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投资失误是灾难。我国市场经济向纵深发展,使越来越多的泡沫投资“水落石出”,特别是一些重大的关系到企业生命的投资项目,屡屡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笔者选取湖北省(作者所在省,简称我省)直外贸系统具有代表性的五家专业外贸公司进行调查,通过纵向与横向的分析比较,力图揭示出我省省直外贸企业长期投资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如何解决投资偏差提出自己的浅薄看法,以求抛砖引玉,引起大家对投资问题的重视。一、实证调查结果本次调查结果分为4个方面列示如下:(一)投资方向(见表1);(二)投资结构(见图1);(三)投资方式(见表2);(四)投资主体行为(见表3、表4)。为
简介:多年以来,律师、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等一致认为外国投资,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已成为享有个体基本人权的潜在催化剂。本文讨论并批判地分析了公司人权义务以及外商投资协定中稳定条款对此规定的缺失。之后,文章致力于探索与公司人权义务及稳定条款相关的三个主要问题。首先,外国投资合同中的稳定条款与公司在基本人权方面的义务和责任相关。因此,本文分析了稳定条款的实体性和程序性范围。其次.通过运用米特尔钢铁公司弄口利比亚政府之间的矿业发展协议的具体实例和巴库-第比利斯-杰伊汉管道工程作为研究对象,本文认为外商投资协定中的稳定奈款的运用与国家和公司的基本人权义务相关联。最后,文章对改革具体人权务款的形式提出建议。确切地说.文章认为投资者的基本人权义务,特别是公司的义务,必须在外国投资协定中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