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公安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已经2012年7月、6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
简介: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及有关部门。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国家人防办,总后基建营房部,有关行业协会,有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关单位.
公安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归口工业产品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