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案情介绍]1996年4月中旬,某机电厂与保险公司商定为其全厂200名职工投保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为5000元,保险费率按2‰计算,共计2000元,保险期限自1996年5月1门至1997年4月30门。机电厂于1996年4月25日填写投保单及被保险人名单送到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审核后同意承保,并提出,机电厂交付保费后,才能出具保险单。同时,双方又约定,保险公司5月1日前将保险单送到机电厂,取回转帐支票。4月28日,保险公司派人把保险单送到机电厂,恰逢机电厂财会人员请假,未能取回转帐支票,机电厂答应于5月1日前派人把转帐支票送交保险公司。1996年5月2门,机电厂职工甲在骑自行车上班的路上被汽车撞成重伤,以抢救无效死亡。5月4日,机电厂派人将2000元转帐支票送到保险公司,并提出,该厂职工甲于5月2日因交通事故死亡,因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属于保险责任,要求保险公司按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规定给付保险金5000元。
简介:<正>设置科学的震灾保险运行机制,是各国保险业界和地震科技工作者孜孜不倦的追求目标之一,人们为此付出了辛勤的劳动。然而长期以来该项研究进展缓慢,更无实质性的突破;震灾保险业务的严重滞后,使之成为制约保险业发展的一大顽症。原因何在?本文作者经过多年的探索强烈意识到,国外典型模式的先天性不足,使得人们已无法通过局部改良来有效消除其弊端;而根深蒂固的因袭观念和习惯性思维的影响,又是阻拦研究工作开辟新思路、新途径的最大思想屏障。基于这种真切的感悟,以及对震灾保险社会属性与技术合理性的深层分析论证,笔者为其科学运行构思了一整套全新的概念和机制,并有理由相信,这一新型制式的施行,将对我国震灾保险的业务拓展起到重大的促进作用。
简介:2009年保险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应对金融危机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应对各种严峻挑战,战胜种种困难,各方面工作取得显著成绩。2009年年初曾提出要坚持转变发展方式不动摇,这次金融危机使我国保险业发展方式粗放问题更加凸显,转变保险业发展方式已经刻不容缓。2010年保险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转方式、调结构、防风险、促发展,更加注重转变发展方式,更加注重防范化解风险,更加注重夯实发展基础,更加注重增强服务能力,更加注重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努力促进保险业平稳较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