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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个结果
  • 简介:我国《行政诉讼法》日渐显露出诸多结构性缺陷和深层次矛盾,这些缺陷仅靠司法解释已经无法彻底解决,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已成为紧迫课题。已正式提交我国权威法制机关的中国人民大学版专家建议稿认为,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精神和基本框架仍然可行,但部分内容已不适应行政法治发展的要求,亟须加以修改补充。为此,中国人民大学版专家建议稿提出了一系列具体修改建议,其主要创新亮点是:(1)调整重述了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目的;(2)增加了司法最终裁决原则;(3)用"行政争议"替代"具体行政行为"作为界定受案范围和起诉权的基本标准以扩大保护范围;(4)提出了改革现有行政审判体制的改革方案;(5)系统构建了指定异地管辖制度;(6)将电子数据证据作为新的证据类型;(7)确立了诉讼停止执行被诉行政行为的原则;(8)增设调解制度和简易程序;(9)系统构建了公益行政诉讼制度;(10)将司法建议制度正式化并强化其功用;(11)建立赔偿(补偿)专项准备金制度和法院支付令制度;(12)增加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

  • 标签: 行政诉讼法 修改 专家建议稿 受案范围 公益诉讼
  • 简介:简要解读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相关规定,分析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职务犯罪侦查机关的侦查模式、侦查人员、侦查手段等方面的影响,并结合侦查实践提出转变侦查模式、提高侦查人员素质、丰富侦查手段和加强自身监督等解决问题的对策。

  • 标签: 非法证据 职务犯罪 侦查模式
  • 简介:我国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已经在人大立法层面上正式确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深入理解其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立法原则和立法规定,以期在司法实践中有效地贯彻和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势在必行。本文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内含和意义、我国非法证据的界定、非法证据排除的诉讼阶段与排除机关,非法证据排除的启动程序,非法证据的证明责任与证明方式以及非法证据的证明标准等几个方面对《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进行阐述和分析。

  • 标签: 新刑事诉讼法 非法证据排除
  • 简介:由于专利文件的修改内容和方式具有多样性,判断其修改是否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一直是我国审查工作中的重点与难点。而上位概念化修改权利要求的审查一度执行严格的标准,但近年来法院审结数件涉及上述问题的专利行政案件,对具体判断标准引起了不小的冲击。本文就一个具体案例结合当前趋势,对涉及上位概念化修改的权利要求是否超范围提出新的判断方式,以便在实践中更好地贯彻执行《专利法》第33条的立法本意。

  • 标签: 修改 超范围 上位概念 立法本意 保护范围
  • 简介:包括辩护制度在内的中国刑诉程序一直受到苏联法学的严重影响,两者在犯罪控制理念上的同质性使这种影响的深刻性是英美、德日法学所不能比拟的。因此,对苏俄1960年刑诉法、苏俄1980年律师法、中国1996年和2012年刑诉法、俄联邦2001年刑诉法中辩护制度的演进进行动态的全面考察,具体分析辩护人独立地位、介入时间、诉讼权利等基本问题,有可能窥测到我国辩护制度发展的一些规律。

  • 标签: 辩护制度 会见权 阅卷权 调查权
  • 简介:绑架行为一经完成,绑架罪就属于既遂,而不需要勒索财物行为的实施,更不需要勒索财物目的的实现,这是在绑架勒赎型犯罪之中学界的通说见解。尽管这一观点总体上是合理的,但是还需要细致的论证:在理论上,将绑架行为完成作为本罪的既遂标准需要确立若干的前提;在实践上,树立这一既遂标准也需要解决一些困惑。以刑法修正案七关于绑架罪的修改为参照,重新检视绑架罪的既遂标准,并且反思勒索行为完成说这种可能的学说的得失,使得通说的标准能够更为稳妥恰当,是本文的指向所在。

  • 标签: 绑架行为 得逞 复行为犯 主观的超过要素 勒索财物 犯罪中止
  • 简介:现行《公司法》于2006年正式施行以来,其可诉性使得股东权纠纷案件出现快速增长,对股东权益保护的力度得到了加强。同时,随着法律实施的逐渐深入,一些问题也逐步显现。因此,如何公正、高效审理公司股东权益纠纷已成为当前民商事审判的一个重要课题。从审判实务出发,以实际案件为依托,通过对我市股东权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力求对《公司法》中股东诉讼机制在审判实践中的运行情况及此类案件的发展趋势与规律进行准确了解和把握,以期为规范并统一股东权案件的审理提供必要的理论支持和实践依据。

  • 标签: 股东权 统计分析 审判实践
  • 简介: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首次以立法的形式规定了我国刑事诉讼举证责任分配制度,就公诉案件而言,如果片面地将该条文理解为人民检察院承担所有案件事实的举证责任将陷入认识误区。应该从举证责任性质以及待证事实分类两个方面去重新解读新刑诉法第四十九条的规范内容,并借助于适当配套机制去缓解实践中因举证责任分配所带来的证明困境。

  • 标签: 举证责任 待证事实 推定 自由心证
  • 简介: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大幕拉开。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将首次审议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修正案草案,这将是该法实施20年来进行的一次全面修改。作为我国三大诉讼法之首、民事诉讼领域的程序指南,民诉法与每个公民的利益息息相关。

  • 标签: 民事诉讼法 修改 打官司 老百姓 全国人大常委会 大修
  • 简介:适应公安机关办理现行犯案件的现实需要,我国新《刑事诉讼法》第117条增设了对现行犯的口头传唤措施,但存在一定的问题。由于立法的科学性不足,当下实践中,现行犯案件中初查措施的适用乱象纷呈。现行犯案件初查中强制措施的适用既具有现实必要性,也具有理论正当性。应当将现行犯的立案程序独立设置,同时修改拘留制度,以明确被口头传唤或者无证拘留后的现行犯的犯罪嫌疑人身份,解决紧随其后的讯问行为的合法性以及讯问笔录的证据效力,消除“先侦后立”的现象。

  • 标签: 现行犯 初查 强制措施 传唤 立案
  • 简介:司法解释的存在应以必要为原则,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立法者应充分利用主客观条件尽可能使法律完善,不应人为制造司法解释存在的制度空间。立法在修改时,应充分吸收既有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经验,有效回应司法的现实需求。近年来,多部法律修改后既有司法解释继续施行、法律修改后最高人民法院根据立法前经验制定新司法解释等现象的存在表明,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立法中,在一定程度上仍然未能充分而有效地吸收既有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经验。在法律体系初步建成的条件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立法中,应严格限制“法律不宜太细”政策的适用,全面转向以司法为中心,立法在制定和在修改时,应当充分吸收既有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经验,更为有效地回应司法实践中急需解决的各种问题。

  • 标签: 司法解释 立法政策 立法修改
  • 简介:《刑法》第144条至第148条当中的"明知"为注意规定;鉴于制售伪劣商品罪主观明知的证明困难,"推定明知"是被允许的,但必须遵循严格的适用条件。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中的销售金额是犯罪的成立条件,因此无论以货值金额还是以可能销售的金额作为该罪未遂犯的处罚依据都是不合理的;对于销售金额的具体计算,销售者的实际销售价格应当是比商品标价更重要的认定标准。制售伪劣商品罪的罪数问题,既存在想象竞合犯也存在牵连犯;择一重罪处断时,对于重罪的判断不能一概地认定为制售伪劣商品罪,而应根据个案具体判断。

  • 标签: 制售伪劣商品罪 明知 销售金额 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