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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尽管新《行政诉讼法》一定程度上扩大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但是,本次修改明显带有"权宜之计"的嫌疑,缺乏深层次的理论基础,也必然带来司法实践中如何明确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困惑。因此,以主观公权利与客观法秩序为两条基本路径探讨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基本逻辑,具有理论与现实基础。在主观公权利救济模式下,一个行政行为是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主要取决于一个最基本的逻辑,司法审查与被诉的行政行为之间的实质上的关联程度。在客观法秩序模式下,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基本逻辑,就是假定一切行政行为可以接受司法审查为原则,其最大化的结果就是被诉的行政行为与起诉人是否有利害关系无关,对行政行为是否遵守所有与行政行为相关的法律规范进行完全的司法审查。我国《行政诉讼法》应当立法明确双层结构的受案范围标准,假定行政行为可以审查标准,立法排除司法审查的例外范围。

  • 标签: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诉讼功能模式 主观公权利 客观法秩序
  • 简介: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对于行政诉讼立案是实施形式审查,还是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实质审查,如何把握实质审查的程度,一直是困扰立案部门的一道难题。本文试从所在法院在立案受理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中出现的争议,遇到的困惑出发,分析指出纯形式审查的登记立案方式在实践中导致的困境,包括导致行政诉讼案件激增浪费司法资源,立案部门难以审查的程序,有可能将原告在其他部门“遭受的不公”的怨恨转嫁于法院,给法院带来负面影响,进而得出有限实质审查的结论,即应按照行政诉讼法的第49条的规定进行一定程度的审查。最后就如何进行有限实质审查包括审查程度和排除审查事项提出几点粗陋的看法,以期对行政立案工作规范化有所裨益。

  • 标签: 行政诉讼 立案登记制 实质审查
  • 简介:行政诉讼立案登记制度在我国行政诉讼中的建立,对于解决行政诉讼中“立案难”的现象有着重要的意义。自2015年行政诉讼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出现了很多关于这方面的研究,本文从立案登记制的内涵出发,结合当前立案登记制实施现状,对该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提出自己的几点看法。

  • 标签: 立案登记制 立案审查制 立案难 行政诉讼
  • 简介:贵州省社会科学院法律所副研究员胡长兵在2017年6月12日《学习时报》撰文《加强行政应诉实现行政诉讼根本价值》认为,加强行政应诉能有效提升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和水平。一是有助于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锤炼。实践证明,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让行政机关负责人亲自出庭、在法庭上与原告面对面地展开论辩,更有助于强化法治思维的养成。二是加强行政应诉有助于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

  • 标签: 行政应诉 行政诉讼 价值 《学习时报》 行政争议 法治思维
  • 简介:随着2014年我国行政诉讼法的新修订,行政诉讼法总则部分第一条所体现的行政诉讼法的功能也有所改变。本文尝试通过对行政诉讼法修改前后的对比分析,以得出新行政诉讼法的功能的定位的结论。

  • 标签: 行政诉讼 本质功能 目的功能 定位
  • 简介:原告资格要件是行政之诉的合法性要件之一,域外通行的做法是将其作为实体判决要件在立案登记之后审查。在主、客观两种行政诉讼程序模式下,原告资格的审查标准有所不同,客观诉讼程序特征更突出的我国行政诉讼却适用了主观诉讼原告的起诉资格标准。原告资格审查时段因立案模式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在我国立案登记制下的行政起诉与受理程序中,法院在立案登记前仍须审查起诉人的原告资格。我国行政诉讼法将原告资格前置为起诉条件的制度安排欠缺程序正当性,必须作优化改革。在再次修法将原告资格审查时段后移不太现实的情况下,我国有必要先行制定或修订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立案登记时采用“可能性”审查标准,并适用“参与型”原告资格审查程序。

  • 标签: 原告资格审查诉讼程序模式 立案登记制 “参与型”程序
  • 简介:拆迁纠纷“连环行政诉讼”是一种非常态诉讼现象。大量无休止的拆迁纠纷“连环行政诉讼”引发诸多社会问题,同时也会浪费大量社会资源和司法资源,阻碍矛盾纠纷的正常解决,引发纠纷解决功能的混乱。针对拆迁纠纷“连环行政诉讼”,在充分保障当事人行政诉权的前提下,法院应当有所为有所不为,坚持能动司法,引导纠纷走向畅通解决道路,实现行政诉讼发展的良性循环。

  • 标签: 拆迁纠纷 关联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
  • 简介:确认无效之诉是我国行政诉讼制度中独立的诉讼类型,其与撤销之诉在诉讼类型上的转换与合并,有利于实现当事人权利的救济保障和诉讼经济。借鉴域外理论和司法制度,确立无效行政行为的具体识别标准,便于形成共识和司法实务的操作。对行政行为宣告无效的后果,审慎进行利益衡量区别对待。基于现行法律规定、法理念及权利救济实效性的考量,无效之诉应受起诉期限的限制。

  • 标签: 行政诉讼 确认之诉 行政行为无效
  • 简介: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是行政诉讼制度中非常重要的问题之一,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行政诉讼制度的运行状况。我国由于历史及制度等方面的原因,导致行政诉讼中司法权与行政权界限不清,关系混乱。当然,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厘清二者的关系,明确二者在行政诉讼中的界限是法制进步的必然。

  • 标签: 行政诉讼 司法权 行政权
  • 简介:“双被告”制度实施以来,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均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诉讼压力,由此也带来了制度实施过程中的诸多新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为《行政复议法》的修改提出了新的挑战。尽管“双被告”制度缺乏足够的法理支撑,但国家立法层面基于现实的考量推出的这一制度,为我国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制度的有效衔接拉开了序幕,为我国行政救济体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础。拟在论述“双被告”制度的理论基础和立法初衷的基础上,对复议维持决定的界定、司法审查的对象及举证责任、法院的裁判方式等方面加以分析,以期对相关制度的适用和完善提供借鉴。

  • 标签: 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双被告 维持决定 审查对象
  • 简介:我国行政诉讼制度自初创至今已有百年历史,相关文本、判解与学说共同推动和验证了其衍生与发展。在文本层面,从条文表达、逻辑结构到具体内容,均经历了一个不断嬗替的过程,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色;在判解层面,平政院、行政法院、人民法院通过判决、判例、司法解释等多种形式,促进了外来法律与本土文化的对接;在学说层面,学者们在西方学术继受及构筑本土特色方面提供了卓然智慧。行政诉讼的百年变迁表明,其目的已从"富国强兵"转向"控权保权",其模式已从"二元制"转向"混合一元制",其发展逐渐从"全球化"转向"本土化",其运行开始从"立法"转向"司法"。

  • 标签: 行政诉讼 司法判解 平政院 行政法院 行政诉讼法学说
  • 简介:2015年5月1日,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正式施行,新法会对卫生计生系统带来怎样的影响?作者通过重庆市人民法院三级审判网络调取了2015年全市51件已经审结的行政诉讼案件,希望经过分析发现其中的规律,借以推进卫生计生系统依法行政工作。

  • 标签: 行政诉讼 依法行政 卫生计生
  • 简介:行政诉讼法》修改前,行政诉讼中对于民诉法规范、民法规范的适用往往混为一谈.《行政诉讼法》第101条对民诉法规范在行政诉讼中的适用进行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但其较旧法仍未有实质上的改变,法官选择适用民诉法规范权力的边界仍不明晰.通过对以往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的总结,作为适用对象的民法规范可以分为技术性规定、一般原则与民事法律制度.由于民法规范与民诉法规范天然具有紧密的联系,故行政诉讼中民诉法规范与民法规范的适用,可以构建起一个“以行政诉讼中民诉法规范的适用”为底层、以“三类不同行政诉讼中民法规范的适用”为上层的“双阶结构”.

  • 标签: 行政诉讼 民诉法规范 民法规范 适用
  • 简介:由于理论研究的薄弱、立法供给的不足、审查标准体系内在的矛盾、法官规避风险等因素的影响,我国行政诉讼中滥用职权标准的适用尚存有较多问题。从加强权力控制,实现行政实体法与行政救济法衔接,通过司法审查倒逼责任落实等角度观之,滥用职权规制的范围应走出干预行政和自由裁量权的认识误区,统一滥用职权的司法审查标准与行政权行使标准,明确滥用职权行为的违法属性,进而确定包括主观动机审查、直接证据证明、违法表现三要件的滥用职权标准。

  • 标签: 行政诉讼 滥用职权 标准适用
  • 简介:2014年《行政诉讼法》修改增加了明显不当审查标准对行政裁量行为进行司法审查。通过对学理与司法实践的考察,发现该审查标准在理解与适用中出现困境,表现为适用范围的分歧以及判断标准的模糊。困境的根源在于行政诉讼审查标准的划分没有遵循统一的逻辑,从而导致审查标准适用的混乱与杂糅。回归规范体系本身,通过立法原意与体系解释,明显不当审查标准应仅适用于法效果裁量;基于该审查标准判断的关键在于行政自主性与拘束性的平衡,故而可以借助行政机关的理由说明,采用客观、多元化的标准进行认定,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判断标准:结果畸轻畸重、不合理迟延、方式不当、违反立法目的、忽视相关因素、违反基本原则等。

  • 标签: 明显不当 行政裁量 实质合法 审查标准
  • 简介:诉讼要件是法院对实体法律关系进行判决所需的要件。司法解释规定的行政协议的实质性法律构成要件包括以实现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为目标、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而司法案例倾向于以协议目的作为行政协议的实质性法律构成要件,并且视行政优益权为行政协议的法律构成要件之一。行政协议争议的受案范围原则上属于实体法问题,但存在法院通过价值衡量的方式溯及既往的案例。行政协议争议包括履约争议,行政机关处分行政协议合法性的争议,以及行政机关缔约行为和协议内容合法性的争议。前者当事人适格和诉的利益的判断要适用民事诉讼法理,并采诉讼时效制度;后两者采行政诉讼法理,并实行起诉期限制度。行政机关在行政协议争议诉讼中不享有反诉权。

  • 标签: 行政协议 诉讼要件 受案范围 溯及力 民诉法理
  • 简介:通过分析公共领域的对话需求,求证行政诉讼作为公共领域的地位,揭示其作为公共领域与国家政治生活互动的制度化突破1:2,肩负着通过保障个人偏好和社会共识的表达及其与公共部门的对话、监督,影响政治权力的运行,进而保障协商民主的制度重任。在此基础上,深入阐述立案登记制是对协商民主困境的一剂良药,揭示其在连接私域与国家之间交往互动的公共领域中的突破性作用。面对立案登记制,行政诉讼案件受理存在亟待突破的问题,针对上述分析并结合司法实践,试图为立案登记制之机制设置及其规范化运作提供可行性建议。

  • 标签: 公共领域 行政诉讼 立案登记制 机制设置
  • 简介:“撤销会给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是新《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行政撤销判决阻却事由的原则规定。该规定在实践中由法院通过个案中利益衡量的方法予以认定,存在行政撤销判决阻却事由的适用不确定性问题,不利于法院依法独立裁判和行政审判权威维护。重视司法解释和典型案例中蕴含的中国本土法治经验,并对这些经验进行理论挖掘和总结提升,有助于形成可操作的行政撤销判决阻却事由认定规则。可将新《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行政撤销判决阻却事由,细化解释为信赖利益的存续保护、行政行为违法痊愈、行政行为情势变更、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其他特别规定等四种情形。

  • 标签: 行政撤销判决 阻却事由 信赖利益存续保护 行政行为违法痊愈 行政行为情势变更
  • 简介:大陆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起步较晚,而台湾地区自1998年“行政诉讼法”修改以来就已经从立法层面对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加以明确规定,经过发展,其制度构建已经基本成型。通过对两岸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进行比较分析,从制度设计、诉讼主体资格、诉讼范围、诉前程序设置等多个方面汲取台湾地区的有益经验,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大陆行政公益诉讼制度。

  • 标签: 行政公益诉讼 台湾地区 比较分析 借鉴
  • 简介:认定是否滥用诉权应当以当事人有诉权为前提.诉权由当事人适格和利害关系两个要件构成,基于此,应当认定陆红霞提起本案诉讼是有诉权的.滥用诉权判断的标准是主观上有过错或者恶意,客观上有为了获取违法利益而实施的诉讼行为.结合本案事实,陆红霞通过提起本案诉讼谋取违法利益十分明显,应当认定其滥用诉权.

  • 标签: 诉权 诉的利益 利害关系滥用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