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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个结果
  • 简介:“同案不同判”、“同事不同判”问题是当下社会关注的焦点。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保障司法公正,维护法制统一,2010年7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建立案例指导制度。检察机关建立案例指导制度是一种创新的制度,实践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为完善检察案例制度建设,本文针对当前检察案例指导制度存在的问题,从建立案例指导制度的原则、操作程序、适用方法、废止机制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以求更好地发挥案件指导作用,保障司法公正,维护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权威。

  • 标签: 检察 案例指导 制度完善
  • 简介:在审委会讨论案件逐年下降的背景下,院庭长讨论案件成为一种重要的司法决策方式。院庭长讨论案件机制在现阶段有其合理的一面,如刑事审判的诸多特征为院庭长讨论案件机制的存在提供了制度上的可能,院庭长讨论案件机制承载了一定的功能,同时,司法腐败等因素的存在决定了院庭长讨论案件机制的现实必要性。但院庭长讨论案件机制不符合刑事司法的运行规律,且其规制刑事裁判权的功能有限。未来对其的改革可以从长期和短期两个方面来考虑。

  • 标签: 院庭长讨论案件 司法决策方式 利弊 改革思路
  • 简介:检察机关的职权与功能,决定了基层检察院必须设置科学合理的工作机构。尽管当前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基本适应检察权运行的需要,但还存在机构设置依据不够充分、程序不够规范等问题,这与机构职能定位不准、管理模式行政化、法律规定过于原则、过分强调内部监督等原因有关。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的重构,应当体现权力配置的一般规律和检察权的特殊规律,同时遵循法治、协调原则,统一设置职务犯罪侦查局、公诉局、批捕局、诉讼监督局、检察事务部和检察政治部的“四局两部”制模式。

  • 标签: 内设机构 法律监督 四局两部
  • 简介:刑事和解机制作为一项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新型刑事案件解决机制,较好地实现了被害人、加害人、国家及社会利益的契合,得到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广泛认同,但由于没有明确统一的规定,各地的探索实践不甚统一和规范。相关保障制度的缺乏,也导致刑事和解机制难以实现最大效能。针对这些问题,可以在现行法律框架范围内,积极健全完善。

  • 标签: 刑事和解 不起诉 实证研究
  • 简介:讯问犯罪嫌疑人在审查逮捕制度中具有重要意义,这得到了检察机关话语层面的认可。调查发现,讯问并没有达到话语层面的强制性要求,是否讯问以及如何讯问受很多因素的影响;具体讯问侧重于获取有罪供述,但也兼顾核实案件事实与证据的疑点;整个讯问过程权力化色彩浓厚。此种状况有其内在原因,难以作出否定性的评价。未来应该从权力正当性的角度关注讯问的制度意义,并由此进行相关制度的改革。

  • 标签: 审查逮捕 讯问 权力正当 制度建设
  • 简介:通过对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的实证分析,发现抗诉是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权的主要方式,检察机关依法提出抗诉,可以有效防范和纠正冤错案件。由于检察机关性质定位的不同,抗诉在中外审判监督的形式和条件不尽相同。在我国,抗诉分为对事实认定错误提出的抗诉和对法律适用错误提出的抗诉。当前,检察机关行使审判监督权的方式主要有抗诉和检察建议。与抗诉相比,检察建议存在法律依据不明确、法律效力弱化等缺陷,只可以作为抗诉的补充形式,因此,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路径,在于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

  • 标签: 指导性案例 以抗诉为中心 审判监督 再审检察建议
  • 简介:面对刑事案件量激增的社会现实,为实现案件的有效分流,更好地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对轻微犯罪切实贯彻宽缓刑事政策,浙江省绍兴市基层检察机关进行了认罪轻案程序改革,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要构建独立的中国式认罪协商制度,必须修改《刑事诉讼法》,建立全面的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律师在场制度,明确适用认罪协商案件的范围,赋予认罪协商以明确的法律效力。

  • 标签: 认罪协商 繁简分流 认罪答辩 量刑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