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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目的论作为一种修辞形式,可有效解释人如何突破有限性通达无限性。对于目的论这种泛灵论的世界观,马克思一向是极力反对的。但有证据表明,马克思仍在《资本论》中不自觉地运用着目的论修辞。当马克思引用黑格尔的带有目的论结构的论断——“理性的狡猾”——来支撑不假于此便无法言说的观点时,他也就发出一个讯息:他是在目的论解释框架中说明问题的。而当马克思冒着风险把“历史”或“人类”诸如此类的范畴隐喻化为超级主体时,他也就在运用着目的论修辞,与此相关的是无意示人的目的论图景的显露。事实上,马克思的理论自觉和理论实际并不如人们想象的那样具有严格一致性。

  • 标签: 《资本论》 目的论 修辞
  • 简介:【导语】在亚里士多德的哲学体系中,“目的论”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它不仅关乎“存在”等形而上学问题,而且还与“实践”和“德性”等概念密切相关。然而,随着西方哲学在今日面临着各种问题和挑战,“目的论”问题再次引起了哲学家的反思。一些人认为西方传统哲学已经走到了尽头;另一些人则指出,现代性危机恰恰是对传统哲学背叛的产物。这些观点见仁见智,本身并无高低之分。而从思路上看,它们一般有两个基本方向:一是重读古希腊哲学家的经典,重新阐释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等人的思想;而柏拉图带有浓厚隐喻色彩的“目的论”与亚里士多德推理严谨的“目的论”交相辉映,彰显出那个时代独有的思辨魅力。

  • 标签: “目的论” 亚里士多德 古希腊 推理 反思 目的性
  • 简介:针对我国侦查强职权主义的特点,学界提出了侦查程序诉讼化理论,期望运用现代诉讼的基本原理改造现有的侦查程序,引进司法权的介入与控制,增强犯罪嫌疑人与侦查机关平等对抗的能力。侦查程序诉讼化理论契合了现代诉讼程序保障权利、限制侦查权滥用的价值追求,但由于对侦查程序的内涵把握不准,在司法介入的性质和犯罪嫌疑人地位的定位上难以做到理论白洽和符合侦查实践。不同于审判程序,侦查的过程既存在侦查机关单方面调查活动,又包含了控辩双方及其他程序参与人的参与。因此,我国侦查程序改造的路径选择应当围绕这两方面的内容而展开。

  • 标签: 侦查程序 诉讼化 路径选择 程序改造
  • 简介:康德的人格(Person)是跨此岸和彼岸、跨越现象界和本体界的,是身体和灵魂的结合;人格性(Personlichkeit)则是完全属于彼岸世界或“理知世界”的。当我们把人性置于人格中来考察时,由于人格本身的跨两界的性质,人性本身也就被提升到了具有人格性的尊严的高度,甚至凭借人格性而和上帝的意志联结起来了。人格是使一般人性被提升到人格性的本源的要素,它使人不仅具有此岸的主观目的的价值,而且具有彼岸的、理知世界中的绝对价值;人格是使人性提升到人格性的中介。目的公式要求我们在把人性当作手段的同时记住有一个最高的限制性条件,就是把人格中的人性当作目的。人性也具有双重性,所谓人的“本性”(Natur),一个是指人的自然性、自然本能,一个是人性的本质,其中包括理性能力,也就是自由地设定目的的能力。但人性只是理性设定一般目的的能力,人格性则是特指理性设定道德目的的能力。人性与人格虽然都具有双重性,但人性还属于此岸世界,而人格则通过人格性跨入了彼岸世界。如果没有人格或人格性,人与动物的区别仍然只在于人是“高级动物”,而不具神圣性和崇高性。目的公式中的“人格中的人性”应该指把行动者的本体设立道德目的的能力考虑在内的人性,是一种从两界统一来看的人性,或者说,是一种具有完善化的可能性的人性。所以有限的理性存在者有两类目的,第一类目的是一般的目的,即主观目的或相对目的;另一类目的是单凭理性给予的目的,即客观目的或绝对目的,又叫作“自在的目的本身”,这类目的没有掺杂感性的东西,具有绝对价值,所以这样一类的客观目的是对所有的理性存在者都有效的。人格中的人性一方面具有设定道德目的的能力,另一方面也能够将自�

  • 标签: 人格 人格性 目的公式 自律公式
  • 简介:随着我国司法形式的发展完善,心理干预机制日益受到重视。在涉少刑事审判过程中结合心理干预措施是一种较为新颖的司法尝试,但其必要性却尚未被详细加以论证。本文将从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学原因、心理干预所能起到的作用以及心理干预机制的引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三个方面展开论述,证明将心理干预引入青少年司法过程的必要性,并对已经或将要遇到的问题进行列举。

  • 标签: 涉少刑事审判 心理干预 心理咨询 青少年犯罪心理
  • 简介:亚里士多德的目的论理论模式对西方的思想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啊,但自启蒙运动后衍生的西方现代文化开始解构和否定亚里士多德的目的论。这种目的论的含义是:通过对本性论的肯定,把世界、历史、文化都收在一个目的论的框架里面,然后用充分实现来揭示这个过程。其中最为重要的是,把价值及其实现定位在个人的行为中,认为理性的现实即是人的价值的实现。

  • 标签: 西方现代文化 亚里士多德 文化危机 论理 人的价值 目的论
  • 简介: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奠基》所说的“目的自身”首要的是一个规范性的概念,而不是如奥尼尔-森森在其《康德论入的尊严》所宣称的是一个描述性的概念。森森正确地论证,尊严不是一个表达某种模糊的属性之价值的概念。但是他不承认,尊严的基础在于与我们自己的一种关系,其中,我们作为意志的主体规定自己。虽然尊严不是道德律约束我们的理由,但是它对我们理解康德责任的概念尤其重要。尊严标志着自由和自由法则对自然法则在规范性上的优先性。

  • 标签: 目的自身 道德律 定言命令 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