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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德国最新的调解立法折射出一种韦伯话语中的"祛魅"色彩,它还原了调解真实的合理性面相,也倡导了其积极功效的发挥。新调解法强化了调解的固有内涵,使其更加符码化,也更好地规范了其运作,并为人们所普遍接受。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我国应该借鉴德国的新调解法,重新定位调解的功能目标,使调解更多地凸显出回应型法中的协商和调整的特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其德性回归;也应该改革和推广法院外调解机制,促进调解员的专业化路向发展,完善相关调解程序,以此更加契合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还应引入德国的和解法官模式,有效地实现诉调对接。

  • 标签: 德国调解立法 调解文化 法院外调解 和解法官
  • 简介:美国司法部与联邦贸易委员会于2010年8月联合发布了新版《横向合并指南》,新指南进一步淡化了结构主义色彩,打破了1992年指南所创设的五步分析法,相关市场界定的重要性也被大大降低,指南的制度设计趋向一个事实为基、更富弹性的分析框架。中国应借鉴美国的成熟经验,尽快研究制定横向合并指南,从"反竞争效果认定制度群"、"反竞争效果抗辩制度群"以及"反竞争效果补救制度群"三大方面来把握横向合并指南的内容。中国应注意平衡合并审查制度的确定性与灵活性,加强合并审查中法学与经济学的融合,并积极创建合并案件跟访制度。

  • 标签: 反垄断法 横向合并 指南 反竞争效果
  • 简介:父子相隐",应放在叶公子高和孔子这两大春秋智者的思想体系中解释。"衷(中)-直-直而不顾"对应"德性-中性-恶性"这一评价体系。"直"是中性,"直而不顾"是恶性,只有"衷(中)"才是德性。孔子提出"父子相隐",是在社会秩序的底线问题上给出了肯定式判断。将"父子相隐"理解为家庭伦理关系上的规则,是矮化了这一命题。

  • 标签: 叶公 父子相隐 底线价值
  • 简介:演化解释俨然已成为条约解释的一个新趋势,但在实践运用中,该方法却存在武断、机械和片面等问题。未遵循条约解释的基本原理是导致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演化解释方法和当时意义解释方法的关系密切,应在综合考虑各个解释要素的基础上,对这两种方法权衡后再作选择。运用演化解释方法,应在条约已有概念的基础上进行,并且不得违背条约的目的和宗旨。演化解释方法的运用可沿循一定的路径进行。

  • 标签: 条约解释 演化解释 当时意义解释
  • 简介:自IMF危机以来、韩国最近几年一直致力于完善破产法,为了与国际潮流接轨做出了一些大胆的立法改革和创举。其中最为引入注目的是,为解决法院面临的破产案件猛增的问题,韩国国会于2016年12月27日通过了《关于设立破产专门法院的法律》,根据该法2017年3月1日设立了破产专门法院-"首尔重整法院",并次日起开始进行审判业务。本文主要介绍和分析了韩国政府从提高法院、法官的"专业性"与"职能性"等角度设立首尔重整法院的经过及其实际成果。在韩国,过去一直由IMF危机时期设立的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破产专业庭引领全国的破产审判工作,此次更是果断的迈出一步设立首尔重整法院,其具体成效和今后的发展趋向令各国瞩目。为推进有成效的企业重整,韩国政府在加强新贷款债权人和供应商债权人的保护、预重整制度的完善等方面也做出了重要的立法改革。为了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监督管理人等的选任和评估,代替破产监督署构想在韩国大法院(最高法院)内部行政处设置了由法官、律师、学者等专家组成的专业委员会-"重整与破产清算委员会",在个人破产重整与清算领域尝试的法院与金融委员会、信用修复委员会等外部机构的各项联动举措具有一定的启示。此外,关于破产案件的电子化,韩国的改革起初主要着眼于电子文书等的利用,其今后的发展亦值得拭目以待。

  • 标签: 破产法院 韩国破产法 预重整 电子化 个人破产
  • 简介:<正>根据澳大利亚霍林顿悉尼律师事务所1989年9月8日提供的最新资料,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1989年环境危害和罚款法案》(以下简称1989年法案)按计划应于今年9月在新南威尔士州预算年会上通过。该法案旨在对其他环境保护法进行补充,其主要特点是对公司法人和经营管理人员处以实质性罚款以及授予法院冻结财产的权力。1989年法案新规定了两种危害环境的行为,任何个人未经法律许可,随意或疏忽处置或企图处置废弃物,以致危害或可能危害环境,即构成"非法处置废弃物罪"。帮助或唆使他人

  • 标签: 澳大利亚 新南威尔士 法案 危害环境 公司法人 废弃物
  • 简介:2010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Morrison案中颠覆了由第二巡回法院创立的域外适用证券法的传统,转而采用"交易标准"。此后不久,国会在《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中又重新引入了"效果标准"和"行为标准",期望以此强化对境内投资者和资本市场的保护。为建立国际金融中心,中国应汲取美国的经验和教训,有限度地推行本国证券法的域外管辖,特别是应模糊证券法的域外管辖问题,将自主权赋予法院。同时,法院应充分考虑和尊重证监会的相关决定。

  • 标签: 域外管辖 交易标准 效果标准 行为标准 国际金融中心
  • 简介:近些年在意大利频繁出现社会影响极大的大规模侵权事件,实行传统诉讼模式的意大利司法机关在解决这些权益纷争时陷入了捉襟见肘的困境,尽管根据意大利法律规定,也存在保护集体利益和分散利益的诉讼,但这种诉讼属于团体诉讼,原告资格被赋予给具有一定资格的协会或团体,与个人无缘。

  • 标签: 诉讼立法 意大利 集团 集体利益 原告资格 侵权事件
  • 简介:共犯关系的脱离,是指在共同犯罪过程中,部分共犯人从共犯关系中退出,其他共犯人继续实施犯罪并达到未遂或既遂的犯罪形态。共犯关系脱离是有关犯罪结果的归属问题,而共犯中止是事关已成立的未遂犯的可罚性问题。前者属于共犯论特有的问题,后者与其说是共犯论问题,不如说是未遂犯论问题。尽管两者存在部分重合,共犯关系的脱离有可能适用共犯中止规定,但两者的本质却不同。

  • 标签: 共犯关系脱离 共犯中止 认可 解消
  • 简介:<正>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中最重要的单证,也是国际贸易的核心单证之一。它证明海上货物运输中承运人收到了托运人交运的货物,是承运人在目的港据以交付货物的凭证。提单债权关系指提单持有人和承运人之间基于提单签发和持有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于提单签发后往往经过多次转让,最后在目的港持提单接收货物以及在货损货差发生时向承运人主张索赔的往往不是托运人而是第三方提单持有人。这个第三方可能是买卖合同的买方,或持提单作担保的银行,或其他国际贸易关系的当事人。这些人在买卖、结算等环节的权利的实现,最终取决于提单代表的权利能否得到实现。所以提单债权关系的性质、内容的确定不仅对海上货物运输的正常运转极其重要,而且与整个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息息相关。但对于提单债权关系学理上一直缺乏深入探讨,并由此引起实务中的很多问题,导致提单纠纷大量产生。本文试图从理论上澄清这个问题。

  • 标签: 提单持有人 承运人 运输合同关系 托运人 债权关系 收货人
  • 简介:<正>前苏联的法理学家们曾经把法的价值分为"工具和手段的价值"与"自己本身的价值"。这一思想也为我国一些法理学者所接受。他们认为,"法具有工具性价值,法本身的价值"。前者是指法具有"确认"(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分配"(合理分配社会资源)、"衡量"(法是衡量不同价值的标准)、"保护"(保护其确认和分配的价值)、"认识"(法可以成为人们认识它所规定的事实的性质和意义的手段)的价值;后者是指法具有"使自由与纪律高度统一"、"相对稳定性"、"使国家强制合理化、

  • 标签: 刑罚价值 刑罚制度 正义 社会秩序 法理学 实践自由
  • 简介:本文以比较法的视角围绕梳理日本信托法及相关法制这一主线,试图明确民事信托及商事信托的定义及区分标准,强调民事信托发展的应然及所面临的问题。第一,力求准确地概括日本信托法制现代化的全貌,并归纳了与信托发展密切相关的其他法律。第二,从商事信托的角度阐述了信托的特征,指出了信托法的普遍适用性及信托作为财产基础制度的多样性。进而以八大标准尝试划分民事信托与商事信托,并指出区分意义及合理性所在。然后分别从社会背景、经济背景和法律背景的角度对八十多年来日本信托法制的最大规模修改的必然性进行论证。第三,分析信托的有用性,也就是价值功能,以及实现该功能的配套制度保证。第四,通过介绍和分析现代社会信托的新型利用,指出依旧存在的需要解决的法律课题。第五,特别强调受托人的能力性创新是信托现代发展的原动力。

  • 标签: 信托法制 概念 受托人 创新
  • 简介:共犯关系脱离,是指具有共犯关系的共犯人停止自己的行为,断绝自身行为与其他共犯所造成的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并为阻止犯罪的实现作出了真挚努力的犯罪形态。本文通过对国内外共犯脱离的考察,对脱离的内涵、机能、标准以及要件进行了具体的论述,并认为,不同的共犯人由于其在共犯中作用的不同,其脱离共犯关系的要件具有不一致性。

  • 标签: 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人 犯罪形态 刑法 犯罪中止 教唆犯
  • 简介:<正>联营是指企业之间,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为达到一定的经济目的而进行联合经营的协议。对于联营这种民事法律关系,《民法通则》作了专门的原则规定。本文拟根据《民法通则》的基本精神,对联营法律关系的历史发展及其法律特征进行一些分析和探讨。一、联营法律关系的由来与发展联营作为一种经济组织形式走上我国的经济舞台,是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实行开放”的总方针后开始的。

  • 标签: 联营法 《民法通则》 科研机构 横向经济联合 关系探讨 民事法律关系
  • 简介:本文首先分析了权利义务关系的理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基本观点;西方学者的看法;中国学者间的争论。然后考察了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历史形态:在原始社会,权利义务处于未分化状态;前资本主义社会是义务本位制;资本主义社会是权利本位制;社会主义社会,从权利义务统一与权利本位的并存,向彻底的权利义务统一的复归。最后总结了人类社会发展的总体历程所呈现出来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若干特点。

  • 标签: 权利义务关系 权利本位 义务本位 资本主义社会 首先 社会主义社会
  • 简介:<正>在人类历史的漫漫长河中,政治现象和法律现象紧密联系。它们二者的关系,特别是它们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以及共同促进社会进步和社会文明等问题,是政治学和法学的重要课题。一、政治法律的对立统一对政治和法律联结的悠久历史和现实势态,我们可以从政治学著作和法学著作互相联结、互相渗透、甚至极难区分的现象中得到启示。我国战国时期的《商君书》、《韩非子》,西欧17、18世纪的

  • 标签: 法律条文 被统治阶级 政治制度 法律思想 政治学 政治统治
  • 简介:公诉权具有法律监督权的性质,体现在追究犯罪维护法律实施、监督侦查权以及自诉权和审判权的区别等几个方面。诉审冲突论就其本质而言,是一个似是而非的命题。学者所言的冲突其实是一个在理论基点选择出现偏差、对现有问题进行简单化归罪情况下的假想,冲突似有实无。

  • 标签: 公诉权 法律监督 诉审冲突
  • 简介:将"农户"确定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十几年后的又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以"农户"为主体.这些规定均以"农户"的经济属性(生产经营单位)和社会属性(保障功能)为基点,从而在法律制度设计上,强化"农户"权利的整体性,忽视乃至吞噬家庭成员个人权利的独立性,致使陷入诸多难解的矛盾中.只有正确界定"农户"内部法律关系,才能消解这些矛盾.

  • 标签: 农户 土地承包 成员权 按份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