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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个结果
  • 简介:为促使鱼排卵,常使用利血平(RES),如食用有大量残留利血平的鱼.就会造成食物中毒。国家药典规定的利血平的测定方法为紫外分光光度法。该法只适用于药物纯品的分析。我们根据利血平为生物碱的性质能在365nm紫外灯光下发出亮黄绿萤光的原理.进行层层析分析,在紫外灯下观察斑点的

  • 标签: RES 检样 紫外灯 紫外分光光度法 纸层析法 国家药典
  • 简介:目的建立食品接触中荧光增白剂国家标准检测方法。方法当样品有不太明显的蓝色或紫色荧光时,样品中的荧光增白剂用碱性提取溶剂提取,调节提取液为酸性,纱布吸附,在波长365nm紫外灯照射下测定纱布的荧光强度。结果紫外灯照射法能定性判定样品中高含量的荧光增白剂。纱布吸附结合紫外灯照射法能定性判定样品中低含量的荧光增白剂,排除样品荧光本底或者其他荧光污染物的干扰,荧光增白剂的检出限为10mg/kg。结论该法适合定性测定食品接触中荧光增白剂,操作简单,结果可靠。

  • 标签: 纱布吸附 紫外灯照射法 荧光增白剂 食品接触材料 检测
  • 简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批准茶叶茶氨酸为新食品原料,生产经营上述食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海藻糖按照普通食品管理。特此公告。

  • 标签: 食品原料 茶氨酸 公告 茶叶 中华人民共和国 审查管理办法
  • 简介: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57)要求,方便广大消费者、食品监管部门和社会各界查询信息,鼓励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参与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监督,现将各省级食品监管部门批准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128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的相关信息予以公布。

  • 标签: 婴幼儿配方乳粉 企业信息 乳粉生产 食品生产许可证 公告 国务院办公厅
  • 简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食品中二十二碳六烯酸和花生四烯酸使用规定调整如下,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2008年12月1日前,按照以往《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使用二十二碳六烯酸和花生四烯酸的食品可在产品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 标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告 二十二碳六烯酸 卫生部 食品添加剂 食品营养强化剂
  • 简介:为规范食品添加剂和新资源食品行政许可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一、申请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和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使川量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向卫生部审评机构提出申清时,应当提供产品质量规格要求、检验方法和该添加剂工艺确有必要的证明材料。申请时可不再提供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初审意见。

  • 标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 卫生部 公告 食品添加剂 《食品安全法》 卫生行政部门
  • 简介:经审查,现批准鱼粱洲银杏叶茶等85种国产食品为保健食品;批准肥克减肥片Phercal106等7种进口食品为进口保健食品;批准天元甘露液等2种保健食品增补功能;批准华丰牌铁锌氨基酸口服液等9种保健食品更改产品说明书;公布深圳市保生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3...

  • 标签: 免疫调节 调节血脂 保健品 有限责任公司 保健食品 抗疲劳
  • 简介:经审查,现批准飞鹤中老年奶粉等41种国产食品为保健食品;批准海默克鱼油胶囊等5种进口食品为进口保健食品;批准皇浆蜂胶粉胶囊等5种保健食品增补功能;批准白兰氏十全鸡精等5种保健食品修改产品说明书;公布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领取5种保健食品批...

  • 标签: 免疫调节 营养保健品 调节血脂 抗疲劳 营养素补充剂 中华人民共和国
  • 简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批准显齿蛇葡萄叶、磷虾油、马克斯克鲁维酵母为新食品原料。生产经营上述食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特此公告。附件:显齿蛇葡萄叶等3种新食品原料

  • 标签: 食品原料 葡萄叶 公告 马克斯克鲁维酵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
  • 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根据食品专项整治中发现部分抗疲劳类保健食品涉嫌添加药物的情况,我部2005年12月14日发出紧急通知(卫发电[2005]7.1),要求产品标识生产所在地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立即对生产企业或进口代理商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并严禁食品经营单位销售这些批次的产品。经核查,“帅克胶囊”等7种食品违法添加了“西力士”等化学药物(具体情况见附件)。为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根据《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 标签: 食品卫生监督管理 保健食品 化学药物 卫生部 添加 胶囊
  • 简介:部机关各司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有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医疗卫生应对工作,卫生部制定了《卫生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标签: 食品安全风险 事故应急预案 卫生部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