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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货币借贷是自然人之间、公司之间以及相互之间常见的行为,目前调整借贷的立法众多,渊源层次复杂且不协调,借贷合同效力规范争议较大。《公司法》第149条和第116条的规定没有解决公司间借贷关系与效力问题,公司立法应该梳理已有的法律条文,明确对公司间借贷活动的禁止、允许或其他安排,以促进公司借贷行为的规范运作。在禁止加例外许可的公司借贷立法模式下探讨公司借贷立法的结构调整,实现公司对内部关系人借贷禁止的同时,平衡合理的公司资金融通渠道与资金调度周转。

  • 标签: 公司借贷 借贷关系 禁止 例外许可 借贷立法
  • 简介:在供给侧结构改革的大背景下,产业模式和经济增长方式的结构调整,势必会引起原有的劳动关系发生相应变化。从整体和长远来看,这种变化从本质上有利于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健康发展,但是在短期内不能完全缓解劳动力供给的结构矛盾,加上企业管理层的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原因。实际上有可能影响到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解决问题的关键除了在立法制度层面加强顶层设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细化执行规则之外,尤其要注重通过严格行政执法和加强管理,协调好企业利益与劳动者合法权益之间的关系,同时,还要加强政府监管,强化工会作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 标签: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劳动关系 劳动者权益保护
  • 简介:我国刑法关于行贿犯罪单一式构成要件的配置,激励处于弱势地位的市场竞争者以行贿的方式超越商业强者并抢占市场。市场主体双方均选择行贿是行贿犯罪单一式构成要件配置博弈分析后的纳什均衡。通过形式博弈分析后的行贿犯罪复合式构成要件配置,能够保证并充分体现刑法规范对市场主体经济利益选择的制约,整体上降低了刑事处罚的规范起点,减轻控制行贿犯罪发生率的制度压力。博弈模型的规范比较和模拟运行结论,为行贿犯罪构成要件配置的模式选择提供了新的思维范式和经济学上的依据。

  • 标签: 行贿犯罪 构成要件 博弈 规范选择
  • 简介:现代社会的转型,尤其是城市化的推进,显著地引致了行政任务的扩展及其任务结构的转变。行政任务的数量、范围,以及内涵发生了变革的扩张。传统行政法模式已然难以应景式地阐释和消解诸多现代性行政法问题。适应行政任务的多元化,现代行政的作用手段和组织形态因而呈现有别于传统的、多样化的特征。现代行政法因而面临结构的变革,以回应社会发展对行政任务多元化的诉求。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从控制行政权取向的行政法学向行政任务取向的行政法学的转变,则成为现代行政法发展的一种趋势。

  • 标签: 行政任务 行政作用手段 行政组织形态 结构性变革
  • 简介:古典自由主义的方法论个人主义是一种真个人主义,它强调个人的“理性不及”与公民社会传统的秩序支撑。古典自由主义主张有限政府,反对干预主义,强调多边主义只是~种补充保障,自由国际经济法秩序必须从国内市场经济、单边自由贸易及其制度化法治开始,但最终植根于国内公民社会及其道德、习俗、宗教和传统。自治型公民社会的衰落与干预型公民社会的兴盛表征了新自由主义全球化国际经济法体制及其自由国际经济秩序的合法危机。在古典自由主义基础上复兴公民社会及其非正式文化传统秩序,是国际经济法合法危机的根本解决之道。

  • 标签: 全球化 国际经济法 古典自由主义 个人主义 公民社会
  • 简介:明确作为罪刑法定的一个派生原则已为西方理论界所普遍承认。明确原则不仅要求罪刑法定,而且要求对罪状和法定刑都必须有明确的规定。新修订的刑法典,摒弃了过去刑事立法中“宁疏勿密”的指导思想,采取了“尽量明确”的立法观,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基本原则明确;二、罪刑的明确化程度有较大提高;三、取消了三大“口袋罪”。

  • 标签: 明确性 基本原则 罪刑
  • 简介:传统合同法理论侧重于从合同的相对上来把握和理解违约救济问题,这不仅因为合同相对原则是体现意思自治和契约自由私法精神的缩影,而且它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的确能够充分保护合同关系当事人权利。但随着民事关系日益复杂,合同相对原则对合同债权在受到合同关系外部原因侵害的特定情形下的保护越来越显得不足。所以,我国立法必须对传统的合同法所确认的合同相对原则进行适当的修正、冲击和突破,使合同的相对原则能够阻却第三人侵害债权的行为,使其承担侵权责任。

  • 标签: 合同相对性原则 合同法 合同关系 违约救济 私法精神 第三人侵害债权
  • 简介:累犯是适用于极少数人的刑罚制度。刑罚施加于罪犯是以其犯罪行为为基础的,但累犯只有一个犯罪行为,且已经按照相关规范予以定罪处罚,除此再无犯罪行为,因而在罪刑法定原则体系里,它是有刑罚而无犯罪行为的唯一个例,是无罪行之刑罚法定。大多数刑罚的给予,都是以刑法分则条款为依据,然后结合总则刑罚章节而确立的,但累犯制度则几乎与分则条文毫无关联,因而它与罪刑相适应原则也是不相容的。另外,它还与刑法适用一律平等、不溯及既往、禁止重复评价等原则也存在着结构冲突。现有的规范体系与理论研究都未就这些冲突提供较好的合理化基础,因而一般累犯制度的存在值得反思。

  • 标签: 一般累犯制度 刑法原则体系 犯罪行为缺失 结构性冲突 限缩或废除
  • 简介:纯粹法学是当今法学研究中的一种重要思潮,它坚持主张将国家实在法律之外的一切规范、道德伦理或价值因素排除出法学的研究范围——这也是其核心命题。那么,怎样评价纯粹法学的这一核心主张才较为恰切?这至少需要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分析:它的理论源流;它的纯粹工作本身;它的问题意识;它的理论限度以及它的哲学基础。

  • 标签: 纯粹法学 纯粹法律 限度 休谟命题
  • 简介:与西方国家诉讼诚信原则构建于辩论主义基础上不同,我国新民事诉讼法增设的诉讼诚信原则仅考虑了遏制恶意诉讼的现实需要。从狭义上解读与适用这一原则,不利于发挥其在事实发现、诉讼促进等方面的调整作用,阻碍了这一原则对民事诉讼整体的贡献。诉讼诚信原则在适用中必须处理好与具体条款和其他诉讼原则的关系,通过补充和个别化调整的途径,寻找适用的切入点。在适用方法上,直接方法用于对诉讼行为的判断,间接方法则通过宣示作用来强化对诉讼主体的心理约束,最终服务于诚信诉讼的建设。

  • 标签: 诉讼诚实信用 滥用诉讼权利 恶意诉讼 真实义务
  • 简介:法律必须明确,否则,守法者会“无所措其手足”。基于此,世界各国与地区均通过立宪或司宪的途径确立了法律明确原则。然而,在法律明确的判断标准上,理论界与实务界缺乏共识。基于完备、可操作的考量,法律明确标准有三个明确公式。这三个公式在辅助原则、构成要素、参照基准、解释方式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其对法律的明确性要求也呈递减趋势。在具体的案件中,应按照法律所涉及的法律领域,结合法律措施对基本权利的干涉力度与特定事项的特质,从上述三个明确公式中选择其一,作为法律是否符合明确原则的判断标准。

  • 标签: 明确性原则 明确性公式 三重判断基准
  • 简介:试论主权原则与人权原则的关系宋小林人权问题是国际社会论争的主要问题之一。就其焦点而言,如何正确处理主权原则与人权原则的关系是其核心所在。一、主权原则和人权原则是主从关系,人权原则首先要遵守主权原则。1945年《联合国宪章》开宗明义地宣告:“我联合国人...

  • 标签: 人权原则 主权原则 人权的国际保护 国际社会 人权和基本自由 主权国家
  • 简介:私法是由原则与规则组成的.侵权法对法益的保护途径有如下两种:1.通过规则实现法益保护即以保护权利之名保护法益;2.通过原则实现法益保护即以一般的立法条文制裁故意违反公序良俗行为.我们应该分析两种途径的利弊,确定我国侵权法对法益的保护方法.

  • 标签: 侵权法 法益保护 私法 公序良俗 保护法 法条
  • 简介:<正>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是我们党和国家的坚定方针。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迅速审判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程序的决定》,是保证打击刑事犯罪斗争胜利前进的重要法律文献。决定指出。对杀人、强奸、抢劫、爆炸和其他严重危害

  • 标签: 严重危害 社会治安 犯罪分子 重要原则 主要犯罪事实 刑罚
  • 简介:法律原则是法的构成要素之一。法律原则具有抽象、稳定性、平衡补充的特征,是不同于法律规则的法律规范。深入研究和掌握法律原则,不仅有利于借助立法的形式,进一步完善法律体系,保持其内部和谐,更有利于执法水平的提高,以确保法律适用的准确,全面发挥法律的调控作用。

  • 标签: 法律原则 特点 作用
  • 简介:在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应当遵循的程序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法院根据正当程序原则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由于《行政诉讼法》缺乏明确的意图,其正当面临质疑。文章以田永案件、刘燕文案件和张成银案件为素材,以模拟法庭辩论的形式,以价值衡量为基本视角,讨论了正当程序原则在中国司法判决中适用的正当。法官在判决时,应当权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即没有正当程序保障当事人利益受损害的程度,和给予正当程序保护行政成本的增加。同时,法官还要考虑更加普遍的法律价值,包括法院适用正当程序原则对行政过程可接受的提升和对良好行政的促进,以及法院事后判决中回溯适用正当程序原则对法律可预测的损害。在中国的特定情境下,法院还要考虑司法自身的权威和法官的普遍素质,以及允许法院适用正当程序原则可能带来的法律统一性问题。

  • 标签: 正当程序原则 司法判决的正当性 价值衡量
  • 简介:行政法理论一般认为依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然而,对作为其重要内容的法律优越原则却存在较大歧见.理解法律优越的准确含义必须符合现代实质法治主义理念的要求,故文章提出,法律优越中的法律应当包含作为法律之一般精神的人性尊严的尊重、平等保护、明确与可预测、禁止过分、信赖保护及公开等内容.

  • 标签: 法律优越 人性尊严 法律原则
  • 简介:<正>我国宪法根据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原则,规定中央和地方适当分权,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加强了地方的职权,规定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制定和颁布地方法规。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在积极下放立法权的同时,宪法和法律又规定了地方立法的不抵触原则,如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和颁布地方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作这样规定的目的是避免各地我行我素,违背整个国家法制的统一。可见,不抵触原则是中央积极慎重下放立法权的产物。

  • 标签: 地方性法规 立法权限范围 地方立法 抵触 社会主义法制 依据原则
  • 简介:损失填补原则,是保险法上最重要的法律原则之一,包括三个层面的基本涵义,具有禁止不当得利、控制道德危险和维护保险制度的基本功能。对于保险人的损失填补责任,具有法定和约定的限度。另一方面,损失填补原则在保险法领域存在着适用例外,包括量的例外和质的例外。围绕着损失填补原则之例外,学说上存在着绝对说、相对说以及修正绝对说的争议,这些争议对于深化对保险、保险利益和损失等概念的认识,颇有助益。

  • 标签: 损失填补原则 不当得利 道德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