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正式确立习近平总书记党的领导核心地位,这对全党同志团结一致继续前行,保证中国共产党长期稳定执政,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许多优秀典籍中蕴涵的哲学思想、人文精神、教化思想和道德理念等,为当代中国共产党人治国理政提供了卓越的智慧和深刻的方法启迪。深刻理解核心意识的思想渊源、理论基础和重要作用,切实增强全党同志的核心意识,这对确保全体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重要作用。党的领导核心在革命斗争和建设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我们党历史上加强领导核心建设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值得高度重视。
简介:现象性意识是实实在在的、无法脱离主观视角的体验,且难以从完全客观的视角来理解,由此构成所谓意识之谜。高阶理论试图吸取传统思想资源解决意识问题。该理论认为意识状态在于低阶心理状态为一个与之不同的高阶心理状态所表征,并由此得出意识的个体化条件。此外,该理论还试图对意识给予物理主义的还原性说明。然而,高阶理论及其主要变种都面临诸多困难,更为重要的是,高阶理论对现象性意识进行物理主义的还原性解释是不成功的。物理主义的说明无法处理意识的“跨形而上学场景同质性”,而且因为意识是源初的现象,也无法对其给予还原性的说明,而只能如斯特劳森所说,在整体性的阐明中得到理解。
简介:<正>法律意识与法的关系问题一向是法理学领域里的基本问题之一,它直接决定和影响着人们对于诸如法的概念、性质、根源、范畴、作用等法学基本理论问题的理解。本文拟就法律意识与法的关系的几个理论问题略述管见,以为引玉之砖。一、法律意识是法产生的前提,还是法是法律意识产生的前提众所周知,法作为阶级社会中社会关系的调整器,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但这种反映并不是直接的和自动的,而是要通过法律意识——更准确地说,是统治阶级的法律意识——的中介才能完成的。因此笔者认为,从发生上看,法律意识的形成是法的形成的前提条件,法的创制过程不可能脱离法律意识的作用。也有的学者提出:从产生上看,应当是先有法,后有法律意识。否则,法律意识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值得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