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宋代是中国历史上火葬最为盛行的时期。徐吉军在《论宋代火葬的盛行及其原因》中(载1992年第三期《中国史研究》)对这一现象进行了全面考察。在北宋,都城汴京和河东地区是当时火葬最为盛行的地区。此外,湖北、山东等地也有火葬记载,如刘挚《忠肃集》卷13:'楚俗死者,焚而委其骨于野。'四川、浙江、福建、广东、江苏等地,虽然在北宋时已经出现了火葬现象,但尚未盛行,一般只在佛教徒中进行。但至宋室南迁以后,火葬迅速在广大南方地区盛行起来,并成为社会习俗。宋代火葬的盛行,给当时及后世社会造成了一系列的重大影响。一、使传统的、繁琐的儒家丧葬礼制遭受了沉重的打击,改变了宋代的伦理道德观。
简介:各种文论史、文学批评史都比较注意对诗话、词话、曲话的研究。其实从南北宋之际起,还出现一种四六话,如王銍《四六话》、谢伋的《四六谈麈》、洪迈的《容斋四六丛谈》、杨囦道的《云庄四六馀话》之类,也对文论和文学批评提出了不少重要观点,值得我们给予必要的重视。本文拟对此略作论述,希望引起文论史家和文学批评史家的重视。任何文论和文学批评,都是对文学创作的总结。宋代四六话的出现,正是四代四六文发达的产物。宋初前八十年,骈骊之风盛行,但大体未脱唐人窠臼(所谓'犹沿于古意')。唐代韩愈、柳宗元为代表的古文运动,并未能取代骈文,相反,在晚唐、五代及宋初,骈风复盛,太祖、太宗、
简介:<正>地租是研究封建社会经济的一个重要课题。它是立基于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分配关系,或称之曰剥削关系。它也是随着土地占有形态的变化而变化,在一定的时期之內就有一定的地租形态未刈獾淖畲筇氐?是越来越明显的体现出地权与地租的关系。地权的概念进一步发展和巩固起来,地租的制度也跟着进一步发展和巩固起来。地主对农民进行地租的肃削,是建立在对于地权的享有上,一切不同程度的依附关系和伴随地租而起的其他奴役和剥削,也是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上。由于身份和地位的不同而建立起来的依附关系,虽然还是相当广泛的存在着,但却逐渐趋重于经济关系这一方面。另
简介:任期制是官员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的定期任用制度,有助于政府对官员政绩的考核与评定,从而加强中央对各级官员的管理。在封建社会,地方官任期的长短不仅影响到吏治的得失,而且关系到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能否加强。中国古代地方官的定期移任制度是不断变化,逐步完备的。在宋代由于加强中央集权的需要,特别是随着以资格用人和磨勘转官制度的形成与发展,官员任期问题备受重视。但是在当时冗官问题突出存在的客观影响下,宋代县级行政长官的任期制产生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本文试就宋代县级长官的设置及任期制的发展变化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等作简要论述。 一、知县、县令的设置宋代县的长官称“知县”或“县令”,诸县事务以京朝官或武臣幕职领①,宋初称“判县事”,后改为“知县”或“县令”②。宋初制度规定,凡是户口多、地理位置重要、地域广的地区,一般都有朝官担任,称“知县事”,简称“知县”。边远地区的小县一般由选人担任,称“县令”,但后来添用京官或试衔幕职及三班使臣领县者也称“知县事”,还有军使兼“知县”者③。简言之,以京朝官领县称“知县”,以选入领县称“县令”④。 二、宋以前地方官的任期及宋代县级长官的任期 宋代以前,封建中央政权已对地方官员实...
简介:宋人语境中的“草泽”,通常是指具备一定专业技能、文化知识或者德行名望的民间人士,其中一部分人有意愿主动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宋朝政府对此展现了一定的积极态度,加之社会经济的发展、科举教育的推动与书籍刊印的普及,宋代草泽有可能更加充分地参与国家政治生活。但是,统治集团高层将奖掖草泽更多地视为一种自我标榜的政治姿态,同时出于维护既有政治秩序的考虑,草泽参政的空间难免遭到压缩;而占据政坛主流、进士科出身的官员群体,亦不能真正认同草泽出身官员的政治地位。加之草泽自身也存在着学艺不精、经验不足以及鱼目混珠等限制性因素,故而也暴露出诸多问题。分析这一社会现象,应当是思考宋代平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有益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