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正>一、关于诉讼时效问题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失去了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诉讼时效制度,具有强制和普遍的特征。它对于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民事权利,充分发挥社会财富的效用;对于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地审理民事案件和经济案件;对于稳定社

  • 标签: 诉讼时效制度 民法通则 二十年 继承法 最高人民法院 权利人
  • 简介:追诉有时效乃法治的应然内涵,监察追诉应像刑事追诉一样受时效之限制。缺乏时效之规定,此乃监察法的一大缺憾。为监察追诉设置时效的理由主要有:超过一定期限再予以追诉具有非道德性;及时开展追诉才能达到预防腐败效果,逾期追诉预防效果不佳;逾期追诉成本高昂,浪费公帑现象自然无法避免。监察追诉时效的期限,分为监察立案的期限和监察移送的期限,监察立案的期限设定为三年比较合适,而监察移送的期限设定为三个月较为合理。关于监察追诉时效制度的具体设置,有立法经验和立法先例可供借鉴,此等立法技术问题不难化解。

  • 标签: 监察委员会 时效制度 期限 法治
  • 简介:<正>一、诉讼时效的沿革(兼述国家财产的追索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由来)诉讼时效制度是各国民法广泛确立的一项法律制度,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经过一定期间便产生一定法律后果的客观情况,是将某些不合理的状况通过法律使之合法化的法律制度.本文如未加特殊说明,诉讼时效与消灭时效同用.

  • 标签: 诉讼时效 国家财产 我国民法 适用时效 消灭时效 所有权
  • 简介:明确作为罪刑法定的一个派生原则已为西方理论界所普遍承认。明确原则不仅要求罪刑法定,而且要求对罪状和法定刑都必须有明确的规定。新修订的刑法典,摒弃了过去刑事立法中“宁疏勿密”的指导思想,采取了“尽量明确”的立法观,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基本原则明确;二、罪刑的明确化程度有较大提高;三、取消了三大“口袋罪”。

  • 标签: 明确性 基本原则 罪刑
  • 简介:<正>刑法的时效,有追诉时效和行刑时效两种。所谓追诉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超过法定追诉期限的,其追诉权即告消灭,不得再行追诉。所谓行刑时效,是指法律规定对被判刑人执行刑罚的有效期限。处刑判决确定后,超过法定执行期限的,其行刑权即告消灭,不得再执行。我国刑法只规定了追诉时效,没有规定行刑时效

  • 标签: 追诉时效 行刑时效 刑事诉讼法 时效中断 被告人 提起公诉
  • 简介:传统合同法理论侧重于从合同的相对上来把握和理解违约救济问题,这不仅因为合同相对原则是体现意思自治和契约自由私法精神的缩影,而且它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的确能够充分保护合同关系当事人权利。但随着民事关系日益复杂,合同相对原则对合同债权在受到合同关系外部原因侵害的特定情形下的保护越来越显得不足。所以,我国立法必须对传统的合同法所确认的合同相对原则进行适当的修正、冲击和突破,使合同的相对原则能够阻却第三人侵害债权的行为,使其承担侵权责任。

  • 标签: 合同相对性原则 合同法 合同关系 违约救济 私法精神 第三人侵害债权
  • 简介:<正>我国于1986年颁布的《民法通则》排斥建立取得时效制度的意见,只规定了诉讼时效。但是,这并未终止学术界对取得时效的研究和探索。《民法通则》颁布以来的大量事实表明,单有诉讼时效,不能解决请求权消灭后纷争财产的归属问题。没有取得时效,使法律对经济关系的调整留下空白。这种状况,无论对经济关系的稳定,还是对法律本身的和谐一致,都是十分不利的。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对时效理论的研究与宣传,争取尽快建立我国的取得时效制度。

  • 标签: 时效制度 诉讼时效 消灭时效 占有人 土地所有权 时效取得
  • 简介:累犯是适用于极少数人的刑罚制度。刑罚施加于罪犯是以其犯罪行为为基础的,但累犯只有一个犯罪行为,且已经按照相关规范予以定罪处罚,除此再无犯罪行为,因而在罪刑法定原则体系里,它是有刑罚而无犯罪行为的唯一个例,是无罪行之刑罚法定。大多数刑罚的给予,都是以刑法分则条款为依据,然后结合总则刑罚章节而确立的,但累犯制度则几乎与分则条文毫无关联,因而它与罪刑相适应原则也是不相容的。另外,它还与刑法适用一律平等、不溯及既往、禁止重复评价等原则也存在着结构冲突。现有的规范体系与理论研究都未就这些冲突提供较好的合理化基础,因而一般累犯制度的存在值得反思。

  • 标签: 一般累犯制度 刑法原则体系 犯罪行为缺失 结构性冲突 限缩或废除
  • 简介:无论在我国现行立法上还是目前理论界,关于保证期间的性质一直处于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之间徘徊不定的状况。其实,保证期间既不属于除斥期间,也不属于诉讼时效,它是独立于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之外的失权期间。在理清保证期间和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关系及主债务诉讼时效和保证债务诉讼时效关系的基础上,指出现行立法中存在的缺陷,并提出了修改现行立法的建议。

  • 标签: 保证期间 诉讼时效 除斥期间 立法完善
  • 简介: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黄袖顺认为:对刑法的追诉期限应准确理解。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

  • 标签: 追诉时效 刑法 犯罪行为 追诉期限 人民法院 将乐县
  • 简介:<正>保证是债的担保的一种合同形式。与物的担保相区别,保证属于人的担保,按照保证合同,保证人向主合同的债权人保证对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承担责任,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保证合同的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在我国经济活动实践中,采用保证作为某项合同的担保的情况比较常见,我国《担保法》对保证制度的规定也最为详尽。保证期间是保证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在保证合同实务中涉及到保证人和债权人的权利与义务,当事人甚为关注;同时,保证期间还是容易发生争议的因素之一。《担保法》对保证期间的规定却未尽合理与周详,本文对保证期间法律问题的阐述,旨在求得对该

  • 标签: 保证期间 债权人 保证责任 主债务人 诉讼时效 《担保法》
  • 简介:诉讼时效制度作为一项重要民事法律制度,在促使当事人积极行使权利,促进市场经济流转,节约司法资源,稳定市场秩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以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为基础建立的诉讼时效制度,明显地不能适应当今市场经济的新形势。我国加入WTO以后,涉外商事交流骤然频繁,旧的时效制度与我国外向型经济模式的矛

  • 标签: 诉讼时效制度 民法 债务人 法律适用 民事权利
  • 简介:纯粹法学是当今法学研究中的一种重要思潮,它坚持主张将国家实在法律之外的一切规范、道德伦理或价值因素排除出法学的研究范围——这也是其核心命题。那么,怎样评价纯粹法学的这一核心主张才较为恰切?这至少需要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分析:它的理论源流;它的纯粹工作本身;它的问题意识;它的理论限度以及它的哲学基础。

  • 标签: 纯粹法学 纯粹法律 限度 休谟命题
  • 简介:与西方国家诉讼诚信原则构建于辩论主义基础上不同,我国新民事诉讼法增设的诉讼诚信原则仅考虑了遏制恶意诉讼的现实需要。从狭义上解读与适用这一原则,不利于发挥其在事实发现、诉讼促进等方面的调整作用,阻碍了这一原则对民事诉讼整体的贡献。诉讼诚信原则在适用中必须处理好与具体条款和其他诉讼原则的关系,通过补充和个别化调整的途径,寻找适用的切入点。在适用方法上,直接方法用于对诉讼行为的判断,间接方法则通过宣示作用来强化对诉讼主体的心理约束,最终服务于诚信诉讼的建设。

  • 标签: 诉讼诚实信用 滥用诉讼权利 恶意诉讼 真实义务
  • 简介:法律必须明确,否则,守法者会“无所措其手足”。基于此,世界各国与地区均通过立宪或司宪的途径确立了法律明确原则。然而,在法律明确的判断标准上,理论界与实务界缺乏共识。基于完备、可操作的考量,法律明确标准有三个明确公式。这三个公式在辅助原则、构成要素、参照基准、解释方式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其对法律的明确性要求也呈递减趋势。在具体的案件中,应按照法律所涉及的法律领域,结合法律措施对基本权利的干涉力度与特定事项的特质,从上述三个明确公式中选择其一,作为法律是否符合明确原则的判断标准。

  • 标签: 明确性原则 明确性公式 三重判断基准
  • 简介:诉讼时效的中断,又称为诉讼时效的重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当事人为一定行为而推翻诉讼时效的基础,致使此前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全归无效,须待该事由结束后重新计算。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问重新计算。”

  • 标签: 诉讼时效中断 诉讼时效期间 《民法通则》 重新计算 提起诉讼 当事人
  • 简介: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务成为自然债务,权利人接受义务人履行自然债务不属不当得利,双方当事人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债务重新确认的协议,是以履行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债务为内容的一个新合同,应得到法律强制力的保护。

  • 标签: 自然债务 自愿履行 重新确认
  • 简介:取得时效和诉讼时效都可以调整占有和所有的分离。取得时效将占有直接转化为所有,诉讼时效通过限制返还原物请求权,间接影响所有和占有的分离。对于返还原物请求权应受诉讼时效限制的肯定说,其价值正当仍存在澄清的必要。在立法技术层次,由于诉讼时效不能解决时效届满后物权利益的归属问题,诉讼时效不适合调整占有和所有的分离。"搭桥模式"将取得时效的法律效果嫁接在诉讼时效的构成要件上,可弥补单纯诉讼时效进路的不足。"搭桥模式"或传统的取得时效模式都可减少或消除所有和占有的分离、彻底解决时效届满后物权利益的再分配问题。至于最终选择何者,则取决于立法者的偏好。"搭桥模式"重点规制原所有权人的不作为,取得时效模式侧重考察占有质量。"搭桥模式"可以在一定期间内完全消除所有和占有的分离。传统的取得时效,尤其是时间段善意取得时效,其目标不在于完全消除而在于部分地减少占有和所有的分离。

  • 标签: 占有和所有分离 取得时效 诉讼时效 二元时效模式 “搭桥模式”
  • 简介:<正>据《人民日报》讯: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26年前驾机叛逃台湾的李显斌进行公开宣判,依法以投敌叛变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1965年11月11日他借飞行训练之机驾驶伊尔—28型轰炸机从浙江省某机场起飞逃往台湾。1991年12月回大陆。1992年1月6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予以追诉。青岛市公安局将其逮捕归案。这一消息报导之后,由于这是我国目前超出法定追诉时效最长的一桩刑事追诉案件,故引起法学界部分学者的学术研究兴趣。有的认为李犯驾机投敌虽属罪大恶极,但是已过26年了,大大地超过刑法所规定的法定追诉时效,似不应再予追诉;持相反意见的人则认为,李

  • 标签: 二十年 台湾 追诉时效制度 机场 特殊性 大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