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麻栗坡县为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学习好、贯彻好、实施好,采取了四条措施:一是将《监督法》印制成小册子,发放到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县人大系统干部职工中进行学习,做到学习有资料;二是将《监督法》刻制成光盘在有线电视上播放,在“12.4”法制宣传日、“三月法制宣传月”活动中,利用街天在城区和乡镇巡回宣传。据不完全统计,自《监督法》颁布实施以来,用法制宣传车宣传26车次,板报宣传73期,标语宣传1389条,设咨询点297个,共接待咨询群众2184人次,发宣传资料8970份;三是将《监督法》编排成文艺节目,利用春节送法下乡活动进行宣传;四是将《监督法》纳入2007年度“五五”普法工作计划中。以上措施确保了《监督法》的贯彻实施。
简介:2006年9月12日,国资委正式公布实施《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该细则于2006年10月12日起实施。该细则规定,根据22个财务绩效定量评价指标和8个管理绩效定性评价指标,央企的综合绩效将被划分为优、良、中、低、差五类。其中,央企做出重大科技创新将被加分,而发生属于当期责任的重大资产损失、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与质量事故、存在巨额表外资产、存在巨额逾期债务等情况将被扣分。央企综合绩效评价指标权重实行百分制,财务绩效定量评价指标权重确定为70%,管理绩效定性评价指标权重确定为30%。得分达到85分以上的为优,70分以上的为良,50分以上的为中,40分以上的为低,40分以下的为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