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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是中国古代最重要的观念。尽管关于甲骨文中有无“”字尚无定论,但是甲骨文已经有了“”字的原形。从“夷俗”、“相人耦”的风俗习惯入手,可以发现灸、爽、乘、化、尼、吊死个字形,分别是东夷民族二人相亲、抱哺其子、抵足而眠、靠背而卧、男女之爱、追孝父母诸风俗的写照,它们共同成为酿造“”的文化土壤。西周有“心”符之“德”源于并超越殷商无“心”符之“德”,其强调“环保小民”、“以民为鉴”,可能系受东夷“相人偶”精神的影响。西周的“德”字与战国时的“恙”(的古字)之间存在联系。“恙”最早拣于母亲对胎儿的关心。从人从二的“”字,最早见于西周晚期的《夷伯夷蓝器铭》,比学术界公认的首次见于战国时期平山中山王墓铜器铭文中的“”字,要早约五百余年。“”经过孔子的加工上升为完整的思想体系和推动中国古代社会从野蛮不断走向文明的精神支柱。

  • 标签: 仁恙
  • 简介:<正>入夏以来,我省沿江、苏南地区连续超常超量降雨、客水大量入境,再一次遭受特大洪涝灾害的侵袭。面对严峻的水情、灾情,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及时成立防汛指挥小组,组建值班、巡查、突击抢险队向受灾单位紧急调拨防汛物资。省司法厅厅长陆云泉、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张苏军、省劳教局局长张文华等先后赶赴受灾单位视察灾情,指导抗洪,慰问干警。暴雨使溧水县湖、河水迅速上涨,全县16个乡镇的司法助理员和法律服务所的56名干警连续15天奋战在险情严重的石臼湖和秦淮河千里大堤上。

  • 标签: 法律服务所 司法助理员 洪涝灾害 司法行政机关 防汛指挥部 洪图
  • 简介:一、引言在清末"民权"、"民权议院"大行其道之际,实际上另有以"教权"为核心的议院观在萌发,只是未能成长便已夭折。但作为清末议院观的内容之一,却不容忽略。所谓以"教权"为核心的议院观,乃由宋育主导。

  • 标签: 宋育仁 议院 教权 《新学伪经考》 《孔子改制考》 考论
  • 简介:2010年4月30日,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的村民赵振晌突然回来了,原以为他已经在11年前被杀死的村民们发现了另一个更加严重的问题:同村的赵作海因为“在1997年10月杀死了赵振晌”已经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一直被关押在监狱里。

  • 标签: 冤假错案 形象 频发 2010年 柘城县 商丘市
  • 简介:司法解释应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两高”共同制定的《意见》,在权力来源、法律依据、制定程序依据方面存有缺陷和不足,变相越权取代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权。《意见》使用“犯罪分子”的称谓,背离了无罪推定的刑法原则和人权保护的宪法原则。《意见》对自动投案认定标准的规定,不符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和刑法适用人人平等的刑法原则,引起了对职务犯罪与其他类型犯罪在自首条件认定标准上的不平等,导致了自首这一量刑情节方面的认定标准差距。

  • 标签: 司法解释 人权保障 无罪推定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简介:以法为业之人若无自由与独立,则该国法的精神必将不停地遭受到各种丑恶行为与权势的腐蚀与蹂躏,法律职业人的“大学之道”就是以养心,以义制事,以善法匡天下。法律人力量的真正强大是将其心志置身于社会的土壤,心怀天下以贵其身。法以载道必以仁义为己任。法律职业是异化性与自主选择性双重属性的统一。

  • 标签: 法律职业人 独立精神 以仁养心 以义制事 善法
  • 简介:“反思”下的“不思”——灯下黑苏格拉底在《卡尔米德》篇中明确提出一种非同寻常的知识,这种知识既是关于它自身的知识,同时又是关于无知或缺乏知识的知识。这种知识就如同人的眼睛中的瞳孔一样,可以通过它反观自己,这是视觉中最完善的地方。同理,关于知识的知识应该是最具有奠基性的知识,它是其他知识存在的合法性理据。实际上这是一种反思性知识。

  • 标签: 《中国法学向何处去》 知识生产 政治哲学 “反思” 苏格拉底 奠基性
  • 简介:<正>各国传统的买卖法几乎一致认为,受盘人必须无条件地接受盘(offer,又称为发价)才构成接受(acceptance,又称为承诺)。英美法称此为镜合原则(mirrorrule),是说盘与接受必须一致,如同照镜子一样,必须重合,而不能重影。有条件的接受盘,或更改盘的部分内容后加以接受,在买卖上都不发生接受的效力,而构成还盘(counteroffer,又称还价)。还盘消灭原盘,构成新发盘。接受必须无条件,这是个传统原则,但是在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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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学界和司法界对民事诉讼法关于发回重审标准的争论由来已久,主要集中在因原审裁判瑕疵是""还是"改"与法律适用过于弹性化的叠加导致的自由裁量权滥用现象上,由此形成了独我是好各自表达的审级诉讼冲突。期间,因人为关系投送了法律无法承载的利益期待使话题越发显得胶着和沉重,以至于剪不断理还乱。究其原因,既有立法技术问题,也有体制、机制不畅因素,还有公权私化、借案谋私倾向以及群体裁判下的错案问责缺失等,不能不说情形混迹十分复杂甚至难以名状。对此,笔者仅从主体行为归责出发以缩限法的任意性标准为目的,力图达到技术与思想双重治理的品质效果。

  • 标签: 发回重审 审级利益 适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