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内蒙古品牌建设发展概况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一九九五年就把实施“名牌推进战略”确立为内蒙古发展的五大战略之一,在此项政策的推动下,内蒙古的品牌创建工作取得了不斐的成就。现有驰名商标15个,它们分别是:鄂尔多斯、鹿王、伊利、仕奇、草原兴发、河套(面粉)、蒙牛、河套(酒)、草原(糖)、塞飞亚(鸭)、小肥羊、科尔泌(牛)、维信、伊泰(煤炭)、远兴(天然碱),驰名商标总数居少数民族自治区第一,西部十二省、市、自治区第一。全国驰名商标平均6000件商标中才有1件,而内蒙古1600件商标中就有1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此外,内蒙古还有78件著名商标,平均6户企业有1件著名商标;驰、著名商标在提升地区经济实力,吸引资金、吸引人才、解决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龙头作用。
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国务院最近决定,对设在中西部地区的国家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在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满后的三年内,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现就实施这一税收优惠政策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执行的地域范围可执行本项税收优惠政策的中西部地区是指: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税法)第七条的有关规定实行减低税率(包括减按15%税率和24%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地区,即除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苏州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旅游度假区、沿海开放城市、省会(首府)城市、沿江开放城市、沿海经济开发区、沿边开放城市(县、镇)等地区以外的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