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政府权力清单提出的目的是规制行政权的行使,在本质上仍然是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作为对行政权的控制工具。然而政府权力清单的构建,无法协调和处理好其所涉及的行政法相关关系,陷入了作为行政自制规则与法律的界限模糊、行政规则与行政裁量之间的失衡、弱化了司法有限审查原则的效力、行政公权对社会私领域造成了消极影响等多方面的困境。所以,以行政法治的形成为视角,结合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未来设想,规制行政权行使的出路在于:将政府权力清单仅仅定义为具有政府信息公开性质的,对各项公共权力进行统计的"明细单",并通过权力清单的相关实践,为日后《行政程序法》的制定提供经验上的参考和方法上的铺垫。
简介:2015年《行政诉讼法》迎来了立法近三十年来的第一次修订。围绕原告资格、受案范围、两审程序、与复议的衔接、救济方式及应否设立行政法院等诸多问题,学界与实务界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对立法寄予厚望。立法机关吸收了部分提议,着力于解决"立案难,受理难,判决难"等突出问题,尤其在立案程序等问题上做出了较大幅度的修订。此外,在探索异地管辖、跨区域法院等专门法院的问题上也预留了空间。新法实施一年以来,案件受理量大幅增长。但囿于诸多因素的局限,修法仍保守,在诸多问题上并未清晰彻底的做出回应。本期所组的四篇稿件,所涉及的多是这类悬而未决的话题:关于原告资格的规定,何为"利害关系"及其构成要素亟待进一步探讨;在临时救济机制上,"先予执行"机制仍有待完善;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作为平行的两种救济制度,其制度设计的区分度与衔接机制仍有待于进一步明晰化;而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新规定,是否经得起理论上的拷问以及为实践所接纳,仍有待于验证。修法一年以来,我们可以感受到行政诉讼制度在整体上的向好发展,但深究之下仍留下了不少遗憾。制度的变迁与新法实施的经验,必然会引发对基本理论展开新的探讨,而对域外制度的研究则提供了一个不同的观察视角。
简介:一、文稿编辑1.编辑:论文标题使用三号黑体,以20字以内为宜,可以使用副标题;作者姓名使用四号宋体,置于标题正下方,若有多位作者须按序排列;中文摘要和关键词使用小四号宋体;"[摘要]"(小四号黑体)200字左右,"[关键词]"(小四号黑体)3-5个;正文使用小四号宋体;全文使用固定值25磅行距;全文字数以4000字—8000字为宜。2.英文:标题、作者姓名、摘要、关键词的英文翻译附于文后。3.译文投稿:以翻译文章投稿者,请附寄原文及原文作者授权翻译的书面许可。4.文稿注释采用脚注,置于标点之后的右上角,以"[]"标明序号;作者和正文连续注码,
简介:依法治国的关键是依法行政,行政法治是总的战略思想,是治国的保障,行政与法律的关系不管是基于两者等同的概念,还是基于两者各自纳入不同的范畴,行政权都不得对抗法律,都要以法律为依据行使行政权,法律是既定的条文,具有滞后性、历史性且必须遵守。然社会是多变的,人是有情理、有感情的,既定的法律并不能全覆盖微细变化的具体事件,需有情理化的原则界定、规范,使行为人自愿遵守,即凭良心办事,是行为规则,道德范畴。法律需要德的有效补充,法律也是德的基础保障,基于此,依法治国必有以德治国做补充,而依法行政同样要有以德行政的有效补充,以补行政权在行使中的一些疏漏,依法行政是前提,以德行政是辅助,两者结合才能更有效行使行政权,更服众,得民心。因而有必要深入探讨研究依法行政和以德行政二者的关系,为强国梦进程中具体行政权行使提供可行的方案,得民意,聚民心,齐抓共管加速时代前进的步伐,早日实现"中国梦"。
简介:历史的发展与现实的困境要求必须积极稳妥推进公安机关的大部门制改革。公安机关大部门制改革工作应当坚持科学合理、机构法定、体系设计、精干高效与问题导向等原则。不仅县级公安机关实行大部门制,地市及以上公安机关及公安机关各内设机构的下设机构也应实行大部门制。改革需要配套开展的相关工作有:从大部门制走向公安结构改革、探索建立警衔主导的等级制度、建立公安机关文职人员制度、建立科学精干的公安领导职位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