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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确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保障配偶权的重要措施,是婚姻义务的内在要求,是婚姻家庭法的必要内容。离婚损害赔偿关系的主体应当是无过错一方配偶,加害人存在主观过错是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必要条件,赔偿范围应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我国婚姻法对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规定存在不足,如没有明确地提出配偶权,对权利主体规定为“无过错方”有失偏颇,举证难,阻碍了受害配偶获得赔偿。今后的立法中应当明确规定配偶权,将离婚损害赔偿的权利主体规定为“受害方”,扩大过错行为的范围,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 标签: 配偶权 离婚损害赔偿 婚姻法
  • 简介:在国家旅游生态补偿立法暂时缺位的情况下,西双版纳自治州可以利用法律赋予的立法权限,制定自治州旅游生态补偿条例,使旅游生态补偿常规化、法治化,实现合理、充分补偿和环境公平。补偿范围既包括生态建设维护、生态服务价值补偿,又包括文化修复、发展机会丧失补偿。补偿可以采取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多种方式。通过补偿协调旅游开发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实现旅游和生态的真正和谐。

  • 标签: 西双版纳 旅游 生态补偿 立法
  • 简介:侵权法中的惩罚性赔偿严格限定在产品责任情形,存在适用范围过窄的问题。根据威慑理论、故意侵权、民刑互动理论以及社会良性发展的现实需求,惩罚性赔偿在侵权法中应当扩张为一般适用。在符合传统补偿性赔偿的一般构成要件前提下,惩罚性赔偿还有另外两项特殊要件,即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加重要件以及责任范围因果关系上的减轻要件。为充分发挥惩罚性赔偿的功效,侵权法中应当建立惩罚性赔偿的一般条款,并明确其构成要件,以增强该制度的实践操作性。

  • 标签: 惩罚性赔偿 一般适用 特殊要件
  • 简介:我国《食品安全法》第96条第2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关于该十倍价款惩罚赔偿的请求权性质,根据传统的民法基础理论,侵权责任与合同责任在损失赔偿范围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应当根据权利人所主张的法律关系进行确定,而不宜简单定性为侵权请求权或合同请求权。

  • 标签: 食品安全法 赔偿金 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