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文章利用2001年与2005年两次城市劳动力调查数据,分析了城市中的农民工的工资拖欠状况及其变化。2003年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以来,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的比例大幅度降低。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主要就业于建筑业、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制造业等行业。与2001年相比,2005年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中,就业于建筑业的比例有所降低,而就业于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和制造业等行业的比例略有提高。但计量分析表明,建筑业的农民工仍然比其他行业的农民工显著地更容易被拖欠工资。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主要集中于个体私营企业。所有制对农民工是否被拖欠工资的影响非常显著。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农民工相比,集体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外资和合资企业的农民工,都更容易被拖欠工资。反映农民工个人特征的变量,对是否被拖欠工资没有重要影响。
简介:在职培训的工资效应问题关系到新生代农民工的培训选择。本文基于2014年海口市新生代农民工的调查数据,采用马氏距离匹配以及偏差校正方法,估计在职培训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工资效应,在此基础上采用logit模型考查新生代农民工在职培训参与率的影响因素。研究结果表明,在职培训比未参加在职培训的新生代农民工月工资高496.91元,使新生代农民工工资收入提高21.5%;在职培训对新生代农民工工资收入的贡献高于教育回报率,但在职培训与教育水平的交互项对新生代农民工工资收入呈现负向效应。新生代农民工在职培训参与率不高,教育程度、跨区就业对新生代农民工在职培训参与率具有显著正向影响,工作经验的影响呈现“U”型,性别影响不显著。教育层次与跨区就业交互项、与工作经验的交互项影响为负。加大新生代农民工在职培训政策支持力度,提高新生代农民工在职培训参与率是适应经济新常态的客观需要。
简介:利用1998~2011年CHNS数据,从就业机会与工资回报角度,实证分析我国农民工职业类型、职业工资差异及其决定因素。结果表明,我国农民工的职业多为普通工人,东部就业率大于中西部,其中管理人员在东部就业的机率较大,西部地区利于服务人员就业,中部利于专业人员就业。教育是影响职业获得及职业工资差异的关键因素,教育层次越高,高收入职业就业率越高,教育工资回报越大。低收入职业中,非国有部门的工资明显高于国有部门,但国有部门提供更多高收入职业的就业机会。东部工资水平明显高于中西部,低收入职业的区域工资差异更大。Oaxaca分解表明,职业工资差异主要由特征差异解释,特征差异随时间逐渐增大,教育水平拉大农民在两类职业上的就业概率与工资差距,性别歧视对获得职业及获取工资有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