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年来,各地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能否构成劳动关系的问题,众说纷纭,司法实务领域莫衷一是,严重影响司法权威。本文简要介绍了当前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法律关系认定的乱象,从劳动关系的属性、现行法的规定、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社会效果的分析等视角,论证该部分人员可以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并进而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伤保险待遇,以及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方面梳理出该部分人员可以享受的劳动法上的权利保障范围,为今后劳动法的相对化、分层次立法提供初步探索。
简介:摘要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施工企业走向国际市场,参与到海外项目的竞争中。但海外工程项目多以FIDIC合同条件为基础,对FIDIC合同条件的熟悉程度和应用水平,对项目的成败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将结合实际的工程案例,浅谈FIDIC合同条件在项目中的应用以及注意事项。
简介:摘要近年来为尽快解决离婚纠纷,多数当事人选择协议离婚。相较于诉讼离婚处理时间长、耗费成本高、判决结果不确定等缺点而言,自愿协议离婚更为便捷快速,能够在短时间内平稳解决纠纷,在保护个人及家庭隐私的前提下帮助当事人快速脱离失败婚姻的束缚。如此一来,《离婚协议书》便成为婚姻当事人双方关于离婚后财产分割、债务清偿、子女抚养等重大事项的依据。司法实践中因离婚协议中“无夫妻共同财产”约定而引起的纠纷也频频见诸报端,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在查清基本事实的基础上,应当综合考察协议签订的背景、当事人意思表示等进行法律评价,不能机械的单凭此类约定而认定当事人自愿放弃相关财产分割请求权。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处理该类纠纷不仅导致婚姻弱势方救济无门,更使得案结事了的司法目的最终落空。
简介:不同于2009年版的《世界反兴奋剂条例》,新条例直接将兴奋剂违规的基准罚建构在故意与过失的基础之上。故意性违规对应的基准罚是4年的禁赛,非故意性违规对应的基准罚是严厉批评、不禁赛和最高2年的禁赛。这样,如何判断故意性违规和过失性违规,则成为确认兴奋剂违规基准罚的关键。但是,故意和过失缺乏证据法上的可知性,以其为基础建构法律制度,则存在证明难的问题。为了解决故意和过失与证据法的冲突,新条例借助法律类推制度将故意和过失等主观要素客观化,使其适用直接成为事实判断,即,一旦运动员体内发现有非特定物质,即推定这是故意使用的结果;发现是特定物质的,则推定为非故意使用。但是,这种类推存在概念过宽和过窄的问题,为此,新条例又为故意和无(重大)过失规定了一般条款。对于故意而言,由于其核心是“欺诈”,所以,条例规定中的故意仅仅是指直接故意,不包括间接故意。对于无(重大)过失而言,条例存在着特殊规定之间以及特殊规定与一般规定(定义)之间的竞合问题。就特殊规定之间的竞合,应当尊重运动员的选择;特殊规定与一般定义之间并不是特殊法与一般法的关系,而是其像故意的特殊规定与一般规定一样,是“烟”与“火”的关系,前者具有推定功能,后者具有解释、矫正和补充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