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完善我国农村工作非常重大的现实问题,但政策执行过程中容易产生偏差。有哪些偏差,其原因何在?街道层官僚理论为分析中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政策执行提供了一个全新的理论视角。以中国改革第一村——小岗村为研究对象,以街道层官僚理论为视角,通过对小岗村的农村土地流转政策执行情况及偏差原因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处于公共政策执行末梢环节的街道层官僚在资源稀缺和公共服务弹性需求的夹缝之中,因其特殊的身份、地位和工作性质而持有相当大的政策制定能力,导致公共利益权威分配过程中产生偏差;分析了形成该问题的三个具体原因,对提高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政策执行的质量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简介:所谓完全私有化的土地财产权利,基本不存在于中国农耕文明的历史实践中。现阶段的家庭承包制度和趋向于私有化的农地制度选择正在迅速瓦解以家庭联产承包为基础的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并且,已经造成了严重后果。以史为鉴,残缺的土地产权是小农村社体制的经济基础,也是维系村社内部治理秩序的关键机制。同时,在缺乏超越性信仰的中国农村,小农村社也是再造农民人生价值和生命意义的基本场域。在高度紧张的人地关系矛盾和无法突破不平等的国际分工体系的情况下,小农村社体制仍需要长期存在。也因此,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回归村社、回归农民的农地权利构造仍将是必须长期坚持的战略选择。
简介:城镇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的性质是民事合同抑或行政合同的争论在理论界从未停止,实践中对于其性质的认定也各有不同。通过对比分析了西方及我国关于行政合同的基本特征可以得出结论: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不是行政合同。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拥有双重身份,这就决定了其行为的民事和行政的两种性质,两者不可混淆。明确了此种区分,通过案例分析的方法,结合实现合同价值以及合同基本理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认定为民事合同。
简介:面对人口老龄化加剧、劳动力乡城流动、土地流转加速、土地养老功能弱化、农村养老需求增长的严峻局势和新农保试点扩面迅速推进的整体性战略规划,以公共政策评估和政策外部性理论为基础,从政策执行主体、政策服务对象的双重视角评估土地流转制度背景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执行状况和实施效果,通过对东、中、西部新农保试点地区的实态调查,分别获取基层政府工作人员、新农保经办机构人员、农村常住居民三类群体共2779份有效问卷,综合运用描述性统计和通径分析方法,进一步探寻改善政策效果的有效路径。研究结果表明:政府一定程度存在职能缺位、越位,立法、财政、监管责任缺失等问题,而广大农民未能将土地流转潜在养老保障功能与新农保统筹考量,使政策难以达到预期目标,可通过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增强农民土地流转意识、提升经办机构服务能力、有效整合养老政策等具体对策,进一步促进土地流转、提高新农保参保意愿、改善政策执行与实施效果。
简介:【裁判摘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判断是否属于“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情形.应当根据案情全面分析。保证人与借款人具有关联关系。在保证合同中承诺对借款人转移贷款用途等违反合同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并实际履行了部分主债务的.可以认定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主债务系以新贷偿还旧贷。在此情形下,保证人以上述规定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