件存疑起诉的重要原因是补充侦查带有较大的盲目性

  • 标签: 存疑起诉 浅谈存疑 起诉原因
  • 简介:经常回忆起自己到公诉部门承办的第一起刑事案件.2000年2月,院里搞机构改革,我从法纪科调整到起诉科工作.经过一个月的熟悉情况之后,科长分给我一起盗窃案.案情很简单:1999年11月24日凌晨,我市市委办公室被盗,被盗物品有手机等,共计价值5000余元.犯罪嫌疑人时勇,安徽省巢湖市人;王志防,安徽省定远县人.按照办案程序,我们提讯了时勇、王志防.我们发现王志防有非常严重的口吃毛病,他称当时正在浙江义乌某服装厂打工,从未到过巢湖,更未参与盗窃.时勇则承认他与王志防共同盗窃.我仔细阅卷,发现王志防在侦查阶段时供时翻,认定王志防参与盗窃的证据仅有时勇的供述,并无其他证据.

  • 标签: 存疑不起诉制度 侦查工作 检察机关 补充侦查 法律监督
  • 简介:中国与德国起诉制度立法宗旨相同,但在具体制度和实施效果上却存在较大差异,比较分析两国制度,有利于吸收德国有益经验完善,我国起诉制度.

  • 标签: 不起诉制度 立法宗旨 完善 中国 体制 国有
  • 简介:法定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者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犯罪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从而作出不将犯罪嫌疑人诉至人民法院审判的一种处理决定,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的三种情况之一。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定起诉适用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案件出现上述应当适用法定起诉的情形,检察官没有自由裁量权,只能严格依法行使,应当不起诉起诉,就是错诉。什么是法定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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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起诉听证程序公开、透明,有利于公民监督起诉决定的作出,从而可以替代现有的起诉率考核等监督方式,提高起诉率和起诉的公正性。起诉听证仅适用于相对不起诉,可以经利害关系人申请启动也可由检察机关自行决定启动。听证小组主持听证的进行,允许公众旁听,听证结束后由听证小组表决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在办案期限上,规定单独的听证期限。

  • 标签: 不起诉听证 价值 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