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的工伤事故,受害的劳动者只能主张工伤保险待遇,而对于第三人的原因导致的工伤事故,受害的劳动者既能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又能向第三人主张民事赔偿。这种工伤保险与民事赔偿的衔接模式不能体现平等对待每一位劳动者。我国新的工伤保险法律法规规定的先行支付及追偿权为协调工伤保险与民事赔偿的衔接提供了借鉴。在工伤保险与民事赔偿的衔接上,采用"补充模式"可以避免受工伤事故伤害的劳动者获得额外的利益,同时应全面规定工伤保险的先行支付义务及对工伤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员的追偿权,这样可以使相关责任人员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使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后能获得标准统一的赔偿或补偿。
简介: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体制之后,农业同样面临着“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两大根本性转变。在这种转变过程中,农业产业化应运而生。它是农村改革的产物,是农业经营制度的又一创新。这种创新是以各利益主体获得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同时,维护农民利益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出发点,它的核心问题,众所周知,是利益机制问题。因为从根本意义上说,利益驱动是市场的一般规律,一体化经营中的多元化参与者主体,都是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经济目的而来的。因此,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一种新的经营制度,其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是建立健全合理的利益机制,使不同的利益主体形成利益共同体,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