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罗尔斯的契约论强调公民是正常而充分合作的社会成员,而且它还假定他们的种种天赋才能处于正常范围。在可行能力思路看来,由于这样一种契约主义的方法论,那些具有严重能力缺陷的人不能从正义原则中公平受益,他们甚至被排除在正义原则的选择过程之外了,因此这种理论没能真正保障每一个人基于正义的不可侵犯性。但在罗尔斯的契约论中,作为正常合作成员之基础的两种道德能力应当被理解为是每一个公民所拥有的,而正常能力的假定意在排除能力差异在原则选择过程中的影响,因而它反而是包容性的。在组织有序的社会中,有能力缺陷的人的一些特殊需要确实没有被当作一个基本正义问题来对待,但这一点乃是平等的政治自主性的代价。
简介:围绕时间这个被胡塞尔与海德格尔共享的现象学核心概念,一方面,通过对“活的当下”既流动又静止的自身悖谬现象的分析.最终可以发现原自我与原非我的不可还原的交织,这是胡塞尔现象学中一切构造的起点、意识的终极奥秘;另一方面,这种时间现象的分析所展示的意识的深度.反射出早期海德格尔思想与胡塞尔现象学的同构性——这就是《时间与存在》一书的思路。针对这两方面可展开评论:其一,时间意识之奥秘的揭示乃借助现象学还原.而现象学还原的可能性依赖于按照纯粹意向活动来理解的意识自身的非时间性;其二,对早期海德格尔思想与胡塞尔现象学的“同构性”解读源自作者对前者的一种错误的生存论理解.其实.由海德格尔思想整体看来。存有的真理早已贯穿其中。
简介:近期董学文等先生连续发表了几篇针对"实践存在论美学"的批评文章,对实践存在论美学的理论基础、逻辑方法和思想内涵展开了全面指责。其指责的主要理由就是认为实践存在论把马克思的实践观与海德格尔的存在主义存在论"奇异"组合在一起。然而,由于董文对海德格尔存在论思想的根本性误读乃至曲解,使这种指责失去了理论前提。董文在没有全面把握海德格尔存在思想的发展轨迹、基本概念和历史内涵的情况下,仅凭自己主观、随意的误读,制造了一个与海德格尔存在论思想大相径庭的非存在论的海德格尔思想。董文把海德格尔对西方哲学史上遮蔽"存在"的"存在者"(dasSeiende)当做"存在",把海德格尔不遗余力批判的"存在者"当成了"存在"本身来理解,从而造成了董文对海德格尔存在论思想中一系列概念的误解。董文批判海德格尔存在论的主要理由是它的"非历史性"和"反历史主义",但是,无论从海德格尔对马克思把人提高到历史高度去考察的高度评价,还是海德格尔本人文本中的基本观点,都可以看出海德格尔的存在论思想具有一定程度的历史主义特征。在当代中国,马克思和海德格尔思想不但具有对话的可能性,而且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简介:本文通过对汪曾祺小说《大淖记事》中的美学形象'巧云挑担'的讨论,阐发一种'缺陷性'的美学形象,并讨论这种形象和指向具体历史情境的马克思唯物主义美学的内在关联。这种形象不同于完善性的'理念'形象,它揭露而不是掩盖理念体系和具体的物的世界之间的缺陷和距离,通过'缺陷性'形象的'典型化'的努力,能发挥一种卢卡奇强调的总体化的批判功能。在对这个美学形象讨论的基础上,我们可以重新阐释乌托邦概念,借用本雅明的'微弱的弥赛亚'的提法,本文试图将这种在历史的具体中寻找希望的乌托邦和那种理念化的、绝对主义的、工具性的乌托邦区分开来,并把它称为'缺陷性'乌托邦。
简介:存在问题在分析哲学的背景下取得了深入细致的研究成果。在“何谓存在”问题上,围绕“存在”是不是个体的属性从而是不是逻辑谓词的争论呈现出三派观点:弗雷格、罗素等从一阶逻辑出发,认为“存在”不是逻辑谓词,而是量词;皮尔士、斯特劳森等结合精致的自然语言分析,认为“存在”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表达了个体的属性,是一种特殊的谓词;自由逻辑学家则从自由逻辑的角度给出了肯定的答案。在“何物存在”问题上,蒯因“存在就是约束变项的值”的本体论承诺标准机智地揭示了存在问题的语言学实质。可以说,利用一阶逻辑解释存在问题的方法是比较成功的。如果将弗雷格、罗素的一阶语言扩展到高阶语言,则既能与蒯因的理论连贯一致,又能避免无谓的“存在”本体论纷争。这种做法的结果是“存在”具有了层次性的特征。掌握一定的逻辑学基础知识,有助于我们深入研究西方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