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学术界有些学者,把历史唯物主义区分为"广义历史唯物主义"和"狭义历史唯物主义"。主要有两种区分方法:一种是把揭示社会发展普遍规律的历史发展理论称为"广义历史唯物主义",把揭示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特殊规律的历史发展理论称为"狭义历史唯物主义";另一种是认为马克思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是"广义历史唯物主义",恩格斯对马克思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的阐发是"狭义历史唯物主义"。这两种区分方法都是不正确的。任何生产都是生产一般和生产的具体社会形式的统一,以"资本逻辑"为核心的历史唯物主义称为"狭义历史唯物主义"背离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属性,因而第一种区分方法有不当之处;恩格斯在与马克思合作之前就独立地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一系列基本原理,恩格斯晚年系统阐释了马克思主义各个组成部分并进一步独立地提出了一系列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由此说明了第二种区分方法的不当之处。
简介:工业社会中的人们在认识论框架之下,运用分析性思维进行社会治理和政策制定。分析性思维采用实证主义研究方法来认识事物,与工具理性联系在一起。在工业社会中,分析性思维甚至被等同于科学,只要通过分析性思维制定的公共政策就被认为是科学的,也只有通过分析性思维才能获得科学性。而全球化、后工业化进程使得社会问题具有了高度复杂性与高度不确定性,超出了工具理性的范畴,也打破了分析性思维应用的条件和环境,这时需要对理性的概念作出新的阐释。与之相适应,政策过程中的思维方式应当从分析性思维转换到相似性思维。不同的思维模式带来不同的认知,以及不同的政策过程和建构图景。
简介: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产业模式和经济增长方式的结构性调整,势必会引起原有的劳动关系发生相应变化。从整体和长远来看,这种变化从本质上有利于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健康发展,但是在短期内不能完全缓解劳动力供给的结构性矛盾,加上企业管理层的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原因。实际上有可能影响到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解决问题的关键除了在立法制度层面加强顶层设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细化执行规则之外,尤其要注重通过严格行政执法和加强管理,协调好企业利益与劳动者合法权益之间的关系,同时,还要加强政府监管,强化工会作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