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为了正确认识“国家分配论”与“公共财政论”的关系,本文首先从财政本质、立论基础、所有制基础及财政职能等方面分析两种理论的不同观点:“国家分配论”是本质论,以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观为立认基础,是建立于“劳动价值论”基础之上的公有制财政模式(或类型)。而“公共财政论”是模式论,以“社会契约论”为自己的立论基础,是建立于边际效用价值论基础之上的私有制财政模式(或类型)。故双方关于财政职能的涵义与具体内容也不同。其次,从财政本质、财政四要素和财政的理论框架等方面揭示两者的统一性:“公共财政论”在本质上与“国家分配论”是一致的,前者是“国家财政”这一“财政一般”在市场经济下的一种特殊表现类型。两者的财政定义均可看成是“主体、客体、形式和目的”四要素的统一体。两者都认为财政运行过程包含“收、支、平、管”等内容,即财政活动是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财政平衡和财政管理等运动过程的统一体。
简介:基于2009年全国县-市两级数据,采用多层线性模型就市-县财政分权对县级地方义务教育财政支出的影响效应进行了经验研究。在分权化指标构建上,本文从收入、支出及自主性三个角度,分别采用预算口径和全口径对我国市-县财政分权度进行了测量。经验结果表明,市-县财政分权对县义务教育生均经费水平具有显著的负影响。市-县财政分权的加大会减少县自有财力对义务教育的投入,而县财政自主权的加大则会提高县自有财力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市-县财政分权的负效应不受'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影响。未来的财政体制改革应进一步增大地方财政自主权,并在转移支付中加入有关维持地方自有财力对公共品投入努力水平的约束性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