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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近日,深圳市人大召开《深圳经济特区市民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论证会,组织市民代表、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对该条例的草案论证稿进行讨论。这部有可能成为全国首部市民行为规范法规的条例,明确授权城管可以对十项不文明行为给予处罚。(8月15日《中国青年报》)中华民族曾以"文明古国"和"礼仪之邦"而引以为豪,但如今诸多有悖伦理、有违道德的不文明行为,却让国民情以何堪。

  • 标签: 不文明行为 法治精神 处罚 立法 《中国青年报》 深圳经济特区
  • 简介:中国古代死刑制度的发达依赖于中国古代独特的死刑观念。性善论基础上的教化主义死刑、性恶论基础上的威慑主义死刑与性有善有恶论基础上的预防主义死刑,充分呈现出中国古代死刑与人性观之间的内在关系。由于注重情性而忽视知性的经验主义倾向,中国古代的死刑夹杂于理想主义与工具主义之间,呈现出一种独特的面貌。

  • 标签: 中国古代死刑观 死刑的人性基础 性善 性恶
  • 简介:清廷确立预备立宪的基本国策以后,为了进一步的实施,于1907年9月派出第二批大臣,赴日、德、英等国续行考察宪政。时任直隶总督的袁世凯于1907年7月17日上奏朝廷,认为“近数十年来,环球各国无不颁布宪法”,“前者载泽等奉使出洋,原为考求一切政治,本非专意宪法,且往返仅八个月,当无暇洞见源流。”

  • 标签: 宪政观 大臣 清末 预备立宪 直隶总督 袁世凯
  • 简介:引言1982年宪法虽然规定了广泛的基本权利,但实施却不令人满意。有学者提出,其原因在于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机制不健全[1]。最高人民法院曾通过直接适用宪法的方法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但引发了宪法的"立法适用说"和"司法适用说"争议。最终,最高人民法院于2008年通过停止适用"齐玉苓案"批复,在事实层面上终止了这个争议。

  • 标签: 1982年宪法 权利观 公民基本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 反思 2008年
  • 简介:慎刑是中国古代主流的刑法,是传统刑法文化中最具特色的内容之一。古人所谓“制刑之义”,即指刑事立法的宗旨,属于刑法的基本范畴,也是慎刑与重刑两种对立的刑法分歧的焦点之一,对该问题的解读是全面认识和深入理解慎刑的前提和基础。按照慎刑的理解,刑乃“不得已而用之”的“治恶之具”,刑法的直接作用是“禁暴厘乱”;刑法的主要目的在于“辅政助化”,“明刑弼教”;而终极追求则是“以德去刑”,“刑期于无刑”,以达到“刑措不用”的“大治”境界。儒家的“民本”思想、“仁政说”以及人性论是慎刑的理论基础。

  • 标签: 慎刑观 制刑之义 禁暴厘乱 明刑弼教 刑期于无刑
  • 简介:跨地区水生态补偿,以受益者负担为原则,是流域下游水生态受益地区向流域上游水生态保护建设地区实施补偿的一种活动。它旨在通过利益驱动机制、激励机制和协调机制,协调地区之间的生态保护和利益冲突,最终实现保护生态的共同目的。作为跨域治理的具体形态,跨地区水生态补偿主要有支配性治理和区域合作治理两种模式。在实践中,基于执行落差和实施范围的限制,支配性治理模式并不高效;由于利益的高度分化,区域合作治理模式同样面临诸多现实困难。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融合了区域合作的自愿要素和来自中央政府的执行强制要素,展示了一种新的有效的跨地区水生态补偿法制协调机制。

  • 标签: 生态补偿 区域合作 财政转移支付 法制协调
  • 简介:生态环境的保护是藏区习惯法的重要内容,它存在于宗教信仰、禁忌、部落习惯法、生活习俗等多种方式当中,文章分析了藏区环境保护习惯法的特点,并据此提出了地方环境法制建设可以吸收和借鉴的经验。

  • 标签: 藏区宗教习俗 藏区习惯法 生态环境保护 环境法制建设
  • 简介:法律是什么?法律有效性的条件是什么?道德能对法律的有效性进行审视吗?这些问题在理论上尚存争议。作为新分析实证主义的创始人和20世纪英语世界最伟大的法学家,哈特不仅认为法律从实践上应当独立于道德之外,具有规范性和可操作性,而且认为法律从形式上应当独立于道德之外,在法律的承继上自身应当设计独立于道德之外的审视标尺,以保证法律的有效性,这无疑是一种理性的思考,因此,从哈特的形式理性分析"道德对法律的审视"这个问题颇有价值,一是从理论研究的角度无疑是对法律与道德关系研究在广度上的一种有益的尝试,二是对于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工作具有借鉴的价值。因此,对法律形式理性的内涵作进一步阐释,运用哈特的形式理性对法律保持对道德的独立性进行论述,从法律的渊源效力、多样性效力、适用范围效力、连续性效力、基础效力等方面对法律的有效性条件进一步论证很有必要。

  • 标签: 法伦理 法律与道德 形式理性
  • 简介:在诸多应对气候变化的方案中,碳金融是一种正在实践中的应对气候变化的金融解决方案,它能够从碳投融资、碳排放权交易和碳银行贷款等多方面支持生态城市建设。而生态城市碳金融地方性立法的先行先试又为生态城市碳金融活动提供了法律保障,也为在全国范围内的碳金融立法奠定了基础。鉴于生态城市碳金融地方性立法先行先试所具备的可行性和良好的预期效果,应加快在生态城市试点区制定《碳金融促进条例》、建立生态城市碳银行、进行碳金融衍生产品制度的创新试验等,对生态城市的碳金融地方性立法作大胆尝试。

  • 标签: 生态城市 碳金融 地方性立法 先试先行
  • 简介:在国家旅游生态补偿立法暂时缺位的情况下,西双版纳自治州可以利用法律赋予的立法权限,制定自治州旅游生态补偿条例,使旅游生态补偿常规化、法治化,实现合理、充分补偿和环境公平。补偿范围既包括生态建设维护、生态服务价值补偿,又包括文化修复、发展机会丧失补偿。补偿可以采取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多种方式。通过补偿协调旅游开发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实现旅游和生态的真正和谐。

  • 标签: 西双版纳 旅游 生态补偿 立法
  • 简介: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质是走向经济民主化,中国市场经济发展引起法律价值变化值得关注;在北京进行的典型调查表明,随着改革的深入,现代法律价值正逐渐丰富;行政法制革新要积极回应法律价值的变化,从行政法制的基本原则、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司法、法律监督等方面推动民主化进程;在新形势下要深化改革、更新观念,还要注重认知和运用条理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 标签: 市场经济 法律价值观 行政法回应 行政民主化 行政条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