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质量是经济工作的生命线,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是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的一个重要手段。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各有关部门的积极探索,我国认证认可工作从无到有,迅速发展,取得了明显成绩。但也存在着政出多门、多重标准、重复收费、监督不力等问题。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认证认可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加强认证认可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认证是保证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技术法规和标准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认可是对从事认证及相关的检测检验机构(实验室)和审核人员资质条件与能力的合格评定活动。开展认证认可工作,对从源头上确保产品安全,规范市场行为,指导消费和促进
简介: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了《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顺应国际国内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发展趋势,广泛听取、吸收了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体现了各利益相关方对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要求和期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社会规范和商业道德,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对股东、职工、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者和自然环境负责,实现企业和社会、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央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骨干力量,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中央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简介: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月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降低创业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会议指出,改革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放宽市场主体准入,创新政府监管方式,建立高效透明公正的现代公司登记制度,是新一届政府转变职能总体部署和改革方案中又一项重要举措,目的是为了进一步简政放权,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调动社会资本力量,促进小微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成长,带动就业,推动新兴生产力发展。将这一改革举措全面推开,十分必要。这样做不仅顺应广大市场主体的热切期盼,有利于扩大社会投资,巩固经济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而且符合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等新兴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有利于建设服务型政府,减少对市场的微观干预,保障劳动创业权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创造更多就业机会,使人民群众在深化改革、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中更多受益。
简介:“完善中国行政组织法律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已然成为全面深化改革、建设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的重要任务。在中国整个行政组织法律制度中,国务院部门组织法居于重要地位。但由于立法上的供应不足或迟缓,使得这一重要区域的法治化进程严重滞后。为此,当务之急有二:一是在国务院部门组织理念上实现由“事实问题”向“法律问题”转变,树立组织法定的基本原则;二是在立法上制定《国务院部门组织法》和国务院所属各行政机构组织法或组织条例,形成以《国务院部门组织法》为核心,各部门组织法或组织条例为基本单元的国务院部门组织法体系,规范国务院各部门之间的权力配置和运行,以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适应建设法治政府和法治国家的需要。
简介:近日,由福建省商务厅草拟并提请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九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5]89号,以下简称《措施》。《措施》的出台是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培育福建省电子商务发展新优势,推动互联网经济发展。《措施》结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文[2014]157号)的执行情况,围绕电子商务发展中凸显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了四个方向九条具体措施,《措施》政策申请对象为在闽(不合厦门)工商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机构,对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申请对象有关申请条件减按75%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