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凡是引用前人(包括作者自己过去)已发表的文献中的观点、数据和材料等,都要对它们在文中出现的地方予以标明,并在文末列出参考文献。参考文献按“顺序编码制”附于文末。文后参考文献必须是作者亲自查阅过的一次文献,尽量避免引用二次文献;对参考文献中的作者,1~3名全部列出,3名以上只列前3名,后加“等”。具体示例如下:
简介:计量单位实行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并以单位符号表示,具体使用可参考1991年中华医学会编辑出版部编辑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一书。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卫生部联合发出的质技监局量函[1998]126号文件精神,血压计量单位恢复使用毫米汞柱(mmHg),但在文中首次出现时应注明mmHg与千帕斯卡(kPa)的换算系数(1mmHg≈0.133kPa)。
参考文献著录格式
法定计量单位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