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由于在新中国四十多年创民法运行中,一直将质权归仓于抵押权,所以,在担保法将债权确立为一种独立担保物权后的短短两年,有关质权的理论研究刚刚起步,社会认知的心理基础和操作意识更显薄弱。作为动产质权动态运行的重要环节和债权人的权利效力表欢之一的转质虽在传统的大陆法系民法体系中已基本成熟,但在中国民法界却是理论上少有介绍,实务中更鲜为人知。基此,笔者拟对动产质权中转质的立法取向及其操作适用的基本要件进行初步探讨,并期持法学界同仁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展开更深入的研究。所谓转质,是指在质押关系有效设定之后,质权人根据法律规定以自己的责任或经出质人明示承诺,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将出质人提供的质物
简介:沥青路面具有表面平整、不渗水、噪音小、少扬尘及养护方便等优点,并且在铺筑完工后可立即开放交通,已经越来越多的被高等级路面所采用。但通车后,因行车荷载的作用,外界环境的影响以及设计、施工中存在的不足,无论是柔性基层还是半刚性基层,沥青路面都会产生各种形式的裂缝。目前,县乡道路建设基本实行黑色化,使沥青路面密度逐年增加,沥青路面裂缝的防治显得尤为重要。 一、沥青路面裂缝形成的原因 纵向裂缝 (1)路基压实度不够,产生不均匀深陷,形成纵裂。 (2)新老路结合部位处理不当,河谷、水塘淤不彻底,回填材料控制不好,造成路面纵裂。 (3)结构设计厚度不足,交通量迅速增长,路面强度不能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