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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人格平等与身份差异共同构成人身法制的基础,两者均不具有无条件的合理性,只在特定条件下符合自由、效率、公平等价值取向。两者在各自的固有领域中发挥功能,彼此兼容、互补,从不同方面满足个人生活与社会秩序需要。人格平等为身份差异设置了限制,实现了特定领域身份差异的均衡化,导致特定身份差异的功能特定化,改变了固有身份关系的内容,并对身份差异在制度上进行弥补。身份差异对于人格平等进行了完善,只有在身份差异基础上才能解读人格平等,身份差异限定了人格平等的内容与实现状况。

  • 标签: 人格 身份 人格平等 身份差异
  • 简介:邦联条例和联邦宪法在实质性权力、概括性条款、全国政府权力来源、保证性条款、宪法的修改与批准以及保留权力等结构方面存在差异,产生这种差异性的原因在于制宪者对宪法本质、州的主权、联合方式,以及对传统政治共同体理论等方面认识的不同。从宪法认知角度分析邦联条例与联邦宪法结构差异性原因,有助于深刻理解这两部宪法结构不同的认识论根源。

  • 标签: 邦联条例 联邦宪法 宪法结构 国家结构
  • 简介:中西传统文化的不同是中西价值观念差异的深层次原因,中西价值观念差异表现在:自制、内省与等级尊卑和自由、平等、民主、权利;依赖性与独立性;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重义轻利与重物精神等方面。

  • 标签: 传统文化 价值观念 中国 西方文化 跨文化交际
  • 简介:<正>正确评断符合点与差异点的性质,是文字检验研究的重点。在文字检验中出现的符合点和差异点的数量与性质,常常被视为作出鉴定结论的客观根据。因此,要提高文字鉴定的准确性,至关重要的问题是对符合点与差异点性质的辨析,分清本质与非本质的差别。一、如何辨析本质的符合点与非本质的符合点(一)本质的符合点,从文检的角度来说,是指两个不同的文字检验客体,各自所反映的文字特征及其书写规律特点的一致性。这些符合点应当具有如下特点:1、符合点表现为系列性。即彼此间的符合点不仅在数量上较多,而且比较系统。

  • 标签: 差异点 规律特点 形体结构 文字检验 语文水平 非本质
  • 简介:2007年9月7—9日,中国辩证唯物主义研究会价值哲学专业委员会(中国价值哲学会)第九次年会在湘西吉首召开。本次会议由吉首大学承办、中南林业大学协办。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等国内多所高校和科研院所以及韩国釜山国立大学的60余名学者,围绕文化差异与价值体系展开了深入研讨。研讨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

  • 标签: 文化差异 价值体系 价值哲学 辩证唯物主义 价值观念体系 科研院所
  • 简介:当下出现的六部《民法总则(草案)》在对未成年子女的照顾和监护问题上呈现出三种观点:"小监护概念,分别规定"、"大监护概念,统一规定"和"大监护概念,分别规定"。"大监护概念"未能凸显父母子女关系的人权和基本权利指向,也未能体现出思想基础上的"信任与不信任"假设及其派生的区分原则,是不可取的。在"设置统一总则"的潘德克吞体系下,总则应当维持其一般性和抽象性,家庭法编也应当维持其体系完整性,在总则中规定对未成年子女的照顾和监护是不妥的。《民法总则》应当超越《民法通则》的思维窠臼,修正《民法通则》对父母照顾和监护问题的错误认识和定位。

  • 标签: 监护 父母照顾 亲权 总则 家庭法 基本权利
  • 简介:在中日两国的法律近代化过程中,出洋考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尤其是两国政府分别两次派考察团出洋学习他国宪政,这不仅是法律移植的一种比较直观、有效的方式,某种程度上也是法律变革的一种捷径。然而法律移植是否必然会实现法治强国,是值得思考的问题。对于中国清政府的两次出洋考察,是指清廷于1905年和1907年两次派出以高级官员为首的政治考察团和宪政考察团,赴欧美日等西方国家所进行的考察活动。对于日本明治时期的两次出洋考察,分别是指1871年12月的岩仓具视使节团和1882年3月的伊藤博文考察团出访他国学习法律的活动。

  • 标签: 法律近代化 宪政 法文化 解析 异性 日出
  • 简介:西方“法治”具有理性基础,与“理治”具有内在联系,其主要理路在于从理性与信仰的“形上”高度构建法治体系,其主旨也在于实现对国家权力的制约,而中国古代以来的“法治”与“德治”具有密切联系,具有“礼主刑辅”或“礼法兼用”的特征,而“法治”也因缺乏制约权力的机制而形成某种“权治”理路。中国要实现向现代民主法治国的转变,就应借鉴西方“法治”或“理治”的合理观念与历史经验,重视建设法治的理性与信仰基础,消除封建专制意识与权力斗争意识,由此才能实现让理性照耀国家的理想而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

  • 标签: 法治 理治 权治 权力制约 政治改革
  • 简介:全球金融危机之后,各国财政趋紧。同时,跨国企业为了扩大利润,通过不同的税收筹划实现避税目标,侵蚀国家税基。全球范围内打击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国际合作重新提上议程,成为国际经济治理的重要议题。但是,由于国家之间的经济竞争和规则主导权博弈,国际税收监管合作多停留在双边范围,多边税收监管合作仅在涉税信息分享方面有所进展。主要国家在后金融危机时代采取的反避税措施呈现出国别差异路径和有限国际合作。究其实质,这些差别路径主要是国内法域外效力的规则和执行力的竞争。本文讨论反避税领域的主要措施,并从国内法和国际法两个维度分析这些差异路径的形成原因和全球反避税有限合作的法律机理。

  • 标签: 反避税 “返程投资” 698号文 国际税收合作
  • 简介:勿庸置疑,中国的教育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同时,中国的教育模式也越来越受到质疑.尤其对于应试教育的批评,不绝于耳.应试教育,是对那种由考试来决定入学或升学机会的教育现象的简称.它是一种淘汰选拔的教育,以考试分数作为评价教与学的绝对依据,是一种评价标准不完备、评价尺度不完善、评价结果不合理的教育.它以升学为轴心设置课程和安排教育内容,与全面发展和个性创造背道而驰.它以追求升学率为直接目标,加重学生的学习负担和精神压力,不利于、甚至是有害于学生的身心发展.

  • 标签: 灵魂 应试教育 教育模式 教育现象 评价标准 考试分数
  • 简介:非讼事件与诉讼案件确实难以区分,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不加以研究。[1]我们不能给予同时性这概念以任何绝对的意义;两个事件,从一个坐标系看来是同时的,而从另一个相对于这个坐标运动着的坐标系来看,它们就不能再被认为是同时的事件了。[2]

  • 标签: 诉讼案件 坐标系 事件
  • 简介:本文认为创新教育是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客观要求,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是实施创新教育的重要环节,建设创新型的师资队伍是高校教育的根本。

  • 标签: 创新教育 创新能力
  • 简介:1998年6月4日晚,中央电视台《社会经纬》栏目对河南省安阳市的一例遗弃老人案(以下称“遗弃案”)作了报道和讨论。案情大致如下:一位老年妇女有三个孩子,三个孩子皆已成家,但均不愿承担赡养义务。最初该妇女住在三儿子家,但后来三儿子及儿媳不同意母亲一直住在自己家里,就要求她在三个儿子家里轮流居住。当这位老年妇女搬至大儿子的家里时,大儿子不准她住在房中而令其住在房屋旁边的过道中。这位老人迫于无奈,只好搬到了村中的一个庙中居住,后终因不堪儿子们的虐待自杀。死者的弟弟向法院起诉控告了三个不孝顺的孩子,安阳市受理此案的人民法院依法追究了三被告的刑事责任。在评论此案时,新闻工作者倒行地以“法律意识淡漠与法制

  • 标签: 法制教育 道德教育 法制建设 法律问题 教育者 法律意识
  • 简介:两大法系的民事诉论证明标准差异极大,各有所长。相比之下,普通法系国家所采用的“盖然性占侵势”标准更有利于发现案件事资。本文通遏对英、美、法等国家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比较,分析了两大法系证明标准差异的成因及其法理基础,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证据立法和司法实践提出了一些建议。

  • 标签: 民事诉讼 证明标准 盖然性 证据法
  • 简介:一、法律专业教育与素质教育的内涵素质教育的提出,是针对"应试教育"中存在的弊端而言的.1999年6月13日中指出:实施素质教育,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 标签: 法律专业教育 素质教育 思想道德素质 法律专业人才 职业道德 高等学校
  • 简介:李大钊的调和论内涵丰富,对其教育思想的形成具有重要影响,其教育理念、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中都渗透着调和思想,这种调和式教育思想对中国现代教育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从李大钊调和思想、教育思想的相关论述及教育实践活动中发现其调和式教育思想的主要内容,汲取其精髓,挖掘其在教育理念、教育体制、教育内容和方法等方面对当代教育改革的重要启示。

  • 标签: 李大钊 调和 教育思想 教育改革
  • 简介:推进素质教育,是当代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课题。21世纪的竞争,关键是人才的竞争,人才竞争又主要体现在人的素质的高低上。成人高校作为培养人才的基地之一,应置身于国际竞争的大环境和我国教育改革的大趋势中,正确认识理论与实践,知识与能力、素质的关系,对培养目标、教育内容、教学形式等进行适当调整,以培养出适应社会需求的应用型、技能型人才。

  • 标签: 成人高等教育 素质教育 教育改革
  • 简介:当事人结构对诉讼激励的法律构造有着决定性影响。诉讼当事人结构有表层结构和深层结构之分。在民事诉讼中,表层结构以当事人之间的对抗为其基本特征,决定着诉讼收益的有无;深层结构则表现为当事人在功能上的"三位一体",决定着诉讼收益的归属。二者共同作用,使得民事诉讼的激励机制内嵌于诉讼制度本身,激励着当事人的全部诉讼行为。环境公益诉讼当事人结构的差异,不仅表现在表层结构上从对抗走向协作,而且表现在深层结构上"三位一体"的破裂,从而形成社会公众、环境公益诉讼原告以及原告律师三者之间的双层委托代理关系,环境公益诉讼的激励困境由此产生。双层委托代理关系中高昂代理成本的存在决定了原告律师应成为环境公益诉讼的激励对象,而"败诉方负担规则"因同时具备正诉激励、滥诉预防与行为矫正三重功能而成为激励律师的最佳举措。

  • 标签: 当事人结构 委托代理理论 代理成本 败诉方负担