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总工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地关于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总体要求,以激发职工智慧和创造活力为重点,积极组织、引导和支持林区广大职工参与到创业创新活动中来,让创业创新成为时代潮流。近年来,大兴安岭地区总工会紧紧围绕地委规划的'六大产业',引领职工以创业创新为主线,开展'职工创业致富工程',
简介:湖南云中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营城市固体废弃物再生利用,道路废旧沥青再生利用,高速公路、市政道路沥青和水稳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及沥青路面和水稳施工、养护等业务。单一道路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率达100%。公司是湖南省的高新技术企业、省“两型”示范企业、省创新企业、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企业,拥有国家专利14项,再生沥青和再生水稳两项产品列入省政府采购目录。公司已完成股改,正积极争取在主板上市。作为全国建筑固废物再生领域的领军企业,云中科技以“四个全国第一”享誉业内外:第一家不需要政府补贴的环保企业,第一家一次性独立消化一个省会城市全部建筑垃圾的
简介:为加快海水利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海洋局和财政部于2006年10月30日联合发布了《海水利用专项规划》。该规划提出“十一五”海水利用规划目标为:到2010年,我国海水淡化能力达到日产80—100万立方米,海水直接利用能力达到550亿立方米,海水利用对解决沿海地区缺水问题的贡献率达到16-24%。实现该目标,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满足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对海水利用的需求为目标,以海水淡化和海水直接利用为重点,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坚持海水有效替代与优化沿海地区水资源结构相结合,坚持海水利用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坚持引进消化吸收与自主创新相结合,坚持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加快推进海水利用产业化发展。“十一五”期间,国家将重点采取五项措施加快推进海水利用。(1)加大结构调整力度。严格限制在沿海地区新建以淡水为水源的高用水项目,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利用海水,支持海水淡化水进入城市供水管网。
简介:研究“可再生能源”的法律定义是起草我国《可再生能源促进法》的基础。法律定义的不同模式利弊互现,国外可再生能源的法律定义也各具特色。本文在对“可再生能源”法律定义模式的利弊分析和国外立法的实证考察基础上,根据我国特点提出了我国《可再生能源促进法》的法律定义模式,并起草了“可再生能源”法律定义的试拟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